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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澄迈县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创建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12-10-09 09:10 来源: 编辑:信息中心
信息来源: 2012-10-09

 

2011年2月,根据文化部办公厅通知精神,我县开始着手参与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申报工作,起草了详细周全的申报材料。经省文体厅、省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3月底,由县委杨思涛书记带队赴京参加了汇报审核会。5月,我县被文化部、财政部确定为全国第一批31家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单位中唯一县级单位和我省唯一的创建单位。

我县被确定为创建单位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根据创建要求和创建规划,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的创建实施工作。

一、创建过程管理

(一)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和工作机制,为创建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创建申报通过以后,我县成立了由县委主要领导为组长、县政府主要领导为常务副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以主要业务部门为核心的创建办公室,并以县委、县政府文件下发各镇、县直机关,要求全县各部门、各单位、各行业,以创建工作为己任,以创建为契机,全面提高与创建工作有关的各项工作水平,全面配合,积极营造“全社会创建”的浓郁氛围,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团体积极参与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公共文化体系建设纳入本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对县、镇政府的考核指标体系,纳入县、镇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纳入县城乡建设整体规划。建立并实施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制度,建立起县政府、县文化行政部门、县公共文化机构、县重大文化项目工作考核机制,实行文化工作目标责任管理制,将服务农村、服务基层情况和群众满意度作为重要考核指标。涉及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体育等部门的工作内容,按照部门要求达到相应标准,涉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的达到中央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相关政策要求。在刚刚出台的《中共澄迈县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澄迈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具体措施》中,示范区创建工作被列为其中重要的一项。根据创建日程,我县还适时召开了全县创建工作动员会,向创建一线人员和单位传达创建精神。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还亲自撰写了题为《县域公共文化服务要向体系化建设迈进》和《突出新要点,创造新模式,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理论和调研文章,为创建工作的理论建树和工作思路指出了科学的实践方向。

为进一步推进示范区创建工作。2012年3月5日,县委书记杨思涛在县委常委会议室主持召开澄迈县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年度专题会。会上,县政府分管领导通报了示范区创建工作情况,杨书记就示范区创建工作提了三点要求:1、认清形势,深刻认识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重大意义。2、齐抓共管,确保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顺利推进。3、加强领导,坚定不移地完成好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任务。3月12日,县政府又召开全县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会议。会上,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的通知》,县政府与各镇及有关单位签订了创建责任书,要求各创建单位对照创建标准,制定创建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认真开展创建活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有力推进了示范区的创建工作。

4月11日—14日,文化部第十督查组于在我县开展了督查工作。在全部25个督查指标中,我县达到优秀标准的有14项,占56%;达到良好标准的有5项,占20%;达到中等标准的有6项,占24%。针对督查组提出的五点建议,县委、县政府再次召开了创建工作专题会议,根据验收标准的29项90个指标,制定了《示范区创建工作阶段任务项目化一览表》,确定了工作进度和责任、分工,并确定了以下重点工作:一是按照文化部和省有关规范和标准,集中增建近百个行政村文化室,并被配电子阅览室,完善三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使文化室设置和达标率符合创建要求,形成资源丰富、技术先进、服务便捷、覆盖城乡的数字文化服务体系,实现镇及村(社区)公共电子阅览室全覆盖,让老百姓就近就享有公共文化服务。并不断做好文化场馆的标准化工作,在场馆布置、活动室分配设计上,充分依据本地文化传统和特色,发挥公共文化服务的潜力和亲和度,规范活动公示和管理制度,统一设计、制作各种匾牌,广泛推行“澄迈县公共文化服务”可辨认标徽标志。结合海南“老爸茶”的民俗,积极建设政府与民间资源合作的社区性文化服务点,给予共建联建茶馆配送图书、书柜、电视、和电子阅览区、信息共享工程服务点,推广享受政府补贴的麻将活动室和卡拉ok娱乐室,对群众进行免费服务。进一步规范文化馆等场馆活动室的组织和分配,对各场馆活动室全面实行个性化命名,大力推行免费服务小品牌建设,突出少年儿童、农民工、残疾人、外来居留过冬人员的服务。其中,文化室和电子阅览室预计投入资金3325万元,电子阅览室需投入近400万元,全县各级文化场馆活动室装修配置需投入资金100万元。二是不断提高服务能力,主要是加强流动服务能力的建设。三是加强文化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快编制全县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落实机构编制,强化学习培训,完善待遇保障。加强村级文化协管员队伍建设,注重发现和培养群众中的各类文化骨干和文化活动积极分子。继续提高行政村(社区)文化骨干和辅导员财政补贴力度。尽快按照规划充实县文化馆、图书馆专业人员队伍。加大对人才队伍的培训力度,提高人才工作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下半年将分批组织骨干文化人才赴有关院校学习4批次,组织基层文化辅导员集中培训4次。并不断培育群众性文化协会,挖掘培养民间文化人才,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

(二)加强宣传工作,营造浓郁创建氛围

根据创建要求,我县组织制订了详细的创建宣传方案,成立了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利用宣传,扩大社会影响,不断推动示范区创建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形成干部群众积极投入创建工作的浓郁氛围。结合创建工作进度,宣传工作全面展开,以文字、图片、横幅、影像、展览、户外形象传播等形式,充分发挥当地媒体作用,建立长期有效的宣传推广平台,同时在网络、报纸与各级电视媒体进行宣传,力求全面系统的宣传我县的创建工作经验、体会,把普遍达标与重点突破结合起来,展现我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在基础设施、服务内容、制度设计建设中取得的成果。在县城及各镇制作大型户外广告牌10多块、制作灯杆宣传牌500多块、跨街横幅300多条。在县电视台、县要务报、县政府网站开辟了专题宣传,《中国文化报》、《今日海南》、《海南日报》、海南电视台、南海网、海南依法行政网也已做了系列报道,总计达50余件(篇),县文体局开设了“澄迈文体网”,对示范区创建工作进行了重点宣传。

(三)加强管理、推进创建工作

根据创建工作的实际情况,我县还成立了领导小组领导下的创建工作督查小组,以每周督查一小项,每月细查一大项的方式,对创建工作展开全面细致的自查,力争把创建工作落到实处,落到细处。在创建工作的经费保障上,县委县政府专门召开会议,作出了部署, 2011年,县财政配套公共文化建设资金为1.01亿元,2012年计划投入1.3亿元,并为具体创建工作配套专项启动资金100万元。制定了创建经费管理制度,对于资金的使用,进行全方位的落实跟踪,对于中央财政下拨的创建经费,本着“专款专用,用于服务”的使用原则,进行了项目化细化,主要用于宣传、培训、服务、奖励、信息数字化、扶持集体和民间文化院团等。

二、创建规划执行情况

(一)认真组织起草创建规划

我县十分重视“规划”的起草工作,按照创建标准,结合澄迈实际情况,对示范区创建规划进行了细致草拟和缜密修改,并反复报送省文体厅审核,征求意见,根据省文体厅的修改意见进行了多次修改,经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后形成了《澄迈县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并于2011年8月下发了《关于印发澄迈县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的通知》,传达到各镇、县直机关执行实施。规划制订过程中,我县结合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要求,财政资金投入已基本做到递增式保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已基本形成合理性网络布局;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主要项目已基本做到系统化、日常化、经常性;群众性文化活动和特色文化品牌已基本成为公共文化服务的积极主体和主要内容;交互性文化组织与流通已基本成为公共文化服务发展中的特色要素;文化体制改革的成果已基本转化为公共文化服务中的一种新的活跃因素,针对服务模式有待创新、资源整合有待深化、品牌建设有待加强、组织方式有待升级、制度化建设有待健全等问题进行探讨。

目前,规划内容落实率已达百分80%,规划中提出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主要问题和突出矛盾得到解决率为70%。其中,镇综合文化站在已完善配套2个的基础上,正继续配套9个,设置率100%,达标率为80%,并完善人员配置3人,完成原有建设规模上的演出舞台、篮(排)球场设备配置。加强村级“两场一室”(标准篮球场、排球场、文化室)建设,建设“两场”380多个,村文化室在原有的基础上,新增近百处,设置率为30%,达标率60%。农家书屋已全部建成177个。县图书馆通过国家三级馆评审,县文化馆通过国家一级馆评审。2011年以来新增图书8万册,人均年增新书在0.08册;平均每册藏书年流通0.5次。人均占有藏书0.75册。2011年电影下乡放映2624场,琼剧下乡、文艺演出500场以上。依托“一镇一月一场”群众文化活动形式,组织全大型系统性群众文化活动12场。文化馆、图书馆已建成专门网站(页),已建成《澄迈文体网》综合网站。组织群众文化力量生产文艺节目200多个,县文化馆组织美术、书法、成就展、非遗展演等20次。文化馆、图书馆、艺术团已经配备流动服务车。县图书馆新调入工作人员2名,文化馆调入1名,聘任骨干文化辅导员3名,澄迈县歌舞团合同签约演职人员50人,为了推行我县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县委、县政府成立了澄迈县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及澄迈县文化发展基金会,共投入资金近千万元。全县文化站编制人员均为3人,每个行政村社区已配备享有政府财政补贴的文化辅导员1名,每人每月100元,主要骨干辅导员每人每月1000元。制度设计研究已形成草案大纲并制定专项制度文件3个。征集文化志愿者近5千余人,制作了“澄迈县公共文化服务志愿者”胸牌、文化衫,进行创建工作义务宣传1万余人次。

(二)规划执行体现在六个“转变”。

一是资金投入由基础设施建设向服务流程投入转变。针对重要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已基本完成的实际,我县在规划中体现了将公共文化服务投入保障转向服务流程,加大对农村基层的倾斜支持,进一步加快进度、提高标准,以基层为重点推进重大文化惠民工程的建设,并结合免费开放等工作,建立培训、辅导、奖励、组织等事关基层公共文化单位和日常性项目的经费保障的长效机制,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后续使用效益,保证基层群众性公共文化活动的正常运转,采取项目资助、项目补贴等方式,支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软件”建设。二是文化资源利用由单边、单向,向多边、多向整合转变。我县在规划中提出: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系统化建设,在于文化资源有效整合。在县、乡、村的不同层面,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以服务人口为依据,以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标准、设备配置标准为指导,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规范化、标准化。在农村,要统筹村文化、教育、体育、基层党建场所的规划建设和综合利用,整合各部门面向农村实施的各项重大工程,努力做到共建共享,形成集文化、教育、体育、基层党建等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三是文化产品生产与组织由“下行”为主导的配给模式向“下行”、“上行”相结合的多种方式转变。如农民广场文化汇演就是很好的结合。在规划中,我们体现了群众文化活动的主体在于群众,是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方面,是深化以城带乡、均衡发展的工作的重要载体,群众文化活动的组织必须多样化、丰富化,并以导向性、示范性、带动性、可持续性为原则,依托县级文化设施,经常性地组织县、镇、村群众文化活动的示范性会演、展演等活动,努力形成点面结合、上下联动、促进群众文化活动体系化的长效机制。通过村、镇、县自下而上层层发动,形成农村文化的巨大磁场,并因此形成文化产品的新生产形式,让群众生产文化产品,并反过来进行公共文化服务,把观众转化为演员,把客体转化为主体,把分布在民间的传统文化资源和群众文化资源系统组织起来,有选择、有重点的发展培养成县级乃至省级文化资源,成为政府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补充。四是基本文化服务由静态服务向动态、流动化服务转变。我县在规划中体现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主要内容将随着工作进度,逐步转向产品生产和服务供给为主的工作思路。提出在加大长期固定产品输送力度的同时,扩大对特色服务的开展,实现动态、流动化服务,让演员走出戏院,图书走出书屋,展览来到乡村、街头,不断改善镇(村)文化资源短缺、人才不足的状况,不断丰富文化服务内涵,推动形成比较丰富、完善而又有特色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生产供给体系,全面提升文化服务水平,推动流动服务的整合,提高流动服务设施的利用效率。五是公共文化服务文化活动项目由单独性品牌向综合性品味纵深转变。我县的规划注重了文化品牌的建设,并把品牌作为一项系统化工程,提倡树立精品意识,培养特色,纵深建设建立品牌活动的独特节奏和文化旋律,逐步放大文化品牌的辐射带动效应。如东(永发椰风狂欢节)西(福山咖啡文化节)、南(加乐“家家乐”农民文化节)、北(盈滨龙水节)、中(县城广场文艺活动),就是经过多年打造而形成的文化品牌。六是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由执行型、机动性向主动性、制度化转变。我县在规划中进一步加深了对于制度建设的认识,提出了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建设,最终是要建立最基本的规律和长效机制。针对实际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要求优先考虑、突出重点,边创建、边总结,逐步形成一系列的政策、手段和措施,努力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长效机制,使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在科学理论指导下实现可持续发展。目前,我县的创建工作正严格依照规划,逐步进展。

三、制度设计研究工作

制度设计与课题研究是创建示范区的重要工作。我县成立了制度设计研究课题组,并及时与文化部、省文体厅有关专家建立理论联系。按照计划,我县将参与《海南省县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研究》主要课题的研究,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我们选定的课题是《广场文化活动的组织与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体系化与常态化》,作为该课题实践基地,我县将积极探索实践,创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体制机制,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和手段,探索全县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制度、供给体系、组织支撑和体系保障机制研究,结合具体实践,针对县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共性问题,总结经验,形成研究成果,力争取得显著成绩,在全省乃至全国产生较大影响,具有典型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为国家和海南省制定有关政策提供依据,为同类县的发展提供借鉴,课题报告通过专家组验收。

 课题将立足“群众民间文化资源”与“系统化整合”两个基本概念,进行县级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系研究。研究群众文化活动平台的建设与完善,培养群众身边的辅导员,建立群众身边的文艺队伍,开展群众身边的文化活动的经验,研究如何提高群众文化活动的参与性,使群众真正享受到文化带来的快乐、丰富和提升,并通过创建文化活动品牌,带动社会兴办文化活动,把公共文化活动的供给从文化系统的“内循环”转变为社会“大循环”。以“一镇一月一场”农民广场文艺汇演、“农民大舞台”等模式为典型,继续探索民间群众文化资源的组织整合和系统化建设,把分布在民间的传统文化资源和群众文化资源系统组织起来,有选择、有重点的发展培养成县级乃至省级文化资源,成为政府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补充。

我们研究的主要方向为以下六个方面:一、组织保障创新制度设计:(1)规划制;(2)专业委员会制;(3)文化团体扶持制。二、财政保障创新制度设计:(1)预算协商制;(2)基金制;(3)资金运营监管制。三、服务设施网络建设创新制度设计:(1)服务设施达标制;(2)服务网络专项管理制;(3)公共文化资源整合制。四、人才培养培训创新制度设计:(1)人才培训制;(2)人才奖励制;(3)文化活动辅导员制。五、监管保障创新制度设计:(1)项目管理制;(2)目标管理制;(3)基地管理制;(4)优秀文化产品名录制。六、考核评估创新制度设计:(1)专业评估制;(2)效果调查制;(3)绩效考核制。将由课题小组起草大约20个政策性文件。目前,制度设计与研究首批经费已经落实,已起草了《澄迈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政策》、《澄迈县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人才培训实施办法(试行)、《澄迈县文艺创作与组织奖励办法(试行)》等3个制度性文件,并报县政府讨论批准实施。

制度要求将继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将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切实支持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财政对文化事业投入要逐年增加,且不低于同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全县人均文化事业费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县财政设立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全面落实文化建设配套资金。对于国家和省要求配套资金文化项目,如:农家书屋、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农村公益电影放映、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等,按要求将配套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并足额落实到位。征收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费。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07〕21号)中“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1%,用于社区公共文化建设”的精神,征收城市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费。征收资金全部用于文化建设。财政、物价、文化部门尽快制定征收管理办法。实行有利于文化发展的土地政策,保障文化项目用地。把社区文化中心(活动室)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和设计。文化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优先安排用地计划指标。符合划拨目录的,可以划拨方式供地。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多措并举确保文化重点项目用地,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和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可全部或部分免交各项工程的二类费用。实行有利于文化发展的价格政策,实行有利于文化发展的税收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填补博物馆门类空白和体现行业特性、区域特点的专题性博物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展示传承文化园和具有一定社会文化辐射效应的家庭图书馆。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规定的建设用地,可以划拨方式供地。可在旅游景区和文化产业园区内规划建设民办博物馆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展示传承文化园,为民办博物馆提供馆舍和基础设施运行保障。建立政府对民办博物馆单位的自助机制。对文史哲社科类藏书达到300种以上的家庭图书馆,一次性给予奖励补贴5000元,并大力加强公共文化服务队伍建设,加大奖励力度,对于各种文化艺术创作和组织活动分别给予10万元到5000元不等的物质奖励。

四、公共文化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澄迈县全面融入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取得了较好成绩,共投入6亿多元,建设县、镇、村三级公共文化场馆。新建、重建了金江绿地广场、千秋文化体育广场、福山咖啡文化风情镇(中心区)、县图书馆、县文化馆、县展览馆(博物馆)、县青少年文化活动中心、广播电视发射塔、广播电视演播中心、金江影剧院等县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必要基础设施建设已基本完成。创建工作中,我县立足实际情况,把落实创建标准,纵深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化建设作为创建工作的中心工作来抓,不断以工作促进创建,以创建推动各项文化工作。

(一)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和电子阅览室建设。结合实际情况,我县将采取试点方式,逐步扩大公共电子阅览室覆盖范围,全面展开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工作,加大建设资金落实力度,为全面推进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提供有力保障。现已建成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1个、基层服务站11个,177个行政村均建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和电子阅览室,11个文化站都已配备标准电子阅览室,达标率为100%,行政村电子阅览室达标率为15%。

(二)免费开放工作。我县积极贯彻落实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文化惠民,以满足群众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制定了《澄迈县图书馆、文化馆和镇文文化站免费开放方案》,召开了全县免费开放工作会,推动免费开放的各项工作。目前图书馆、文化馆等县级公益文化设施,11个镇的文化站和所有村级文化室部如期实现免费开放,免费开放专项资金全部下拨,做到专款专用。免费开放以来,各馆(站)总体运行平稳,服务更加丰富多样,受到广大群众的普遍欢迎。图书馆取消了读者证工本费、读者证年度验证费,全面实现免费办证、免证阅览,基本实现零门槛服务的目标;设立了自修室、存包处等免费服务,实现辅助服务项目的全免费;取消电子阅览室机时费,实现持证读者的免费上机服务,举办了“金江大讲堂”等系列讲座活动。文化馆免费开放宣传廊、辅导培训教室、舞蹈排练室、娱乐活动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健全并免费提供普及性的文化艺术辅导培训、各类群众文化活动、公益性展览展示、基层队伍和业余文艺骨干培训、指导群众文艺作品创作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镇文化站也已全部免费开放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提供群众文艺演出等服务项目,并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活动规范。

(三)农民工文化建设。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基本文化权益,丰富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我县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努力推动农民工文化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发展。以外来务工人员艺术节为抓手,逐步构建“政府主导、企业共建、社会参与”的农民工文化工作机制,以形式多样的公益性文化活动为载体,多方参与,通过“送电影、送演出、送展览”等全方位服务,把文化带进工地、厂区和社区,积极营造理解、尊重、关爱外来务工人员的社会氛围,有力保障了外来务工人员的基本文化权益。各类公益性文化单位均将农民工文化服务列入工作内容,提出针对性举措。图书馆、文化馆分别设立了阅读专区和“新市民之家”活动室。为了加强农民工社区文化建设,不断改善农民工文化生活条件,我县还专门设立了绿地广场、文化广场、富朗村农民工文化活动中心等专门活动场地,让农民工文化活动有场地,有内容,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参与其中,极大地丰富了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2011年来,为农民工送电影200多场,送演出20场,举办各种专题性文化活动50余次。

(四)群众活动和基层文化队伍培训。我县基层文艺骨干培训工作已全面实施。2011年组织全县基层文化辅导员培训4次,组织舞蹈、美术、琼剧等专题群众文化培训9个班次,培训人员达2000余人,今年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已达1800人次,培训人员包括所有县、镇、村三级文化骨干和文化志愿者,培训内容涉及文化艺术技能基本常识、公共文化服务形式和内容、基层文化活动策划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多个方面,有效提升了全县尤其是农村地区文艺骨干的业务能力水平。2011年以来,我县农村和社区依托传统节日、重大庆典活动和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形成了有特色的活动。着力组织了“一月一镇一场”农民广场文艺汇演;举办了庆祝建党90周年暨第九届盈滨龙水节文艺晚会;海南省北部片区“颂党·倡廉”文艺汇演;省总工会“党的好儿女”慰问演出;“禁毒之歌·唱响澄迈”禁毒晚会;“永远跟党走”七一文艺演出。文化下乡方面,组织了澄迈县文化艺术团深入全县十一个乡镇,进行“七一”慰问演出、第十届龙水节等。目前,50%的乡镇和街道形成有特色活动或品牌活动,政府年采购文化服务项目2项以上,民营文艺团体、民间文艺社团和农民自办文化初具规模,成为政府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补充,80%乡镇有民间文艺社团或农民自办文化。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澄迈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是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保障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出发点,是当前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工作。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全民为服务对象,以基层特别是农村为重点,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积极探索如何形成网络健全、结构合理、发展均衡、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进一步推动澄迈公共文化服务广覆盖、高效能,着力解决澄迈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突出矛盾和问题,提高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能力和服务能力的核心内容。

澄迈县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在文化部专家及省文体厅各位领导的指导下,工作进展顺利,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严格对照国家有关创建标准和要求,尚有一定差距。下一阶段,我县将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开展示范区创建工作,并完成好制度设计研究任务。就下一步的创建工作,请文化部的领导和各位专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