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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徐汇区明确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任务和保障措施
发布时间:2011-12-26 16:22 来源:社文司 编辑:易硕
信息来源:社文司 2011-12-26
    上海徐汇区在广泛调研、协调的基础上,结合当前文化发展形势和遇到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了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规划和宣传方案,提出了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并明确了各项任务的进度安排和责任部门。 
    一、创新公共文化机构管理机制。在公共文化机构探索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突出公共管理理念,提升市民民主参与程度和群众自治程度,体现公共文化机构管理的公共性。今年年底前在区文化馆、图书馆和部分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试点建立管委会等多种形式的治理结构,2012年底前在全区各级公共文化机构推广。 
    二、制定扶持参与公共文化建设的非营利性组织的政策。重点探索公益文化捐赠捐助的税收减免和奖励机制建设。对在本区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性组织参与公共文化建设发生的相关税收试行减免或享有同类事业单位税率待遇;对为居民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科普宣传、素质培训和兴趣培养等社区文化服务,并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日常服务发生的由城市管网供应的水、电、燃气、有线电视、有线网络及通讯费用,试行享有同类公办机构或民用缴费同等待遇。 
    三、搭建文化类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立以项目为导向的契约化管理模式,在政府采购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目录菜单、流程、评审等相关制度设计上进行探索创新,并通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项目进行评审和社会效应的跟踪评估。 
    四、进一步整合资源,深化共建共享。挖掘、规划和利用本区丰富的市属文化资源,实现市区资源整合、文教资源整合、文体资源整合、文旅资源整合。 
    五、强化保障措施。成立了示范区创建工作小组,领导、协调和推进创建工作;组建专家委员会,加强对示范区创建工作的指导;狠抓经费保障,区财政建立专项创建资金,并加强对中央、市补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专款专用;加强宣传,大力营造全区动员、全民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探索并实践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