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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批示精神,按照文化部统一部署和安排,根据《文化部关于做好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意见》(文办发[2013]14号),文化部财务司结合财务预算管理实际工作,印发《文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预算管理做好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通知》(办财务函[2013]138号),对机关司局和直属单位就切实做好厉行节约和反对浪费工作做出部署,争取从源头上防止铺张浪费。该通知具体在强化预算管理与执行,加强国有资产、政府采购和基本建设管理,完善制度建设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强化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
一是要科学编制预算,要求各单位坚持从严从紧、勤俭办事业原则,优先保证重点支出,严格控制其他一般性支出,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二是要加强预算审核,切实把好预算立项关,对不能体现单位职能、不具备实施条件或论证不充分的项目,坚决不予申报。三是要规范和完善申报程序,明确内部各部门责任,充分贯彻民主理财的理念。四是要严格预算追加,除党中央、国务院临时交办任务等不可预见因素外,要求各单位原则上不得申请追加预算。五是倡导预算公开,鼓励和倡导各单位将“三公经费”等支出在内部进行公开,切实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
二、加强预算执行,严格经费管理
一是要完善资金支付程序,要求各单位严格按规定程序和规定用途使用资金,严禁擅自扩大经费开支范围和随意提高开支标准。二是要严格审核经费支出,按照国家现行差旅费、出国费、会议费和招待费等费用管理办法和开支标准,加强经费支出审核。三是要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必须将“三公经费”支出控制在年初预算批复的规模内,未经批复一律不得进行擅自调整。四是要推进实施公务卡管理,切实提高公务卡使用率,减少公务支出中的现金提取和使用。
三、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完善相关程序
一是要合理配置资产,按照财政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和文化部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资产配置标准。二是要规范国有资产处置,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履行资产处置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置。三是要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配备公务用车。
四、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实现公开透明
一是要注重政府采购与预算管理的衔接,将政府采购项目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未按要求编报政府采购预算不得组织政府采购活动。二是要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规定,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内的品目,应委托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代理采购。三是要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和行为,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原则上应购买本国产品,如确需采购进口产品,必须按《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履行报批手续。
五、严格基本建设管理,规范工程建设
一是要强化工程立项报批,加强工程立项论证,严格控制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严禁申报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不切实际的政绩工程。二是严格控制建设内容,从严控制建设规模、装修标准,坚决反对和制止奢侈浪费和豪华装修,贯彻落实节能减排政策。三是切实加强廉政建设,严格履行基建审批程序,继续推行工程结算审核和财务决算审计制度。
六、完善制度建设,加强监查力度
一是要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政府采购、“三公经费”管理、内控和内审等方面完善制度,从制度上杜绝铺张浪费。二是要加强监督检查,开展专项检查,将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要求纳入单位内部工作考核范围,对于出现严重铺张浪费问题的部门及时追究责任,进行严肃查处。三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探索建立单位整体预算资金绩效评价机制,及时发现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问题,防止奢侈浪费,坚持厉行节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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