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云南省文化厅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文化部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突破难点、狠抓重点、打造亮点”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有力地推进了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一、2014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抓认识:通过文化自觉提升文化民生理念。
2014年以来,云南省文化厅组织全省文化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时统一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增强了全面深化文化改革的责任感紧迫感。以高度的文化自觉承担起推动文化事业发展繁荣的责任,不断探索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推进公共文化事业建设、维护文化民生越来越成为各级政府和文化部门的基本共识和自觉行动。一些州市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作为文化事业第一位的工作,制定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提出了在“十二五”时期的发展目标和具体路径,让“软实力”有了硬措施。如保山市把创建示范区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抓手和保山最大的“文化惠民工程”来抓,高规格成立领导组,高起点编制规划,全民动员抓文化,真正建立起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公共文化建设新格局。实行文化建设“四个纳入”,即把文化建设纳入市委、市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管理,纳入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的指标体系,把文化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明确提出“抓文化就是抓民生”,全市上下形成了高度的文化自觉,举全市之力多渠道整合资金约8.5亿元投入公共文化,有力的推动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二)抓投入:通过多渠道筹集经费构建多元投入机制。
一是针对当前我省“三馆一站”基础设施建设较为薄弱,导致硬件不达标的实际情况,2014来,云南省文化厅切实加大对基层馆站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多方筹集资金870万元,重点用于临沧、迪庆、文山等9个州市 “三馆一站”的维修改选,提升基层馆站的硬件设施。二是深入地震灾区调研和走访慰问,向国家文化部上报了《昭通地震灾区需要国家文化部协调解决的公共文化设施项目及设备》材料,争取国家图书馆为灾区捐赠3万册图书,争取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为灾区拨款50万元用于数字文化建设,向昭通灾区下达了救灾资金200万元。三是完成省图书馆和16个州市公共图书馆的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进一步提升了公共图书馆的数字化服务能力。指导德宏州陇川县启动了“边疆万里数字文化长廊建设”试点工作,在“全国边疆万里数字文化长廊建设”试点工作会议上交流了经验,得到了文化部领导的肯定。四是对全省行政村群众文化活动小广场进行了统计,目前全省有小广场5415个,为开展“小广场·大喇叭”建设奠定了基础。在此基础上,各地结合实际,创新方式,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方式日趋多样化:昆明市探索实施“公共文化服务包”,以县(市、区)为主,按照年人均不低于10元的标准安排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经费,并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逐步增加;红河州开远市在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自然村“四位一体”阵地建设中,创新思路,引入BT模式参与基层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对自然村文化活动室采用BT方式建设,由市财政担保,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工程投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投入使用之日起由政府整体回购,为进一步拓宽公共文化建设资金投入渠道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三)抓基础:通过文化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
在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截至目前,全省共有公共图书馆149个、文化馆148个、乡镇文化站1384个,达标率分别为80.4%、68.9%和50%。共建成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1个省分中心,16个州市支中心,129个县级支中心,省、州市、县级覆盖率达100%;建成1375个乡(镇)服务点暨农文网培学校,乡(镇)覆盖率达100%;10942个村级服务点暨农文网培分校,村级覆盖率达78%。形成了上有省级分中心、州市支中心,下有县级支中心、乡镇服务点和行政村服务点的文化共享工程五级服务网络,为近千万各族群众提供了便捷的数字文化信息服务,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正在形成。在重点文化设施建设方面,省博物馆新馆今年底即将投入使用;云南大剧院、西南国际文化艺术交流中心、东南亚南亚考古研究与文物保护基地等项目加快推进;玉溪聂耳大剧院、昭通市博物馆、普洱市文化馆和大剧院、红河州大剧院和文化馆、楚雄州文化中心、丽江图书馆、丽江永胜边屯博物馆、曲靖市文体中心等一批地方标志性文化设施相继竣工并投入使用。
(四)抓典型:通过国家示范区(项目)创建全面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认真总结推广保山、昆明等第一批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成功经验和基层文化建设“云南经验”,在保山召开了“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现场工作会议”,编发了《文化惠民·春风化雨——云南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理论与实践》一书。二是全力推进第二批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进。各州市层层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创建实施方案、宣传方案、任务分解等系列文件,将创建工作责任进行了分解落实。同时,根据文化部的安排部署,启动了第二批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中期督查暨第一批示范区后续建设督查工作。委托云南公共文化研究中心作为第三方调查机构,赴楚雄州5个县18个社区、5个村委会,对示范区群众满意度进行了测评,共完成调查问卷230份,进一步摸清了我省第二批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家底。10月26日—27日,文化部第六督查组对我省第二批示范区创建城市楚雄州进行了中期督查,对照督查标准的24个重点指标,对楚雄州的示范区创建工作进行了分析与评价,认定其中18个重点指标中期进度可以评定为优,5个重点指标评定为良,1个重点指标评定为中。
(五)抓民生:通过文化惠民工程丰富基层公共文化资源。
各级文化部门按照“向基层倾斜、向农村倾斜”的思路,把文化惠民项目作为重要民生工程,不断优化城乡公共文化资源配置。一是文化惠民示范村建设。大力推广芒团经验,开展全省第六批文化惠民示范村和首批文化惠民示范社区建设工作,全省共推出文化惠民示范村、文化惠民示范社区100个;委托云南玺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全省第五批60个文化惠民示范村进行绩效评估。目前,全省建成文化惠民示范村235个,农村文化产业合作社300个。二是完善文化惠民电子交易平台。进一步完善文化惠民电子交易平台,调整原“家乡宝”有关目录、项目等,并更名为云南省“汇滇宝”文化惠民电子商城,扩展、丰富了服务功能。三是加大文化扶贫。在永胜县、营山村召开现场办公会专题研究“四群”教育及扶贫工作,确定了营山村“个十百千”文化扶贫计划;与上海市农业科学院开展滇沪文化与科技战略合作。四是积极开展文化志愿服务。全面实施“三区”人才计划,全省16个州市选派到岗开展服务共计1367人,首期“三区”文化人才培训班培训“县乡基层文化骨干”156人,组织全省32名文化干部分批次到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培训。
(六)抓服务:通过免费开放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召集有关部门就基层“两馆一站”错时服务和规范广场舞进行了专题研究,初步拟定了《云南省文化厅关于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文化活动室(中心)“错时服务”工作方案》;2014年下达“三馆一站”免费开放资金13618.6万元,确保了全省“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正常进行。目前,我省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基本实现了无障碍、零门槛进入,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和所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全部向社会公众免费,并积极探索延时或错时服务,提高服务水平,提升服务质量。各馆(站)按照免费开放的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丰富了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保障了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
(七)抓活动:通过品牌示范带动群众文化更加丰富多彩。
2014年,云南省文化厅按照“宏观布局、统筹指导,抓住重点、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以导向性、示范性、带动性、可持续性为原则,坚持重大活动组织与长效机制建设并重,推动了基层群众文化活动广泛开展。一是于7月初启动了云南省农民工系列文化活动,开展了农民工子女艺术培训相关活动。二是组织开展了“大地情深”——第十六届“群星奖”云南获奖作品巡演,历时15天,深入到楚雄、大理、保山三个州市12个县(市、区)进行演出,受到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三是是积极争取恢复了两年一届的云南省“彩云奖”评选,下发了《云南省文化厅关于恢复举办云南省“彩云奖”的通知》,并于9月中旬启动了2014年群众文化“彩云奖”的评选工作。四是组队参加了文化部在山东淄博举办的“永远的辉煌”——第十六届中国老年合唱节,获得一个金奖一个银奖;参加文化部主办的第十二届中国西部民歌(花儿)歌会,获得1金3银3铜的好成绩。一年来,各地积极开展不同层次的文化活动,努力做到主题品牌文化活动突出“示范性”,常规群众文化活动突出“参与性”,地方节庆文化活动突出“独特性”。许多地方基本实现了“月月有主题,周周有活动”,被广大群众称为“永不落幕的舞台”。
二、2015年工作计划
(一)加快文化政策法规制订工作。一是加快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加快制定《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标准化准则》,力争在滇中地区选择5个县区开展标准化建设试点;二是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为重点,围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均等化、标准化建设为着力点,加快制订《云南省城乡文化统筹协调发展的意见》、《云南省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三是开展《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的起草工作,做好我省文化 “十三五”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全面推广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经验。全面推广基层文化建设“云南经验”,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从重硬件建设向重提供服务和强化管理转变,深化“文化乐民、文化育民、文化富民”的理论和实践经验总结,着眼于保障和改善文化民生,建立和完善“农民演艺协会”、“农民文化素质教育网络培训学校”、“农村文化产业合作社”等运行机制。一是推广“大喇叭,小广场”的村级文化建设“祥云经验”;二是推广“整合资源,综合利用”的乡级文化建设“芒宽经验”;三是推广“沟通协会”的城市社区“桃源经验”;四是推广“错时服务”的县级图书馆的“泸西经验”;五是推广“需求设计”的市级文化馆“昭通经验”。以标准化、均等化为方向,构建覆盖城乡、实用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三)加强示范指导工作。一是继续推进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的创建,指导并做好楚雄州国家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确保2015年10月底通过国家验收;二是指导迪庆、昭通、开远国家级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人作;三是加快创建省级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组织建立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四是继续开展第六批“文化惠民示范村”和首批“文化惠民示范社区”创建工作。
(四)强化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从公共文化管理人才队伍、文化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才队伍、文化艺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三个方面加强人才培训工作。一是举办州市级文化局长“依法行政”研修班;二是举办县区级文化局长“深化改革”培训班;三是举办乡镇文化站长“文化惠民”培训班。四是举办基层文化工作者业务知识培训班。五是以组建“云南省文化志愿者千人服务团”为重点,继续实施支持“贫困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文化人才服务”八年计划。
(五)继续做好公共文化场所免费开放工作。一是切实做好全省“两馆一站”建设和免费开放工作,组织实施全省图书馆、文化馆错时(或延长)服务,指导各级公共文化单位提高服务水平,提供优质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公共文化权益。二是深入开展“春雨工程”和“大地情深”两个文化志愿者示范活动,推动文化志愿服务向社会化、项目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发展。
(六)加快建立各类文化事业单位理事会制度。一是稳步推进公益性事业单位的改革,在总结省博物馆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巩固改革成果,推广改革经验,启动省图书馆、省美术馆、省文化馆法人治理结构改革;二是推动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围绕扩大民主参与度、增强管理透明度、提高控制精准度进行科学设计,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降低“行政化”,提高服务效益与质量;三是在云南省文化馆加挂“云南省社会文化指导中心牌子”,统筹指导全省社会文化事业的发展。
(七)全面实施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一是继续加大“文化信息共享工程设备、农村业余文艺队活动器材、文艺演出剧(节)目、非遗保护数字化建设设施、对外文化交流艺术产品”等项目的政府采购力度;二是在政府购买服务中,加大对不同所有制、不同层次艺术团体的扶持政策;三是在省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全面实行后勤及物业管理服务社会化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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