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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
为做好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验收工作,我司拟举办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验收工作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6年3月6—8日,其中3月6日报到、7日培训、8日离会。
二、地点: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报到地点为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教学楼主楼大厅,培训地点为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报告厅。
三、参加人员:各省(区、市)文化厅(局)公共文化处同志1名、第二批示范区创建城市文化局相关负责同志1名。
四、培训内容: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项目)验收工作安排和具体要求;解读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项目)验收办法和标准。
五、其他事项:请于3月1日前将示范区(项目)验收办法和验收标准中需要解答的问题发送至公共文化司监督管理处邮箱,将本省参会人员名单发送至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培训部邮箱。本次参会人员食宿由公共文化司统一安排,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通知。
公共文化司联系人:
公共文化司监督管理处 朱渤 朱春雷
电 话:010—59881727 59881734
电子邮箱:ggsjgc@126.com
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联系人:
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培训部 刘凯
电 话:010—69268294 15210253599
电子邮箱:pxb3000@163.com
附件: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验收工作培训班报名表
文化部公共文化司
2016年2月25日
附件:
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 验收工作培训班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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