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文化部banner嵌入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发布 > 工作信息 > 公共服务司
公共服务司
湖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基本情况
发布时间:2014-12-30 15:57 来源: 编辑:公共服务司
信息来源: 2014-12-30

    

一年来,在文化部的正确领导下,在湖北省委、省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及文化行政部门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要求,深入思考、主动谋划、体系推动中央部署落到实处,着力解决制约公共文化发展的突出问题,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取得较好成效

一、高位推动,提升自觉,落实政府主导责任

今年2月,省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专题审议通过我厅《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文化体制改革——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省委〈意见〉实施方案》,把加快构建全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作为文化体制改革“四项重点任务”之一进行部署,将14项有关内容纳入督办目标。省政府2012年来,连续三年召开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现场会,各市州人民政府、省发改委、省财政厅领导与会,部署推进各项工作。

为推动工作落地,今年来,我们分别召开全省公共文化建设工作会、全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调研座谈会。厅领导先后5次带队、赴20余个市县开展调研督办。起草完成《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代拟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越来越成为各地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宜昌市政府印发争创国家示范区规划,计划3年内投入70亿元推动全市公共文化发展。黄石市委主要领导亲自动议、推进村级“文化礼堂”建设。

二、加大投入,社会参与,改善基础设施条件

在各级党委政府及文化行政部门的推动下,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步入高速发展期。全省文化事业经费不断增长。2014年我厅财政拨款3.77亿元,较上年净增1.27亿元(扣除基建部分),增幅达50.8%,累计下达地方公共文化建设资金近10亿元。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全省对公共文化建设的投入累计达30多亿元,一大批市、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得到建设,“十二五”内将实现馆舍面积翻番。今年4月,联合省委宣传部等四部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全省乡村社区广场文化建设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大投入,改善村级文化活动设施条件。“十二五”以来全省公共文化设施建筑规模近100万平方米,总投资100多亿元,超过以往所有“五年计划”之和。

各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方式也日趋多元。襄阳市出台《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自今年9月起,从房地产开发费用中,征收1%用于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支持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武汉市政府出台《关于促进民办和行业博物馆发展的实施办法》。大冶市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文化设施建设,累计募集社会资金2亿余元。武穴市投入3.7亿元建成494个村级文化中心和文化广场,建设资金85%以上来自社会资金。全省博物馆社会投入积极性全面增强,行业和民办博物馆已达66家,占博物馆总数的35%。

三、多层次,全方位,推进部门地区统筹协作

一是推进协调机制。建立由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任组长,31个部门参与的湖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文化厅部分县市还建立了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实行定期例会和重大事项会商制度。

二是加强厅局(市)合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支持下,今年2月,我厅与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住建厅、省旅游局签署合作备忘录,建立“协同改革融合发展机制”,确定18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合作事项;并与襄阳、荆州、随州等地签订共建协议,将公共文化建设作为重点支持内容。

三是探索区域协作。我省襄阳市先后联合湖南岳阳、江西新余和湖北、陕西、河南3省的13个城市,发起建立“湘鄂赣区域公共文化联盟”和“汉水流域城市公共文化建设城市联盟”。武汉城市圈图书馆联盟、宜荆荆图书馆联盟努力探索图书馆资源跨地区、跨行业整合利用模式,取得初步成效。

四、示范先行,典型带动,充分发挥示范区作用

省政府重视和支持下,我省襄阳市取得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资格。省文化厅、省财政厅于2013年初启动省级示范区创建工作。去年来,继续加大国家、省两级示范区创建指导力度,探索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新途径,为全省提供借鉴和示范。

加强示范区创建管理,联合省财政厅出台《示范区创建过程管理规定(暂行)》,明确激励约束机制。建立专家跟踪指导和创建月度台账工作机制,对改革导向性问题实行“挂牌作战”,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部门。通过组织网络学习提升创建地区党委政府的认识,大冶、当阳市委领导在参加网络学习后,特地邀请国家专家到当地为市委中心组(扩大)授课。根据改革导向,为每个创建地区确定6项破解任务,实行验收前置和一票否决,切实推动创建地区研究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示范区创建典型影响日益扩大,大冶市承办全国县域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研讨会,交流推广全国县级先进经验。

五、建立标准,完善制度,形成发展长效机制

一是推进公共文化标准体系建设。会同武汉大学,经反复讨论并征求意见,已基本形成湖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系列标准框架和具体内容指标。同时,在全省确定公布27个省级综合试点单位、70个省级单项试点单位,要求各地探索、运行、完善相关标准。

二是推进绩效评价和群众反馈机制建设。与零点调查研究公司合作,以10个创建省级示范区和国家级创建示范区为试点,建立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绩效和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计划将其作为经常性、制度性的工作,为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督促机制和决策支撑。

三是推进公共文化制度设计研究。将制度设计研究作为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验收前置条件,并印发《全省文化系统2014年重点调研课题》,引导各地顶层着眼、基层着手,探索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机制、规范。全省共确立了17个制度设计研究课题,8项与现代公共文化建设有关的调研课题

四是推进社会文艺队伍标准化建设。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全省社会文艺团队普查工作的通知》,以县(市、区)为单位,对社会文艺团队建库立档、评比定级、分类指导、定向扶持,激活基层文化内生力量。

六、品牌引领,数字提升,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一是加强重点文化品牌建设。以省级公益讲座“长江讲坛”为核心,扩大公共文化服务影响。今年来,新增“廉政讲堂”、“市场大讲堂”、“阅读讲堂”等板块,“长江讲坛”形成8个系列;举办讲坛开讲一周年座谈会,与省电视台教育频道合作播出讲座视频;编辑出版《长江讲坛(2013)》图书及光盘合集;研发“长江讲坛”手机APP,构建了群众身边的讲座;圆满完成讲座进学校、进社区、进军营、进基层等任务,推动与省教育厅、省旅游局合作;分别在新疆和俄罗斯举办“法治与信仰”、“长江与伏尔加河的对话”讲座,实现扩大影响、走出湖北的目标。截至127日,已举办讲座79场,服务现场听众43015人,于丹、周国平、刘震云等著名专家学者精彩开讲。

二是加强数字服务品牌建设。以互联网站为载体,建设开通集服务信息发布、供需信息对接、网上办事、数字资源服务和服务调研反馈等功能于一体的“湖北公共文化数字服务平台”,加强公共文化服务的针对性、便捷性和时效性。全省17个市州正紧锣密鼓推进,以便与省级平台对接。武汉市大力推进数字博物馆建设,“智慧武博·数字武汉博物馆”正式上线,实现了虚拟场馆360度参观。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在鄂召开公共数字文化惠民活动月现场会。

三是加强特色活动品牌建设。进一步对接基层群众文化需求,形成特色活动品牌,不断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针对性和影响力。全省已经形成东湖音乐会、长江讲坛、“我们的中国梦”百团送戏进万家演出、百团上山下乡暨新春金秋巡回演出、群星奖优秀作品巡演、江城大学生艺术讲堂全省在校学生走进博物馆(纪念馆)行动等众多公共文化品牌活动。今年首次举办的全省群众广场舞展演深受群众欢迎,参演队伍14956支、近35万人次,观众200多万人次。

、2015年工作思路和要点

今年是“改革元年”,明年是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的“关键之年”。我们将重点围绕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要求,树立以效能为导向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理念,把落实政府责任、完善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能力、促进效益发挥作为主要任务,转变政府职能,创新体制机制,统筹公共文化资源,运用现代科技,破解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标准化、均等化、数字化和社会化水平,发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对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作用。重点将抓好抓实这几项工作:

(一)在公共文化资源整合上形成新突破。一是充分发挥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领导小组作用,在统筹部门资源、制订协同规划、推进项目实施上迈出实质性步伐。二是把建设乡、村两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作为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的首要工作和巩固、加强基层文化阵地的重要抓手,加快探索建设。

(二)在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上取得新成果。积极推进省博物馆三期扩建工程、省群艺馆新馆等省直文化项目立项及建设;加快推进35个地市级“三馆”建设,大力推动市级非遗陈列馆建设;完成100个县级“两馆”建设任务,推进重点县级博物馆建设;整合部门资源,有效统筹资金,吸纳社会力量,与村级、城市社区文化活动室建设有机衔接,大力开展村级和社区文化广场建设。

(三)在公共文化队伍建设上收到新成效。加大专职文化队伍和业余文艺骨干培训力度。扶持引导社会文艺团队和文化志愿者队伍发展,“十二五”末实现每个社区(行政村)至少有2支以上稳定开展活动的社会文艺团队的目标。建立跟踪指导、骨干带动工作机制,实现村级文艺团队的免费辅导。健全完善文化志愿者各项工作机制和制度,形成省、市、县、乡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体系。

(四)在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上拿出新举措。争取由省政府出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服务标准以及重大文化惠民工程的服务专项标准;逐步形成标准体系的运行考核机制。探索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绩效第三方评估标准以及配套的群众评价反馈机制。

(五)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上发挥新作用。指导国家和省级示范区(项目)创建市、县进一步破解改革导向性问题,探索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体制机制,形成可供借鉴的经验和路径,争取圆满通过文化部和我省验收。加大对黄石市巩固第一批国家示范区创建成果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发挥示范区典型带动作用,争取通过文化部复核。动员其他地区争取党委政府重视,积极筹备申报下一轮国家、省级创建示范区。

(六)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上实现新提升。提升惠民工程实施绩效,有效对接群众文化需求。着力推动“湖北公共文化数字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统筹实施好免费开放、流动图书车、文化共享工程、数字图书馆推广、公共电子阅览室等惠民工程,探索互联网、手机终端等全媒体服务。二是打造文艺精品、活动品牌,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以举办第二届湖北艺术节为契机,推动文艺作品融入公共文化服务,大力开展文艺精品巡演(巡展)活动;加强公共文化活动品牌建设,努力把“长江讲坛”打造成全国知名活动品牌;广泛组织开展以“文化力量·民间精彩”为主题的广场文化活动。

(七)在公共文化建设体制机制上实现新转变。一是积极扶持、培育各类文化协会等行业组织、公益性社会组织,努力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主体的多元化,逐步探索建立文化行政部门宏观管理和行业微观管理相结合的公共文化管理体制。二是探索公共文化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推动文化馆、图书馆组建理事会试点工作。三是建立公共文化服务政府采购制度,支持各类文化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的产品和服务进入采购目录,逐步形成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竞争机制。

(八)在公共文化建设规划上谋求新发展。明年是“十二五”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我们将认真对照文化部“十二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查漏补缺,不留“尾巴”。同时,在总结评估我省“十二五”工作经验和不足的基础上,抓紧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并争取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