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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工作简报】甘肃省金昌市坚持“两手抓”、“四结合”,加强公共文化机构规范化建设
发布时间:2012-06-04 16:47 来源: 编辑:信息中心
信息来源: 2012-06-04
  

    甘肃省金昌市作为首批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认真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文化部、财政部关于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总体目标和要求,一手抓示范区创建,一手抓制度设计研究,加强公共文化机构规划化建设,紧紧结合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的创建标准,紧紧结合国情、省情、市情,紧紧结合金昌文化工作实际,紧紧结合整个行业发展的趋势。坚持“两手抓”、“四结合”的原则,积极探索西部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模式。

     一方面,金昌市增加投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对公共文化基础建设项目进行梳理评估,在创建期间,市、县区、乡镇、村(社区)四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将达到5亿元以上。同时还决定在“十二五”期间,每年投入1000万元设立市级文化发展基金,县、区财政每年投入200万元设立县(区)级文化发展基金,形成推动文化发展的经费保障机制。

    另一方面,结合示范区建设,金昌市组织力量,深入开展制度设计研究,把研究成果转化为示范区建设的理论指导和政策支持,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科学发展。2012年,金昌市先后制订了《金昌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博物馆服务规范表》、《金昌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图书馆服务规范表》、《金昌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文化馆服务规范表》、《金昌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乡镇文化站服务规范表》、《金昌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村文化室(社区文化中心)服务规范表》等五项文件,标准涵盖设施建设标准、人才队伍建设、保障与监督机制、流动文化建设等多个方面,对市、县、乡、村四级各类公共文化机构服务规范均制订详细标准。金昌市力图通过标准化建设,促使各级各类公共文化机构服务更加规范,为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公共文化产品服务供给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