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一、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基本情况
青海是一个多民族地区,世代居住着汉、藏、回、土、撒拉、蒙古等6个主要少数民族,总人口562万人,少数民族人口占全省人口的46.32%。全省共辖一个地级市、一个地区和六个民族自治州,51个县(区、工委)。全省有公共图书馆49个(省级图书馆1个、州地市级7个、县级41个),文化馆55个(省级文化馆1个、州地市级8个、县级46个),乡镇文化站329个。
(一)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成绩突出。一是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全省县级支中心和全省4170个行政村的基层服务点全面建成,乡镇基层服务点建成140个(占全省乡镇的38 %)。二是实施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工程。建成乡镇文化站329个,为140个乡镇文化站配发了音响、乐器等设备器材。三是实施文化进村入户工程。给45个县、区、行委的1454个村文化活动室配备了图书、棋牌、音像制品等文体用品,为623个民间戏曲歌舞剧团、皮影社、曲艺队配备了服装、乐器、音响等演出器材。四是实施农(牧)家书屋工程。投资8338万元,完成了覆盖全省的4170家农(牧)家书屋的建设。五是实施“送书下乡”、 “文化进社区”“文化基础设施装备”等工程,全省各级公共文化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内部装备得到更新。
(二)群众文化活动蓬勃开展。一是传统节庆文化活动有声有色。全省形成了“热贡文化艺术节”、“康巴艺术节”、“土族旅游文化艺术节”等民族传统节庆活动,促进了全省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二是开展“文化中心户”创建活动。截止目前,挂牌命名“文化中心户”2000余户、文化大院66户。三是开展农牧民自办文化活动。全省有农牧民自办业余剧团、民族歌舞队、曲艺队等114家,演职人员3500人,他们常年活跃在基层乡镇,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大通县《乡村小剧场走上发展大舞台》的报道,社会反响强烈。四是举办工艺品展销活动。每年举办全省民族民间工艺美术品展销活动,为民族民间工艺美术品提供展示、销售平台,促进民族民间文化艺术良好发展。
(三)文化活动品牌打造有力。一是打造国际文化品牌。充分发挥青海省民族文化资源优势,以弘扬优秀民族文化传统为主线,打造青海特色的国际文化品牌。如青海湖国际诗歌节、青海国际水与生命音乐会等,通过诗歌、音乐的形式赋予青海更多的文化内涵,打造特色文化品牌,展示青海新形象,不断丰富各族人民群众文化生活。二是打造民间文化艺术品牌。积极挖掘青海民族民间特色文化艺术,形成了“热贡艺术”等一批著名的民间文化艺术品牌。同仁、湟源等11个县、乡(镇)荣获2011—201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称号。三是打造“欢乐乡村”文化巡演品牌。活动通过送文化到山乡、送艺术到农家方式,繁荣、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营造积极向上、健康文明、和谐快乐文化氛围和人文环境。四是打造青海花儿艺术品牌。从继续办好西北五省(区)花儿演唱会,出版发行青海花儿学术专著、音像制品,提高花儿歌手的素质和艺术修养等方面扩大花儿艺术的影响力,带动花儿艺术事业的健康发展。
(四)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稳步提高。一是创新服务路径。在文化建设领域力求消除城乡、身份差别,努力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二是实现免费服务常态化。全省所有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实现了无障碍、零门槛进入,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全部免费开放,所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全部免费。三是推动流动服务制度化。在全省基本建立起了以流动图书馆、演出车为主体的流动文化服务体系,文化流动服务趋于制度化。四是在全国第三次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中,我省有7家基层馆被评为等级馆,格尔木市、互助县文化馆进入一级馆行列,格尔木市成为首批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这既是“十一五”文化建设成果的体现,也是青海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大突破。
二、格尔木市示范区创建工作情况
格尔木市位于青海省柴达木盆地,总人口30万,城市人口占90%以上,现有汉、蒙古、藏、回等26个民族。全市下辖3个工行委、2个镇、2个乡、5个街道办事处和1个经济开发区。2011年,我省格尔木市被文化部列入全国首批28个“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城市之一,是我省唯一入选城市,这是文化部对我省文化建设的大力支持,对于提高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水平,推动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示范区创建工作进展情况
我省格尔木市在创建工作中,严格按照“网络健全、结构合理、功能完善、实用性强”的要求,不断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力度,努力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着力满足广大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求,重点做好了以下工作。
1、均衡抓好示范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自创建工作开展以来,积极统筹城乡文化设施建设,实施了奥林匹克文化中心广场、社区文化设备配备、数字化图书馆、乡镇文化站等项目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共有文化馆1个(部颁一级馆)、图书馆1个(部颁三级馆)、博物馆1个,影剧院5个,文化活动公园3处,大型文化广场7处,会展中心1个;城区文化活动中心3个,乡镇综合文化站4个,社区文化活动室26个,村文化活动大院21个,农(牧)家书屋40个;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市级支中心1个、村级服务点42个,青少年文化活动中心2个。文化设施不断完善,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在全市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四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
2、广泛开展示范区群众文化活动。在群众文化活动举办中,紧紧围绕“一个品牌、两个依托”的思路,积极举办大型节会活动和群众性文化活动,重点打造中国盐湖城昆仑文化艺术节等品牌文化活动。依托各类文化场所和专兼职文化工作队伍,在春节、 五一、国庆等节日期间,组织开展激情广场大家唱、百姓大舞台、文化协会交流竞赛、个人艺术作品展、图书展等活动;广泛开展书画、舞蹈、音乐等文艺辅导培训和民族民间艺术传承学习活动;充分调动街道(乡镇)、社区(村)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的积极性,大力开展“文化三下乡”,扎实推进文化进军营、进企业、进校园、进工地、进农家,实现了基层文化活动经常化。今年已举办“激情广场大家唱”、“社区广场文艺演出”、“读书活动”等各类群众文化活动150余场次,个人书画展8场次;成功举办第二届格尔木市大型图书展,组织各类图书数百万册并向市4所学校捐赠价值20万元的图书;采编上架新书6000册,办理读者借书证500余个,接待读者6万余人次,图书流动达7.8万余册,达到了“活动创新、品质提升、群众参与”目的。
3、积极推进示范区免费开放工作。推进免费开放工作是示范区创建中的一项重点内容。全市所有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实现了无障碍、零门槛进入,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全部免费开放,所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全部免费。在此基础上,积极为广大市民免费开展了“文化三下乡”、流动演出、农牧民群众文艺辅导培训、图书阅读等活动。全市文化馆、图书馆、乡镇综合文化站等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免费开放工作,每周开放7天,每天开放7小时。今年,市文化馆免费开展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13场次,参与群众达2万人次;市图书馆接待读者1.5万余人次,参与读书活动2000余人次;利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及电子阅览室上网浏览人数3100余人次;乡镇文化站创作书画作品50余幅,制作玛尼石、木雕、刺绣等手工艺品600个,举办个人书画展2次,展出书画作品200余件。
4、扎实做好示范区制度设计研究工作。做好示范区创建工作制度设计研究工作,为今后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重要理论依据是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为此,组建了以青海省社科院4名专家教授为主,共计20余人的制度设计课题研究队伍。确定了《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架与方式创新研究—以格尔木市为例》、《格尔木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机制创新研究》、《格尔木地区农民工和流动人口文化需求与供给机制研究》、《格尔木地区文化遗产保护与产业化开发研究》等4个重点课题研究;草拟了《格尔木市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格尔木市农牧区公共文化服务管理办法》等6项制度,《格尔木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规划和建设标准指导意见》、《格尔木市关于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意见》等7项指导意见,《格尔木市重点历史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管理制度》、《格尔木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文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等5项管理制度,为创建工作提供了智力支持和政策保障。
5、不断加大示范区创建工作宣传力度。把宣传工作纳入示范区创建工作重点,研究制定了《格尔木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宣传方案》,明确创建宣传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具体措施。加强与媒体的沟通联系,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格尔木广播电视台、格尔木日报社全程跟踪创建进程,累计编发创建新闻报道50余条,并在青海日报、新华社、人民网、中国文化报等各大媒体刊发有关新闻报道20余条,此外,还向国家文化部、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上报示范区创建信息70余期,提高了创建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加强创建工作与网络宣传相结合。结合示范区创建工作及格尔木市实际情况,创办了《文化格尔木》网站,并落实专人做好网站日常维护管理及创建信息更新工作,目前已更新国家有关创建工作标准、文化建设专项规划及我市创建信息、视频等资料100余条。与此同时,创办了《文化格尔木》季度刊,记录和展示示范区创建风采,为全市文化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6、切实推动示范区特色创建工作。创建工作中,在全面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牢牢把握“创建在地方、示范在全国;创建在局部,示范在全局”的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通过理清自身优势,积极探索实践,不断推进特色创建工作。一是创建工作与基层特色文化建设相结合。充分发挥乡镇(社区)贴近基层、面向群众的优势,按照“一个乡镇(社区)一个特点一种模式”的文化建设理念,通过举办 “花儿演唱会”、“激情广场文艺演出”、“社区广场文艺演出”、“迎新年书画展”等一系列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着力打造了“企居共建”社区、“五格五员”社区、“文化联建”社区及“信息共享”社区等特色文化社区和蒙古族木雕刺绣之乡、那达慕之乡等特色文化乡镇,真正使文化建设扎根基层、服务群众、创出特色。二是创建工作与群众性文化大赛相结合。为充分展示全市群众的艺术风采,提高群众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围绕“办群众的比赛”这一思路,举办了首届昆仑之星—格尔木市才艺大赛,参赛人数达到200多余人。比赛活动的开展,最大程度地调动了各族群众参与文化活动的积极性,为示范区创建工作增添了亮色。三是创建工作与双拥共建相结合。格尔木市是全国“双拥共建模范城市”七连冠城市,把公共文化示范区创建工作与军营文化建设相结合,与拥军优属工作相结合,组织文化工作者赴昆仑山口等驻军部队开展了“文艺进军营”、“图书进军营”活动,为新时代的军民鱼水情谱写了新的篇章。四是创建工作与大型特色文化活动举办相结合。以中国盐湖城昆仑文化旅游艺术节为平台,通过组织举办道教朝山、昆仑文化论坛、大美青海—格尔木书画摄影展等一系列活动,全方位、多角度描述昆仑文化、传承昆仑文化、弘扬昆仑文化,为示范区创建树立主体文化,营造文化建设氛围。五是创建工作与全市文化资源整合相结合。在文化资源利用上,鉴于全市大型企业多,闲置文化设施多的实际情况,按照“不为我所有,但为我所用”的原则,完成了青钾影剧院国有资产划拨、20余处各大企业闲置文化资源挂牌命名和100余名民族民间文艺工作者挂牌命名工作,调动全市各界力量共同参与公共文化示范区创建工作。六是创建工作与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相结合。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的均等性和公益性,保障特殊人群的文化权利,积极开展了“留守儿童捐赠”、“残疾儿童捐赠”等公益性文化活动4场;建立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及农民工等流动图书服务站4处,向300余名留守儿童、60余名残疾儿童捐赠图书930册;帮助2名农牧民群众举办了个人书画展;积极开展农民工“看一场电影、读一本好书”活动,免费放映电影10余场,赠送图书400余册,并为农民工办理实名制免费上网卡150余张。
(二)示范区创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工作重点
虽然我省格尔木市公共文化示范区创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要求相比,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现有文化设施利用率不高。目前全市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四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建成了乡镇综合文化站、农(牧)家书屋、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等,配备了音响、阅览桌椅、图书报刊、服装乐器等设备,但受资金、人员等因素制约,上述设施综合利用率不高,部分乡镇文化站设备闲置或被挤占现象仍然存在。二是专业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按照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标准,大部分乡镇综合文化站、行政村及社区缺少专职文化辅导员,文博、图书系列专业技术人才短缺。
针对格尔木市公共文化示范区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要求,今后创建工作中,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扎实抓好符合自身实际的特色创建活动。
按照“完成规定动作、凸显特色动作”的思路,在结合国家有关创建标准的基础上,大力开展一系列具有格尔木自身特色,能够在西部地区乃至全国进行推广普及的特色创新活动,达到为全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探索经验、提供示范的目的。
2、加大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中央、省、市主流媒体的作用,开展联动宣传,扩大影响,推动创建工作。在市广播电视台、格尔木日报等媒体开辟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宣传报道专栏,在政府网站建立文化发展专题网站,对创建工作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报道,及时反映工作动态,交流工作信息,推广创建经验,展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最新成果;在光明日报、中国文化报、人民网等国家级媒体刊发示范区创建信息,交流创建经验,提供创建思路,展示创建亮点。
3、加强农民工文化建设。制定出台加强农民工文化工作的政策文件,规范农民工文化服务工作;加强图书馆、文化馆及社区文化活动室等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对农民工的开放力度;扩大固定的流动图书服务点个数,力争为农民工构建以图书馆、文化馆为主,社区文化活动室及流动服务点为辅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体系;组织文化志愿者开展农民工子女学业辅导,组织农民工子女参观将军楼主题公园等活动,增加农民工子女对城市的认知度、认同度;加大工矿企业联系力度,引导和鼓励企业共同参与农民工文化建设,提高农民工文化服务能力。
4、做好示范区创建验收准备工作。按照“提前谋划、抓紧部署、齐心协力”的工作要求,对示范区创建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自查,按照创建标准进行逐条核对,查遗补漏。同时做好相关文字、影像等资料收集整理工作,为明年验收工作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