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共函〔2017〕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
根据《文化部公共数字文化工程管理办法》和《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数字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文化部委托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发展中心”)组织开展了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以下简称“文化共享工程”)2017年地方资源建设项目评审工作,对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申报的332个项目方案进行了评审。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经研究审核,同意对162个项目予以立项(立项名单详见附件)。
请各项目承建单位按照中央转移支付经费和项目成果建设数量(具体由发展中心另行通知)制定完善地方资源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样式可从国家数字文化网(http://www.ndcnc.gov.cn)进行下载。各省(区、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应组织专家对本辖区地方资源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并加盖公章, 于2017年3月1日前寄至发展中心。
请各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文化共享工程地方资源项目建设的有关要求,按时、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请各省(区、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强化经费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联系人及电话:
文化部公共文化司 陈早阳 010-59881062
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 吴 哲 010-88003013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文津街7号国家图书馆古籍馆临琼楼
特此通知。
附件: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2017年度地方资源建设项目立项名单
文化部办公厅
2017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