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按照创建规划及设施方案,整体工作稳步推进,2015年3月份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开展示范区目标责任制考核
按照《楚雄州文化体育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工作考核的通知》安排,2015年1月5日至9日,州文化体育局组织五个考核组,对10县市和州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以下简称州级三馆)进行“一督查两考核”,即督查2014年第三、四季度创建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考核10县市人民政府2014年文化改革发展工作(代州绩效办考核),考核10县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和州属三馆完成2014年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目标管理考核责任书工作。考核组通过听取汇报、查看档案、座谈反馈等方式对三块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客观的记录、考核和督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指导,同时提出下步工作要求。
二、开展图书馆数字资源建设
全州11个公共图书馆文化共享工程资源、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资源、国家图书馆移动阅读数字资源已经全部开通,每个图书馆可用数字资源达260TB;特色数字博物馆、“梅葛”数字资源库、中国彝族文献特色数字资源库正在建设;“公共图书馆虚拟网络集群”各县市已拟定方案并下发到各乡镇,正在积极争取落实经费购买软件。馆藏文献书目数据库11个公共图书馆已基本完成,建设率达80%。乡镇、村(社区)正在准备投入建设。
三、文化惠民示范村建设
全州进一步巩固2013年已建成18个文化惠民示范村建设成果;2014年全州建设8个文化惠民示范村,实施项目的县市已制定方案,按“八个一”的要求组织实施,预计将于2015年5月前完成建设。
四、整合公共文化资源
各县市的新建项目、提升改扩建项目、活动场所建设都加强了各有关部门的统筹协调,整合公共文化资源,初步实现“六整合”,即整合规划设计、整合存量资源、整合建设项目、整合资金、整合人才资源、整合公共信息资源,形成合力,调动政府、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的积极性;项目实施和文体活动的开展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跨系统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共建共享和有效利用。
五、规范乡镇文化站村(社区)文化室建设
全州26个示范区文化站、58个村(社区)文化室均按照“十个有”和“九个有”的标准规范化建设,部分文化室正在加强和完善文化计算机数量不足和文体活动场地缺少等问题。
六、加强示范区创建过程管理
全州创建单位按照文化部《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过程管理规定》要求,建立健全了领导机制、联络员制度、经费管理制度、督导检查制度、创建规划和制度设计监管机制、信息报送和社会宣传制度,对创建管理工作进行规范细化;州、县市、乡(镇)三级成立了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领导小组、下设机构和办公室,全面统筹指导示范区创建和承担日常工作。各创建单位结合实际,利用读报栏、黑板报、宣传栏、户外广告、车身广告、LED电子显示屏、手机信息等载体,使创建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通过完善信息报送考核制度、培强信息员队伍等方式,集中打造了姚安县“3+1”模式、武定县“村村响”工程、元谋县“七小文化工程”等一系列特色亮点信息。
七、开展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
创建单位都加强了文化志愿者建设,做到有队伍、有制度、有服务项目、有活动成效,并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及档案,下派了“三区”人才,并加强了培训和管理。
八、开展基层文化惠民服务活动
以统筹城乡文化发展、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公共文化服务面向基层、面向农村,实现重心下移、资源下移、服务下移。县市、州级三馆均完成了基层文化惠民服务活动的任务。
九、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
各县市已按照《楚雄州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了试点工作方案,确定上报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试点乡(镇)和试点村,并结合县市实际开展了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
十、讨论修改完善制度设计研究课题
2015年1月在北京和3月在楚雄,邀请部份专家学者和课题组相关人员,以及创建成员单位领导召开《楚雄州培育服务文艺表演队伍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制度设计研究报告》和《楚雄州关于培育文艺表演队伍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征询讨论会,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讨论论证,并完成了成员单位及相关人员的书面意见征求,现正进一步修改完善中,相关制度成果等修改完善后报送州委、州政府审改、定稿、发文,并颁布实施相关制度设计成果;2015年5—9月按文化部要求,提交省文化厅、文化部评审。
楚雄州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