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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格尔木市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创建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12-10-09 09:39 来源: 编辑:信息中心
信息来源: 2012-10-09

自今年3月,我市顺利通过国家文化部第九督导组督导检查后,我局紧紧围绕第九督导组提出的整改要求,深入结合我市实际,稳步、有序推进各项创建工作开展,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现将有关创建工作情况、创建特色及下一步工作思路等汇报如下:

一、创建工作进展情况

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公共文化建设的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及公益性,严格按照“网络健全、结构合理、功能完善、实用性强”的要求,在穿件工作中不断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力度,努力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着力满足广大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求。

一是不断完善全市四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建设。自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已投入近亿元资金,实施了奥林匹克中心广场、体育场升级改造、社区文化设备配备及数字化图书馆等项目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共有文化馆1个(部颁一级馆)、图书馆1个(部颁三级馆)、博物馆1个,影剧院5个,文化活动公园3处,大型文化广场7处,会展中心1个;城区文化活动中心3个,乡镇综合文化站4个,社区文化活动室26个,村文化活动大院21个,农(牧)家书屋40个;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市级支中心1个、村级服务点42个,青少年文化活动中心2个。文化设施不断完善,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在全市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四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

二是不断加强专兼职文化队伍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队伍是基础,人才是关键,只有文化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才能为文化繁荣发展奠定坚实的工作基础。自我市开展创建工作以来,按照“专兼结合、走引结合”的思路,采取政府雇员聘用等方式,着力加强专业文化队伍和业余文化组织建设。目前,我市拥有专业歌舞团1个、演艺经纪公司1个,音乐、舞蹈、文学等文化协会6个,夕阳红老年艺术团、21书画工作室、花儿艺术团等民间文艺团体10个,艺术工作室12个;拥有文化馆、城区文化活动中心、乡镇综合文化站等专业文化工作者120余人,蒙古族手工刺绣、木雕、演唱等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艺人100余人,书画专业人才20余人,社区(村)兼职文化指导员90余人,文化志愿者500余人,文化爱好者2000余人。基本形成了以歌舞团、文化协会等专业文化队伍为核心,业余文化团体、群众文化活动积极分子、文化志愿者为辅的专兼结合、覆盖全市、服务群众的基层文化队伍。

三是不断加强公共文化活动的经常性举办。我市在公共文化活动举办中,紧紧围绕“一个品牌、两个依托”的思路,积极举办大型节会活动和群众性文化活动,重点打造中国盐湖城昆仑文化艺术节、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项目推介会等品牌节会活动。依托各类文化场所和专兼职文化工作队伍,在春节、 五一等节日期间,组织开展激情广场大家唱、百姓大舞台、文化协会交流竞赛、个人艺术作品展、图书展等活动;广泛开展书画、舞蹈、音乐等文艺辅导培训和民族民间艺术传承学习活动;充分调动街道(乡镇)、社区(村)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的积极性,大力开展“文化三下乡”、电影“2131”工程,扎实推进文化进军营、进企业、进校园、进工地、进农家,实现了基层文化活动经常化。目前,已举办“激情广场大家唱”、“社区广场文艺演出”、 “清明节”读书活动、“4.23世界读书日”广场宣传活动等各类群众文化活动120余场次、节假日活动30余场次、个人书画展8场次放映电影1000余场次;成功举办第二届格尔木市大型图书展,组织各类图书数百万册并向我市4所学校捐赠价值20万元的图书;采编上架新书6000册,办理读者借书证500余个,接待读者60000余人次,图书流动达78000余册。自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我市直接或间接参与文化活动的群众已达35万余人次,达到了“活动创新、品质提升、群众参与”的目的。

四是不断推进“三馆一站”免费开放。作为示范区创建中的一项重点工作,我市严格按照“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工作要求,积极做好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及将军楼主题公园等10余处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免费开放工作,每周开放7天,每天开放8小时。截止目前,利用免费开放场所已累计开展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13场次,参与群众达2万人次;接待借书人群15000余人次,参与读书活动2000余人次;利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及电子阅览室上网浏览人数3100余人次;利用文化站场所创作书画作品50余幅,制作玛尼石、木雕、刺绣等手工艺品600个,举办个人书画展2次,展出书画作品200余件。

四是不断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保护和传承。我市历来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工作,特别是自我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以来,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保护、传承及交流等方面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一是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四级名录申报工作力度。成功申报青海蒙古达罗牌、海西蒙古族木雕、海西蒙古族服饰制作工艺及海西蒙古族民间祭火等4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及其代表性传承人4名;成功申报青海蒙古达罗牌、海西蒙古族木雕、海西蒙古族服饰制作工艺、海西蒙古包制作工艺、海西蒙古族民间祭火、台吉乃尔姓氏及嘎斯湖畔的芨芨草等7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及其代表性传承人7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现正在加紧申报中。二是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传承力度。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乡镇建设工作,成功申报命名郭勒木德镇国家级木雕刺绣之乡和乌图美仁乡国家级那达慕之乡,并在市文化馆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所,加大艺人扶持保护和技艺传承力度。通过多措努力,我市现有逐步繁荣化、规模化非物质文化遗产12项,传承带头人24名,学徒60人,成规模工艺产业3处,从业人员20余名。

五是不断推进文物保护。自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我市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加强管理,合理利用”的要求,在文物保护工作上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取得了扎实有效的成绩。一是加大文物普查复查工作力度。根据全国文物普查复查工作安排,我市在以往文物普查工作的基础上,及时成立普查工作小组,于2010年对全市两乡两镇41个行政村进行了第三次文物普查复查。此次普查复查共收录文物点32处,消失2处,原有5处,新发现25处(古遗址5处、近现代建筑13处、石窟1处、古墓地5处、岩画1处)。二是加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保护力度。通过不断申报争取,我市现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家,分别为:青藏公路建设指挥部及将军楼旧址、三岔口细石器遗址及纳赤台细石器遗址;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0家,分别为:十三孔窑洞、塔尔丁机场、将军楼旧址等。三是加大文物保护队伍建设力度。根据我市现有文物分布情况,为进一步加大我市文物保护工作力度,遏制非法盗卖历史文物现象的发生,我市采取“属地管理、点面结合”的方式,聘用8名农牧民为文物保护管理员,与市属文物保护专业队伍形成机动管理机制,有效遏制了我市文物非法盗卖等现象的发生。四是加大文物保护宣传力度。我市积极开展“5·18”世界博物馆日、“6·11”世界文化遗产日宣传,并在两乡两镇树立文物保护宣传标志8块,在文物分布重点区域—乌图美仁乡树立宣传橱窗1个,散发文物保护宣传单上万份,着力提高广大群众文物保护意识。五是加大文物交流教育力度。我市充分抓住博物馆免费开放这一良好契机,结合现有文物资源,紧紧围绕“保护、收藏、展览、教育、交流”五大功能,糅合现代博物馆的灯光、背景等设计理念,将展厅分为旧石器时期、青铜器时期、元明清时期4个展示区,并大力开展文物展览及交流活动,截至目前,共吸引4万余名中小学生、市民、军警官兵等前往参观并接受教育。

六是不断加强创建内宣外宣力度。我市将宣传工作纳入示范区创建工作重点,研究制定了《格尔木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宣传方案》,明确了创建宣传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具体措施。一是将创建工作与传统媒体宣传相结合。加强与媒体的沟通联系,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格尔木广播电视台、格尔木日报社全程跟踪创建进程,累计编发创建新闻报道50余条,并在青海日报、新华社、人民网等各大媒体刊发有关新闻报道20余条,此外,还向国家文化部、创建工作工作领导小组上报示范区创建信息70余条,提高了创建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二是将创建工作与网络宣传相结合。根据示范区创建要求及我市实际情况,创办了《文化格尔木》网站,并落实专人做好网站日常维护管理及创建信息更新工作,目前已更新国家有关创建工作标准、文化建设专项规划及我市创建信息、视频等资料100余条,现已有  点击率。三是将创建工作与期刊宣传相结合。积极创办《文化格尔木》季度刊,记录和展示我市示范区创建风采,加强我市创建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间交流,为更好推进示范区创建工作集思广益。《文化格尔木》的创刊,意味着我市文化系统有了第一本属于自己的正规文化刊物,这对我市今后文化发展将起着举足轻重的推动作用和奠基作用。

七是不断推进重点课题研究。我市在努力解决文化设施建设问题的同时,不断探索和理清工作思路,组建了以青海省社科院4名专家教授为主体、共计20余人的公共文化建设课题研究队伍,着力加强《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架构与方式创新研究—以格尔木市为例》、《格尔木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机制创新研究》、《格尔木地区农民工和流动人口文化需求与供给机制研究》、《格尔木地区文化遗产保护与产业化开发研究》等4个重点课题研究,初步拟定了《格尔木市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格尔木市农牧区公共文化服务管理办法》等6项条例和办法,《格尔木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规划和建设标准指导意见》、《格尔木市关于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意见》等7项指导意见以及《格尔木市重点历史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管理制度》、《格尔木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文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等5项管理制度,为我市创建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重点领域工作开展提供了智力支持和政策保障。

八是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参与积极性。在示范区创建工作中,我市依托“清明节”、“中秋节”等重大节庆、节假日和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积极引导群众在文化建设中自我表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形成良性循环发展模式。同时,支持群众依法兴办社火队、老年合唱团等文化团体,精心培育植根群众、服务群众的文化载体和文化样式。此外,改变以往“文化搭台、经贸唱戏”的做法,采用活动冠名、赞助以及为企业量身打造文艺演出的方式,积极引导盐湖集团、中信国安公司等大型工业企业及电信、移动、联通等通讯企业参与我市文化活动举办,努力形成“文化搭台、经贸唱戏、企业反哺文化”的发展模式,着力解决现有文化事业发展中资金短板的困难。自创建以来,通过企业赞助的方式为我市文化建设筹集资金700余万元,并呈现赞助企业数量及赞助资金总量逐年递增的良好态势。

九是不断推进特色创建工作。在创建工作中,我市在全面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牢牢把握“创建在地方、示范在全国;创建在局部,示范在全局”的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通过理清自身优势,积极探索实践,不断推进特色创建工作。一是与特色文化之乡建设相结合。对被国家文化部命名为那达慕之乡的乌图美仁乡和被命名为木雕、刺绣之乡的郭勒木德镇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及地方财政补助力度,扩大产业研究及规模提升力度,力争使一乡一镇的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壮大,并能成为全市文化产业中的支柱型产业,从而带动文化产业快速发展、集约化发展。二是与基层特色文化建设相结合。我市充分发挥社区(乡镇)贴近基层、面向群众的优势,从格尔木外驻单位多、工业化和城市化程度高、农牧区民族民间文化资源丰富的特点出发,按照“一个社区(乡镇)一个特点一种模式”的文化建设理念,通过举办 “花儿演唱会”、“激情广场文艺演出”、“社区广场文艺演出”、“迎新年牧人老师书画展”等一系列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60余场次,着力打造了“企居共建”社区、“五格五员”社区、“文化联建”社区及“信息共享”社区等特色文化社区和蒙古族木雕刺绣之乡、那达慕之乡等特色文化乡镇,真正使文化建设扎根基层、服务群众、创出特色。三是与群众性文化大赛相结合。为深入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充分展示我市群众的艺术风采,我市紧紧围绕“办群众的比赛”这一思路,举办了首届昆仑之星—格尔木市才艺大赛,此次大赛分为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报名人数达到200多余人,涵盖了儿童、少年、老人各个年龄段,年龄最小的5岁,最大的将近70岁。经过初赛、复赛及决赛3轮激烈的角逐,在决出胜利者的同时,也最大程度地调动了全市各族群众参与文化活动的积极性,为我市的示范区创建工作增添了亮色。四是与双拥共建相结合。我市在获得“双拥共建模范城市”七连冠的基础上,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与军营文化建设结合相结合,与“拥军优属”工作相结合,按照“走出去、演出去”的思路,赴海拔4800多米的昆仑山口等驻军部队大力开展“文艺进军营”、“图书进军营”活动,为新时代的军民鱼水情谱写了新的篇章。五是与大型特色文化活动举办相结合。以中国盐湖城昆仑文化旅游艺术节为平台,通过组织举办道教朝山、昆仑文化论坛、大美青海—格尔木书画摄影展等一系列活动,全方位、多角度描述昆仑文化、传承昆仑文化、弘扬昆仑文化,为示范区创建树立主体文化,营造文化建设氛围。六是与全市文化资源整合相结合。在文化资源利用上,鉴于我市大型企业多,闲置文化设施多的实际情况,按照“不为我所有,但为我所用”的原则,完成了青钾影剧院国有资产划拨、20余处各大企业闲置文化资源挂牌命名及100余名民族民间文艺工作者挂牌命名工作,通过“以点带面,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方式,调动全市各界力量共同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七是与弱势群体文化建设相结合。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的均等性和公益性,保障弱势群体文化享受权益,积极开展了“留守儿童捐赠”、“残疾儿童捐赠”等公益性文化活动4场,建立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及农民工等流动图书服务站4处,向300余名留守儿童、60余名残疾儿童捐赠图书930册,共计27000元;帮助2名农牧民群众举办了个人书画展1场;积极开展农民工等弱势群体 “看一场电影、读一本书”活动,免费放映电影10余场,赠送图书400余册;为农民工办理实名制免费上网卡150余张。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周期为两年,任务艰巨,时间紧迫。我们充分认识到示范区创建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将以更加清醒的文化自觉、更加强烈的责任意识、更加有力的组织领导、更加务实的政策措施,切实把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组织好、落实好。在下一步工作落实上,我市将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落实规定,全面做好特色活动创建

按照“完成规定动作、凸显特色动作”的思路,在结合国家有关创建标准的基础上,大力开展一系列具有合格尔木自身特色,能够在西部地区乃至全国类似地区进行推广普及的特色创新活动,达到为全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探索经验、提供示范的目的。

(二)加强宣传,普及推广示范区理念

在现有宣传方式的基础上,抓住“大地情深—进京汇报演出”的良好契机,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充分发挥中央、省、市主流媒体的作用,在光明日报、新华网、中国文化报等国家级媒体上开展联动宣传,扩大我市创建工作在全国的影响力。

(三)提前谋划,全力以赴做好整体验收

2013年4月,国家文化部将对全国首批31个示范区创建城市进行全面验收。为确保顺利通过此次验收,为我市再添一项荣誉,我市将按照“提前谋划、抓紧部署、齐心协力”的要求,开展创建相关文字、影像等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并力争于2013年元月底完成初步工作,2月至3月按照创建标准对相关资料进行逐条核对,查遗补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