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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司
因类制宜 精准施策——曲艺保护的江西实践
发布时间:2018-03-28 14:35 来源: 编辑:非物质文化遗产司
信息来源: 2018-03-28
    近年来,江西通过出台《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江西省“十三五”时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工作方案》,建立非遗代表性项目与保护单位、代表性传承人、传承人群、传承基地、传播基地、研究基地、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八位一体”的保护机制,因地制宜、因类制宜,实施“精准施策、分类保护”,有效推动了全省曲艺类非遗项目的传承发展。
    一、采取“十二个一”保护措施。江西要求每个省级以上曲艺类项目,其所在地相关文化主管部门、非遗中心和保护单位必须制定一个五年整体性保护规划和年度计划、一个年度演出计划,聘请至少一位专家对口指导,组建培训一支年龄结构合理的传承人群队伍,拥有一个相对固定的传承排练场地、一个表演舞台,建立一套完备档案(数据库),每年举办一场专家座谈会,建立一个网络展示平台(也可以是网页),出版一本(套)书,制作一个宣传片,形成一个公共文化活动品牌。
    二、实施分类保护。曲艺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因而其保护措施必须全面。江西在大力培养曲艺传承人群的同时,主要从不同曲种的生存发展现状、艺术特点入手,实施了一系列切合实际、有针对性的保护传承措施。一是对说的项目,重点录制、保存老艺人口传的传统节目,经整理后出版并建立相关数据库;二是对有说有唱的项目,重点采录其蕴藏的唱腔曲调,记录总结说唱表演和乐器伴奏的特殊技巧;三是对唱的项目,重视伴奏人才的培养,促进其艺术的全面传承和健康发展。
   三、曲艺进校园、国有剧团和文化馆。过去江西的曲艺传承人群大多在民间剧团,由于种种原因,曲艺的传承乃至生存日渐式微。为此,江西将曲艺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请进江西艺术职业学院、南昌师范学院、国有艺术剧团、文化馆等传承基地、传播基地和研究基地,加大了年轻演职人员的培养和曲本创作,通过强弱项、补短板,一定程度地破解了曲艺人才培养存在的不平衡与不充分的发展矛盾,促进了曲种自身“造血”功能的实现。
   四、营造良好的保护传承环境。曲艺的传承发展受外部条件影响较大,为此,江西要求凡省级以上曲艺类项目所在地的文化馆、综合文化站、综合性文化活动中心、文体广场等均应免费提供相对固定的演出场所和排练场地,为传承人排练演出、传习授艺营造良好的传承发展环境。同时,还计划在即将开展的省级非遗小镇评选中,设立一批曲艺类非遗小镇,以实现曲艺项目的整体性保护。
   五、纳入公共文化服务目录。早在2008年,在江西省文化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三项活动工作的通知》中,就明确提出活动的开展要“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相结合”。全省各地把曲艺表演纳入了当地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指导性目录或具体购买目录,在送戏下乡等公共文化活动中占有一定份额,充分发挥了曲艺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娱乐大众、滋育心灵、塑造精神和引领风尚的独特作用。根据永新小鼓和南昌清音特点创作的节目还先后荣获原文化部第十四、十五和十六届“群星奖”,对曲艺的保护传承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六、对濒危曲种进行抢救性保护。根据调研,江西一些曲种濒危的原因主要是后继乏人、表演生存空间小、自身缺乏生存活力或原有的表演艺术形态与时代审美需求不相适应。江西要求各级政府必须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公布亟待抢救性保护的濒危项目目录,同时有针对性地通过采取对老艺人的传统唱腔、作品进行录音录像,并纳入数据库建设等方法,把“根”留给后人去研究和借鉴。
   七、提倡使用方言。曲艺作为“以口头语言‘说唱’叙述的表演艺术”,其形成和发展的主要植被依托为方言。江西通过保护本地方言,为传承好本地曲艺培育良好的生态环境。如鼓励所在地中小学用普通话和方言进行双语教学,在相关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中,要求所属地区广播电台和电视台保留一定比例的方言栏目等。尤其是在曲艺表演时,坚持使用当地方言,从而有效保持了曲艺的独特性和曲种的丰富性。(江西省文化厅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