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江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将我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列为全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去年以来,我厅对全省各设区市进行了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调研,并在此基础上用钉钉子的精神,推动文化部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建立协调机制,加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统筹。
针对基层公共文化资源缺乏统筹,项目资金碎片化、分散化、低效率严重,有限资源缺乏有效整合,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严重的状况。今年4月份开始,我厅对省直21个相关部门的公共文化服务项目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研,在此基础上于9月11日在南昌成立了由省文化厅牵头的江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标志着全省层面的公共文化服务协调机制正式运转。协调组由省委组织部、宣传部、编办、文明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新闻出版广电局等22家成员单位组成,主要任务是负责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重大事项的协商和部署。经充分协调和反复协商,明确了组织机制、会商机制以及职责任务,形成了《江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议事规则》《江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
(二)制定四项标准,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
为使我省基本公共文化资源配置有标可依、服务质量有章可循、服务绩效有据可考,经充分调研和反复征求各地区、各部门意见,我们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促共享、可持续”的基本思路和“城乡统筹,以城带乡”的工作方针,依据城乡人口流动的规律和趋势,探索制定切合实际、操作性强、简便易行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形成了凝聚各方智慧的《江西省县(市、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实施意见》,做到了在保持各部门资金管理权限不变、资金用途方式不变的情况下,根据不同部门的职能分工和资源优势,力求实现政策制定协同化、资源配置最优化、公共服务共享化的目标。
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公共设施标准。主要对公共文化设施具体建设规模提出了刚性要求,规定了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体育场和全民健身中心的建筑面积,乡镇(街道)要建设综合文化站、文化广场、配置文体健身器材,行政村和城市社区要建设文化广场和综合性活动文化室等。二是内容建设标准。重在提高公共文化机构的服务效能和水平,突出江西特色。提出要进一步深入免费开放,探索实行总分馆制,开展各种形式的延伸服务。三是资源技术标准。围绕推进数字文化建设,设置公共文化机构的服务设备和文献资源配置底线,提出了各级机构需配置的电脑终端数量、实现“一卡通”借阅、网站(网页)建设等要求。四是政策保障标准。就协调统筹、资金保障、基层文化专业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提出要求。
(三)试点先行突破,为全面开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积累经验。
鉴于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无前人经验可资借鉴,本着试点先行、循序渐进的原则,今年4月,我省选取了具有一定典型性和示范性的吉安市新干县和赣州市寻乌县作为全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的首批试点县。其中寻乌县为原中央苏区和我省21个贫困县的试点县,新干县为一般县市区的试点县。以期通过先行先试,由点到面,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创新、管理创新、内容创新和服务创新,形成符合我省实际的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的制度与机制,形成富有地方特色适合不同地方特点的服务模式,为在全省全面开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工作积累经验。
10月22-23日,我省在新干县召开了全省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现场经验交流会,实地对新干的试点工作进行了调研。调研显示,新干县试点的一个特点就是构建了领导统一、权责明确、上下联动、左右配合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推动基层公共文化资源共建共享,发挥公共文化服务综合效益。新干县通过财政投,高标准建成了县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文化设施;通过部门帮,调动了各部门资源参与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的积极性;通过群众筹,激发了群众自办文化的热情。新干县的乡镇综合文化站和社区文化服务中心等基层文化设施,都体现了适应当前城乡基层特点,统筹部门项目,实现公共文化资源集中配置、共建共享、高效使用的好做法。现场经验交流会与会代表考察后的感慨中最具代表性的4句话是:“钱花得不多,事办了不少”“老大难老大难,思想重视就不难”“整合出奇迹,四两拨千斤”“什么叫标准,一看就明白”。
(四)创新服务形式,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能力。
自免费开放以来,我省广大文化工作者不断创新服务形式,探索符合基层、贴近基层的服务领域,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品质和档次,形成了服务的均等化、常态化、制度化和品牌化。
为贯彻落实省委主要领导的指示,以省群众艺术馆为龙头开展的“百姓大舞台,大家一起来”大型公益性区域文化联动活动,以“零门槛、零距离,社会各界共参与,共享文化民生”为宗旨,以打造“百姓来,百姓演,百姓看,百姓乐”为目标,赢得了全省上下广大基层参演群众的热情响应和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各地已累积演出600多场,参演群众近万人,观众人数超60万;宜春市上高县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打造“一乡一色、一村一品”特色文化活动,得到了文化部的好评;九江市修水县“双井之春”音乐会,从1985年始创至今已成功举办30届,成为当地基层群众一年一度的文化盛典,被文化部授予“全国优秀群众文化活动项目”;由铜鼓、修水、武宁、永修四县轮流举办了28个春秋的“修河之波”艺术节,由我省玉山和浙江江山、常山三县(市)联办了29年的“三山”艺术节等群众文化品牌,都有力推动了修河流域和浙赣两省的文化艺术交流。
(五)加强公共文化队伍建设,建立高素质的公共文化人才队伍体系
为加强我省基层文化队伍建设,省文化厅争取财政支持专项经费500万元,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强了对基层文艺人才队伍建设的力度,各种专业性的文化人才培养工程和培训活动扎实开展。2014年,举办了江西省“三区”文化人才支持计划选派人员培训班、美术、摄影、音乐、舞蹈、民营演出团体负责人、古籍保护与整理培训班等共计1600人次。
二、2015年主要工作计划
(一)开展全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试点工作。计划在今年试点的基础上,2015年再在景德镇、萍乡、新余、鹰潭4个设区市分别确定1个县或区开展试点;在南昌、九江、宜春、上饶、吉安、抚州6设区市分别确定2个县或区开展试点;赣州市选择3个县或区开展试点。2015年底,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和评估验收。2016年全面铺开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2020年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
(二)开展全省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在今年我省第一批、第二批国家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区和宜春市靖安县开展试点的基础上,2015年计划加大试点力度,再选择几个条件成熟的地区试点。
(三)继续加强基层公共文化队伍建设,开展更大规模的在职培训。拟争取省财政500万元基层公共文化队伍不变的情况下,扩大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对象,尝试培训志愿者队伍、农民业余剧团骨干等。
(四)在继续实施数字图书馆建设工程的同时,由省财政拨出专款,探索建设数字文化馆工程。
(五)探索农村文化广场建设。与体育部门协调合作,在每个行政村建设一个农村文化广场,并配备音响、体育器材等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