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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古籍保护暨文博事业杰出人物表彰、颁证、授牌》电视电话会议
发布时间:2009-06-15 09:01 来源: 编辑:财务司
信息来源: 2009-06-15

  

  

   ---自治区副主席戴公兴出席会议并讲话

     

  611日下午3时,《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古籍保护暨文博事业杰出人物表彰、颁证、授牌》电视电话会议顺利召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戴公兴出席分会场会议,自治区各委办厅局领导及文化部门的代表共180人参加了电视电话会议。会后,自治区政府就贯彻落实电视电话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自治区副主席戴公兴作重要讲话,自治区副秘书长李春阳主持了会议。

  自治区副主席戴公兴在讲话中指出,今天召开的会议非常重要,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在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我们做好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各级有关部门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对我区文化遗产保护的决策部署上来,自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要加强领导,齐抓共管,认真组织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各级政府要尽快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负总责的专门领导机构,定期听取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汇报,研究和制定工作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级文化部门在工作中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工作建议;发改委、教育、财政、建设、旅游、民宗委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协作,形成共同推进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强大合力,建立起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的工作协调机制。各级财政要切实加大对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古籍保护工作的投入、支持力度,落实所需经费。同时,要多渠道吸纳社会资金,逐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有效机制。 

  二是认真做好新疆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础性工作。要认真做好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工作,充分摸清本地区文化遗产的现状。按照突出地方特色和抢救第一的原则,筛选确定一批具有较大历史价值,又处于濒危状态的项目,逐步建立起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基本情况档案资料和数据库,切实做好地、市、县级文化遗产基础工作;要注重研究制定本地的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中长期保护规划,逐一组织实施。

    三是努力营造社会广泛重视、关注、参与的良好氛围。要利用各种媒体和多种手段,大力加强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宣传工作。积极普及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知识,培养全社会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参与意识,要在注重效果,造势升温方面下功夫。要大力宣传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事迹,推广典型,培养全民保护文化遗产的观念和意识,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保护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新疆文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