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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司
西藏自治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基本情况
发布时间:2014-12-30 16:01 来源: 编辑:公共服务司
信息来源: 2014-12-30

 

2014年以来,按照文化部的相关部署和要求,在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区党委八届四次五次全委会精神,加快完善公共文化政策、设施、队伍和服务等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突破,获得了新成果,为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奠定了有利基础。

现根据贵司相关要求,将我区2014年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和2015年工作思路及计划汇报如下:

一、2014年工作成果

(一)完善网络,填平补齐公共文化设施体系。深入推进“十二五”重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全区543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已竣工540个,39个县级民族艺术团排练场所建设项目已竣工37个,其余项目有望年底竣工,基本实现“十二五”规划明确的乡乡有综合文化站、39个县有民间艺术团排练场目标。完成那曲、山南图书馆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山南、昌都博物馆。“西藏综合艺术中心”建设项目选址初步明确。完成全区所有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县民间艺术团的设备配备工作,为全区38个县配备流动图书车,基本实现共享工程乡镇基层点全覆盖。今年,全区公共文化设施总量比2013年增加192个,每万人拥有的公共文化设施达到2个以上。

(二)健全机制,推动公共文化事业改革创新。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部署和安排,加强公共文化保障机制建设,显著提升公共文化建设能力和水平。一是建立自治区协调小组。10月20日,自治区政府正式建立“西藏自治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协调组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孟德利担任召集人,区党委宣传部、文化厅、编办、发改委、财政厅、人社厅、教育厅、科技厅、民宗委、质监局、扶贫办等19个单位参加。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文化厅。二是启动行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按照整合基层宣传、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党员教育、科学普及、体育健身等资源,建设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相关要求,在山南地区贡嘎县德吉新村、扎囊县羊嘎居委会、乃东县克松村开展了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试点,统一布局和建立了具有图书阅览、上网学习、党员教育、科普培训、文体活动等综合功能的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实现了统筹管理、综合利用。经申报,山南地区列入文化部“全国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试点地区”,下一步将在山南地区所有乡镇和行政村全面铺开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力争到2015年年底完成试点建设任务。三是加强制度设计研究工作。组织调研组深入我区相关地市进行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调研,并形成了8个专题调研成果。邀请北京大学相关专家,开展了《西藏自治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制度设计》的专题研究,形成了专题研究成果上报文化部。通过调研和制度设计研究,进一步总结了经验、理清了思路,为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提供了有利基础。四是制定实施《西藏自治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和管理服务标准化建设指标》。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县综合文化活动中心、乡镇综合文化站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服务能力及文化活动开展,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研究制定了《西藏自治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和管理服务标准化建设指标》。《指标》分县级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和乡镇综合文化站两大类,对全区县级综合文化活动中心、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基础设施、职能、布局、设备、制度、活动、经费、队伍、管理、宣传等”10个方面50个内容提出了明确标准和要求。《指标》于2014年6月15日正式施行,山南地区在标准化建设上已经取得初步成果。五是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题审议和询问。为督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7月23日至25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我区公共文化建设与服务保障情况,并以联组会议形式,进行了专题询问。同时,根据自治区人大审议意见,形成了《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我区公共文化建设和服务保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通过专题审议、询问和办理审议意见,提高了全社会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认识,积极营造了加快推进我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六是开展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命名工作。为推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一乡一品”的文化活动品牌,今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命名了65个自治区级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同时,向文化部申报四个乡镇参加2014-2016年“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选活动。七是探索开展自治区图书馆总分馆制。批准自治区图书馆在桑耶寺建立首个具有较大规模的西

藏图书馆分馆,积极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所有人群延伸。

(三)加强示范,探索实践符合西藏实际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路径。深入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加大政策支持和指导监督力度,切实保障创建工作有序有效推进。一是支持示范创建。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投入,优先安排示范区和项目创建地区文化事业发展。今年,向山南、日喀则、昌都地区共安排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备、队伍扶持和培训、活动开展、民族民间文化保护等经费7400余万元,同时,自治区财政对示范区和项目创建安排补助经费430万元,为推进示范创建提供了经费保障。二是加强指导监督。加强了对示范区和项目创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通过组织实地调查、查阅材料、开展满意度调查等多种方式,对山南地区创建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昌都地区和江孜县创建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林芝地区开展第一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后续创建工作进行了专题督查,形成了督查反馈意见,促进了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有序有效推进。三是加强经验总结和推广。10月,在山南地区召开了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现场会,深入总结了“十二五”以来我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实地考察和宣传推广了以山南地区为主的全区各地市经验和做法,安排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任务,为全区各地市和县学习典型、借鉴有益经验、推动本地县工作提供了难得机会。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等相关部门和各地市行署(政府)分管领导、各地市文化局局长、文化科科长、各县文化局局长,自治区文化厅相关处室和单位、山南地区相关单位代表等近200人参加了会议。

(四)发展队伍,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人才保障。落实县综合文化活动中心专职人员216名、乡镇综合文化站专职人员2608名。新批准成立了7支民间艺术团,落实了经费补助和活动设备,提前实现了县县有民间艺术团的目标,乡村业余文艺演出队总量达到近3000个。举办了“民间艺术团编创人员培训班”、“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业务骨干培训班”、“春雨工程”大讲堂等全区性基层文化队伍培训班,受训人员达1300人次。组织开展了全区县乡文化馆站业务人员轮训工作,举办地市级专题培训40余次,受训人数达到4000余人,基本实现轮训目标。同时,组织我区50余名基层干部赴内地参加了“文化馆音乐创作”、“图书馆师资”、“公共文化治理能力”等培训班,公共文化队伍的素质得到明显提升。

(五)扩大服务,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升级。深入推进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和供给、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数字文化建设等公共文化服务活动,不断丰富公共文化产品,扩大服务覆盖面。一是加强产品创作生产。深入开展 “中国梦”主题文艺创作活动,专业文艺团体和县民间艺术团全年新创作节目2000余个,比去年增加近一倍。二是广泛开展文化活动。成功举办“中国梦·雪域欢歌”、“中国梦”小戏小品展演、传统藏戏剧目《诺桑王子》展演、“3.28”群众文艺汇演、“唱响中国梦 喜迎新春佳节”民间艺术团演出周、“群星奖”获奖节目巡演等系列导向性、示范性公共文化活动。全区专业文艺团体和县民间艺术团全年下乡演出近4000场,观众达到近300万人次。在区外共涉及北京、天津、湖南、四川等11个省市,开展了演出、展览、培训等为主要内容的文化联动活动480场,受益人数达到48万人次。在第六届全国村歌大赛和第十五届中国老年合唱节等全国性群众文化活动中,我区推荐节目取得优异成绩。三是深化免费开放工作。今年,全区公共文化设施年开展免费开放活动达1.2万余场次,受益群众近310万人次,活动场次和受益群众数量比免费开放前提高了80%以上,公共文化设施的作用得到了进一步发挥。四是加强数字文化建设。完成了2011年度地方特色资源《格萨尔史诗》多媒体资源库和红色资源《西藏红色歌舞》建设工作,《格萨尔史诗》视频总时长约27.36小时,音频约1T。完成了2012年度地方资源建设项目《藏医药文化》和《西藏抗英历史文化》资源库建设的招标工作。将近年来译制的500小时优秀资源合辑制作成《数字文化百科》,免费发放到全区各地市及74个县支中心。积极举办数字文化进军营、进校园、进农牧区等各类服务活动,显著提升数字文化服务数量和质量。

二、2015年工作思路和计划

2015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区党委八届六次全委会精神的重要一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开启“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也是加快推进我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至关重要的一年。明年,我区将在文化部的坚强领导下,在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进一步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推动西藏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的重要基础,加快建立和完善保障机制,积极推进改革创新,确保到2015年底我区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一)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机制建设。充分发挥自治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的作用,组织召开一次协调组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相关事项。推进建立各地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出台《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我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西藏自治区“十三五”时期公共文化建设规划》。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研究制定《西藏自治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

(二)大力推进县乡文化设施服务和管理标准化建设。深入落实《西藏自治区县乡公共文化设施和管理服务标准化建设指标》,组织开展对县乡文化设施标准化建设的督查和检查,显著提升公共文化设施的管理和服务能力水平。指导和督促山南地区开展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基本完成山南地区乡镇和村级文化资源的有效整合、统筹管理,为在全区推广积累有益经验。加强对免费开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继续开展免费开放工作奖励制度,推出一批免费开放工作先进单位,推广一批先进经验和做法。

(三)深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项目创建工作。加强对山南地区示范区、昌都地区和日喀则地区江孜县示范项目创建工作、林芝地区后续创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加强示范创建经验总结交流,促进示范区和项目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果,确保顺利通过国家验收。开展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研究制定《自治区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项目创建工作方案》,力争启动创建工作。继续组织开展一批示范区和项目创建地县区域文化联动项目,推动示范创建成果和经验交流。 

(四)加强公共文化产品生产和供给。大力推动各级群艺馆、民间艺术团的文艺创作工作,积极开展第十七届“群星奖”节目创作和推荐工作,形成一批优秀群众文艺作品。适时举办庆祝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全区民间艺术团文艺调演”、“全区老年文艺调演”等全区性群众文艺展示交流和评比活动;继续开展“3.28”群众文艺演出等其他示范性群众文化活动。督促各县民间艺术团完成年50场的下乡演出任务,确保民间艺术团年下乡演出场次突破3000场。加大“春雨工程”在我区的实施力度,继续邀请一批内地省市的优质文化产品和服务到我区开展交流活动,促进西藏与内地省市的文化交往、交流、交融。

(五)加强数字文化建设。完成全区所有乡镇和村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建设任务,完成山南、那曲图书馆共享工程地区分中心建设,完成自治区和昌都、林芝、阿里地区数字图书馆建设,实施公共电子阅览室、数字文化长廊建设项目,基本建立覆盖全区的数字文化服务网络。完成《藏医药文化》、《西藏抗英历史文化》多媒体资源库建设和300小时资源译制任务。启动《西藏唐卡》、《西藏铸造技艺》等特色文化资源建设和优秀文化资源的藏语译制工作,扩大数字文化资源总量。建成《西藏数字文化网》,加大数字文化资源的传播力度。

(六)加强古籍普查保护工作。继续实施日喀则、昌都地区古籍普查工作,力争完成50%的普查量。大力推进布达拉宫、罗布林卡、博物馆、档案馆、萨迦寺、哲蚌寺等重点收藏单位普查工作。继续做好那曲、山南、拉萨等地普查收尾工作,形成一批普查成果。全面完成日喀则吉隆县贡当乡汝村、山南地区隆子县仲嘎曲德寺、隆子县加玉乡白嘎寺抢救性保护和收藏条件改善项目,争取继续实施一批抢救性保护项目。建立自治区古籍修复中心,开展修复工作。继续实施珍贵古籍数字化建设,形成一批数字化成果。

(七)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培训。继续组织举办全区民间艺术团业务骨干培训、全区古籍普查保护培训、全区共享工程技术培训等专题业务培训活动,举办全区县级综合文化活动中心、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人员培训班。继续选派基层文化干部参加全国性基层文化队伍系列培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