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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发展繁荣卢湾文化,上海市卢湾区于2005年设立了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并成立了卢湾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小组。2005年7月至2008年底,上海市卢湾区累计投入文化发展专项资金1689.93万元。该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的设立,大大促进了区域内文化品牌的打造和运作,有力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卢湾区域文化事业发展,为增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软实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专项资金运作成效显著
三年多来,上海市卢湾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共资助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项目70项,其中扶持文化品牌建设项目23项,累计终审资助金额1689.93万元。分年度看,2005年、2006年、2007年、2008年终审资助金额分别为75万元、352.8万元、565.22万元和696.91万元。2008年终审资助金额较2007年增长了23%。
按资助项目来看,专项资金资助文化服务类项目45个,金额1060.93万元,占资助总额的62.8%;文化交流类项目10个,金额为153.98万元,占资助总额的9.2%;文化遗产类项目8个,金额为376.45万元,占资助总额的22.2%;文化创作类项目2个,金额为85.25万元,占资助总额的5.3%;文化研究类项目5个,金额为13.32万元,占资助总额的0.5%(见图1)。
按受资助单位划分:政府职能部门26个,占项目总数的37.1%;国有企事业单位31个,占项目总数的44.3%;文化企业、民办非企业及社团等社会单位12个,占项目总数的17.1%;个人1个,占项目总数的1.5%(见图2)。
图2:专项资金单位流向
终审资助金额占项目总额比重情况如下:获得全额资助的有37个项目,占总数的52.8%;资助比例为50%以上的项目有11个,占总数的15.7%;资助比例为50%以下的项目有22个,占总数的31.5%。在终审资助金额中,资助金额达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项目有6个,占总数的8.6%;30—50万元(含30万元)的项目有18个,占总数的25.7%;10—30万元(含10万元)的项目有25个,占总数的35.7%;10万元以下的项目有21个,占总数的30%。
上海市卢湾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运作三年多来,已经形成了资助项目逐渐增多、资助金额逐渐增加、社会参与面逐渐扩大、文化品牌项目逐渐凸现的基本特点。在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的扶持下,卢湾区建设“文化大区”事业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文化品牌成为了卢湾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经过几年努力,已经形成了卢湾阅读节、卢湾中外文化交流展示周、卢湾摄影大赛等品牌文化项目。
二、专项资金管理科学规范
自《卢湾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出台以来,区委区政府领导和专项资金管理小组各成员单位始终以确保资金规范、合理、有效使用为原则来开展工作,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管理。
(一)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在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成立的同时制定了《卢湾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围绕该办法制定了《卢湾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卢湾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制度》、《卢湾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专家评审暂行办法》、《卢湾区文化发展专项项目申报审批流程图》等一系列操作性极强的管理制度,从接受项目申报、组织专家评审、资助资金的过程管理到审计验收等多个环节都形成了较为规范的操作程序。2006年8月,根据《上海文化发展规划(2006—2010)》及卢湾区文化发展“十一五”规划的具体要求,制定了《卢湾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关于鼓励民间团体开办特色博物馆的实施办法》和《卢湾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关于鼓励群众文艺优秀创作作品的实施办法》两个辅助管理办法,进一步突出了对区域特色博物馆和优秀原创文艺作品的重视。
(二)逐步健全管理程序。一是关口前置,把好申报关。为减少盲目立项、盲目申报,自2006年开始,组织区域单位和社会力量进行申报程序前期辅导培训,借助“卢湾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卢湾文化之窗”网站向社会公示,实现申报项目信息全程公开;二是依据标准,把好审核关。根据文化服务类、文化交流类、文化遗产类、文化创作类、文化研究类等五大类别,邀请各类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并建立专家库,以求评审结果的权威性、科学性。在管理小组办公室初审、专家评审、管理小组最终审核的基础上,进行网上和报纸公示,向社会征求意见,确保资助项目公开、公平、公正;三是跟踪管理,把好监督关。不仅对资助项目实施过程进行跟踪管理,而且在项目完工时组织项目验收,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财务审计。2007年9月,补充修订了《卢湾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三)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卢湾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是政府的公共财政资金,规范、合理、高效地使用专项资金,做好服务管理工作非常重要。在这方面卢湾区突出了“三个重视”:1.重视前期培训。由于各受资助单位的性质不同,财务管理程序、标准也不尽相同。为便于对每个项目进行审核管理,在资助项目确定后,举办获资助项目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培训班,由财政局和审计局的专业人员对资金使用和管理进行辅导。2.重视现场培训。专项资金拨付前,由管理小组办公室会同财政局到各受资助单位现场,再次进行辅导,尤其是对初次接受资助的项目单位和不具备独立会计核算资格的单位进行重点辅导。3.重视跟踪辅导。管理小组办公室每月以各种方式与各受资助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对实施的项目内容和预算执行进行把关、指导,以确保专项资金达到预期的资助效果。
文化既是一个城区的“品位”,又是一个城区的“名片”。上海市卢湾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是上海市卢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根据《卢湾区文化发展纲要(2008-2010年)》和《卢湾区文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08-2010)》的规划要求,政府文化投入不断加大、企业文化活力不断增强、群众参与文化活动更加积极,努力将卢湾区建设成为“文化设施密度大、文化投入比重高、文化企业活力强、文化名人层次高、文化品牌影响大、文化团队技艺佳、文化交流范围广”的“文化特色区”。“让居民接触高雅文化”、“向世界展现卢湾风采”、“助文化新秀展露风芒”,这些都是“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所积极倡导的。为了将卢湾“文化名片”打造得更加精致典雅,自2008年起,区政府已将“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扩充为每年1000万元。相信在社会各界关注支持下,在文化院团的积极参与和文化企业的合作推进下,上海市卢湾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在资助公益文化、推动文化创新、促进文化交流、扶植文化人才等方面必将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上海市卢湾区文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