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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文化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以下简称《财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简称《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简称《会计制度》)已于2013年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为普及财务知识和财经法规,使文化系统各事业单位尽快熟悉和掌握上述制度的修订内容,我司于2013年2月27日至3月1日举办了两期财会培训班,对《财务制度》、《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进行了讲解。
本次培训是近年来文化财务系统举办的培训班中规模最大的一次,各地文化厅(局)财务处长和有关人员,部直属文化事业单位全体财务人员,中央有关部门所属应执行《文化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分两期共300余人参加了培训。
财务司马秦临副司长作了开班讲话。她希望参加培训的同志珍惜这次学习的机会,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带着问题去深入学习和探讨,加深对有关制度的理解,然后在理解、消化、吸收的基础上将这些理论知识与工作实际相结合,用理论指导实践,将知识转化为工作方法,转化为工作能力,转化为创新的本领,促进本地、本单位文化财务事业的发展。
本次培训活动,专门邀请了财政部教科文司宋文玉处长结合新颁布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讲解《财务制度》修订背景,并进行全面串讲;财政部会计司王娟处长对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进行全面介绍,并对新旧制度的有关衔接问题进行讲解;文化部财务司预算处燕东升处长结合文化工作实际,从预算管理、收入和支出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监督等方面,对《财务制度》主要修订内容和重点章节进行解读。
同时,为做好此次财会培训班,财务司编印了《文化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三栏对照版)》,并在广泛征求问题的基础上,编写了《<文化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有关问题解读》等培训材料,在培训班上提前发放给学员。按照财政部统一要求,《财务制度》及有关问题解读将与科学、文物等行业制度及解读汇总编印成册。
此次培训为各地文化厅局和直属单位财务人员提供了交流学习的机会,获得一致好评,在文化系统产生了广泛的影响,有利于系统各单位准确把握《财务制度》、《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内涵和实质,更好适应财政改革发展的新要求,增强财务管理意识,提高会计核算能力,进而全面提高文化系统财务管理水平。
(预算财务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