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信息专报第17期
发布时间:2015-04-17 15:43
来源:
编辑:公共服务司
信息来源: 2015-04-17
包头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
体系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第5期
我市召开2015年创建示范区工作调度会
近日,我市召开创建示范区工作第九次调度会暨2015年第一次创建工作调度会,研究部署2015年我市创建示范区重点工作。市创建办副主任、市文新广局副局长、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局长李亚军主持会议。会上,各旗县区汇报了创建示范区工作进展情况及2015年创建工作安排,李亚军副局长部署了2015年示范区创建重点工作任务并解读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15〕2号)文件精神。李亚军副局长指出,2014年我市创建示范区工作顺利通过了文化部中期督查,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15年创建重点工作要把握四个方面:一是把握节点。现在距国家考核验收越来越近,各旗县区要倒排时间表,按标准、按时段完成创建任务,才能确保我市顺利通过国家验收,进入国家示范区行列。二是突出要点。各旗县区要逐条对照创建标准要求,全面盘点相关工作,列出清单逐项销号,高标准完成创建工作。三是攻克难点。要抓紧攻坚克难,对未完成的创建任务,倒排工期、抓紧推进。四是打造亮点。要切实利用好各地区优势,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探索新形式、新办法,充分发挥文化设施的辐射力,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产品的供给常态化、品质化,使文化真正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市创建办主任、市文新广局局长李占峰对2015年创建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创建工作认识再提高。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是市委、市政府实施的一项重大的文化惠民、文化民生工程,各旗县区要从全市大局出发,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按时高质量地完成创建任务。二是创建工作任务再落实。2015年创建工作任务还很繁重,各旗县区要认真研究创建标准,结合中央《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抓好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管理、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创建示范区过程管理、创建档案收集整理等重点工作。三是加强创建示范区宣传工作。各旗县区要精心安排,加大宣传,推动创建工作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我市组织创建示范区制度设计研究课题组学习考察
为学习借鉴长三角地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及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先进经验,考察典型案例,促进创建示范区“包头市公共数字文化服务长效机制研究”制度设计研究课题工作顺利进行,市创建办组织由市文新广局副局长、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局长李亚军带队的课题研究考察组一行9人,于3月30至4月3日赴江苏省苏州市、浙江省嘉兴市、上海市嘉定区等地进行了学习考察。
考察组先后参观学习了苏州市公共文化中心、苏州图书馆、嘉兴市图书馆、洪合镇综合文化站、上海市嘉定区图书馆和文化馆、安亭镇文体活动中心等12个公共文化场馆,进行了座谈交流,了解了三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及示范区创建情况,学习了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建设的先进理念、做法及经验。
通过学习考察,为我市的创建工作及制度设计研究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参考,下一步将完善课题研究各项工作,建立健全支撑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科学发展的政策体系及规范运行的标准体系,转化研究成果指导示范区创建工作。
报:文化部公共文化司,自治区文化厅,市委,市政府,市创建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成员
送: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市政协教科文卫委员会,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
发:市创建示范区工作任务各责任单位,各旗县区区委、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各旗县区创建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编 辑:韩彩云 核 稿:高玉波 审 核:李亚军 审 签:李占峰
邮 箱:btcjb202@163.com 电 话: 5317902
|
2015年4月13日 (共印:9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