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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政府采购职能,提高实效、节约经费
做好乡镇文化站设备购置工作
发布时间:2009-05-05 09:53 来源: 编辑:财务司
信息来源: 2009-05-05

  在国家文化部、财政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支持和帮助下,2008年年底新疆400个乡镇综合文化站专用设备购置资金4000万元全部到位,其中中央出资3200万元,自治区和各地财政配套解决800万元。文化厅高度重视、统一安排和部署此次设备购置工作。 

  一、明确思路、提高认识 

  文化站设备配置工作是自党的十七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新疆文化事业的高度重视与大力支持的又一重要举措。国家文化部、财政部此次为新疆2005-2006年已建成的400个乡镇综合文化站配置设备使新疆基层文化基础建设得到了补充和完善,此举为基层农牧民开展活动提供了最基本的活动器材,有利于促进基层文化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有利于新疆基层文化阵地的巩固和延伸。 

  文化厅党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专门召开会议要求由厅纪检、计财、社文等相关处室组成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为做好此项工作,采购领导小组认真学习文化厅系统2009年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厅党组书记、副厅长韩子勇和纪检组书记徐良同志的讲话精神,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不断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自觉性、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专门就文化站设备采购和安装验收工作聘请监理公司,全程负责设备参数选定、安装、调试和验收工作,做到层层把关,力求采购工作公开、公正、透明。 

  二、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文化站设备配置是关系到广大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问题。2008年10月起,文化厅计财处、社文处、纪检监察室以及自治区图书馆就开始着手研究设备配置方案,经过多次讨论、重复研究,拟定了信息资源设备、家具用具、音箱电子琴设备的设备基本购置框架。随之,通过聘请和咨询行业专家,到基层文化站调研,走访华凌市场、腾威电器城,咨询新疆歌舞团、话剧团行业专家等多种办法相结合,有针对性的完善各系列设备配置参数,最终形成了设备购置技术参数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及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相关管理办法规定,此次文化站设备采购项目的信息资源、家具用具设备按公开招标方式由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统一实施,且参数由采购中心另请专家再次审定;音响、电子琴设备批准为分散采购按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全程参与了所有设备的招标和开标的评审和监督工作,厅纪检组徐良书记参加了每批设备的招标会议,并向投标单位做重要讲话,就如何配合各级政府做好文化站设备采购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截至目前,文化站设备已按照政府采购相关程序执行完毕,设备正在运输或配置过程中,预计5月下旬可完成并投入使用。培训工作也于4月上旬开始,首先按南、北疆为片区组织县级文体局、文化馆等人员由中标单位派专家进行了指导和操作培训;后期设备按照完毕,中标单位还须以县为单位组织各文化站人员进行全面、细致的培训工作,培训属项目验收的重要部分。 

  三、作用实效化、经费节约化 

  (一)本次乡镇综合文化站设备购置工作,从前期筹划到采购执行完毕,时间长达6个月。采购流程的每个环节均以会议讨论方式执行厅纪检组全程监督且每个环节存有档案记录,增强了采购的公开透明度;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等基本满足乡镇文化站开展日常工作的需求,初步实现已建400个文化站“三统”即统一建设、统一标准设备配置、同一工作起点,为后期文化站业务的监督和考核奠定了基础;此次设备采购计划用资4000万元,通过政府采购最终合同价为2692.3万元,节约资金1307.7万元,节约率32.7%。节约的资金将再次用于购买设备,用于奖励拉动内需先期建设完成的文化站。 

  (二)此次文化站设备采购实现了设备通用和资金节约的双盈,把有限的资金用在文化事业发展上,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为基层文化事业发展做了实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厅计财处 

                                  二〇〇九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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