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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座谈会在山东省青岛市召开。文化部、财政部在会上公布了第一批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评审结果,创建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长治等28个第一批创建示范区人民政府、省(市、区)文化厅(局)签定目标责任书,并安排部署了下一步创建工作。山东青岛、江苏苏州、河北秦皇岛哦、广东东莞作为示范区代表在会上作典型发言。文化部副部长杨志今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山西省文化厅厅长张明亮、长治市政府副市长李国隆参加责任书签字仪式。
开展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就是在“十二五”期间,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在全国东、中、西部创建一批结构合理、发展平衡、网络健全、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培育一批具有创新性、带动性、导向性、科学性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项目,为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探索路径、积累经验、提供示范,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科学发展。示范区创建周期为两年。
近年来长治市大力实施“文化强市”战略,不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有力地促进了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奠定了坚实基础。下一步,长治市将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增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便利性、均等性、普惠性,提高免费开放文化场馆的服务功能,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创新能力和传播能力,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制度创新研究,强化政策、人才和投入的保障措施,进一步抓好创建的各项工作。
会前,创建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征求意见会,河北、浙江、陕西省文化厅代表,山西长治、湖北黄石、广西来宾、贵州遵义市政府代表及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代表应邀出席会议,并对示范区创建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