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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检查组完成对上海市徐汇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工作验收工作
发布时间:2013-07-11 14:26 来源: 编辑:信息中心
信息来源: 2013-07-11

  2013年6月24日至6月25日,文化部检查组对上海市徐汇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创建工作和成效进行检查。检查组查阅了创建工作相关资料,召开座谈会,听取了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关于创建情况汇报,实地考察了天平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徐汇区图书馆、上海电影博物馆、漕河泾街道金牛居委综合文化活动室、华泾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凌云街道梅陇三村居委综合文化活动室等各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活动开展、服务绩效等方面情况。上海市徐汇区区委书记孙继伟、区长过剑飞、副区长王珏、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副局长王小明、上海市徐汇区文化局党委书记蔡立夫、徐汇区文化局长李明毅等与检查组就上海市徐汇区创建工作进行了座谈。 

  徐汇区文化建设基础较好,开展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把示范区创建与区域整体发展结合,精心组织,保障有力,紧紧围绕创建规划和验收标准,通过开展制度设计,着力破解区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成效显著。上海市文广局工作深入,指导有力。在全面达标的基础上,徐汇区在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等方面,有比较明显的突破,形成了一些在全国具有一定示范意义和推广价值的做法和经验:一是制度设计成果转化程度较高,有效推进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二是创新了公共文化机构管理机制,在确保国有资产不动、公益性质不变、经费投入不减的情况下,委托社会化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运行管理,并在全区街镇级以上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全部建立法人治理结构;三是形成社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较为成熟的制度;四是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有效开展;五是建立部门与第三方相结合的区域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机制。 

  根据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第一批创建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实地检查工作方案》、《第一批创建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验收办法》及验收标准(东部),检查组从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服务供给、组织支撑、资金人才和技术保障、绩效评估以及其他等六个方面共30项76个指标对徐汇区创建工作进行了验收评分。 

  为巩固徐汇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已经取得的成果,检查组对徐汇区提出了如下建议: 

  1、进一步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和水平。一是提升效能。经过创建,徐汇区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三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如何切实把建好的公共文化设施用好、管好,如何统筹资源,发挥体系的整体服务效能,这是当前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面临的突出问题,建议徐汇区以目前已经形成并实施2年的绩效评估机制为抓手,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切实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二是提高水平。徐汇区作为国际化大都市上海的第一个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拥有深厚历史文化底蕴和文化资源,建议结合区域发展目标,充分利用徐汇区文化产业发展、文化遗产保护和文化资源丰富等优势,在公共文化服务的国际化、数字化和引领城市文化风尚等方面进一步努力,大大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水平。 

  2、进一步推动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徐汇区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通过开展“一卡通”建设,有了一个较好的基础,对全市的公共服务数字化建设发挥了推动作用。下一步,应该在扩大服务面、丰富服务内容、整合数字资源等方面下功夫,建立统一的导航平台,便于市民广泛参与。 

  3、进一步完善社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机制。徐汇区通过不同方式推动社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已经有较好的基础,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机制。下一步,建议在制度方面做进一步探索,进一步简化社团登记制度,促进文化类社团的快速发展,进一步探索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法人治理的多种方式,进一步完善吸引社会力量投入公益文化事业建设的机制,为全市甚至全国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