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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检查组完成对西藏林芝地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工作验收工作
发布时间:2013-07-11 14:24 来源: 编辑:信息中心
信息来源: 2013-07-11

 

  2013624-26日,由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主任李宏、财政部教科文司文化处杜方带队的文化部、财政部检查组对西藏林芝地区创建工作进行了实地检查。西藏自治区文化厅副厅长任淑琼主持汇报会,林芝地区地委委员、行署副专员红卫汇报了创建情况。检查组实地考察了林芝地区图书馆、藏东南文化遗产博物馆、林芝县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工布江达县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工布江达县巴河镇文化站、江达乡文化站、工布江达县阿沛村文化室、太昭村文化室等场所的设施建设、人员组织、活动开展、服务效果等方面的情况,听取了林芝地区行署关于创建工作情况汇报,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交流。 

  林芝地区自创建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以来,地委行署高度重视示范区创建工作。从2011年起,安排150万元作为文化事业发展专项基金,每年递增20%2012年,7县财政文化支出20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长51%在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方面,整合国家、援藏和地区配套资金,引导农牧民投工投劳进行建设,大力推进以文化馆站建设为主的文化惠民工程加大新农村新文化示范村创建力度和群众文化广场建设初步形成了覆盖全区、便于群众参与的基本文化活动阵地。 

  林芝地区在创建过程中,形成了一些在少数民族地区、西部地区具有一定示范意义和推广价值的做法和经验。 如,开展“新农村新文化示范村”创建工作。充分整合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资源,面向农牧区开展“新农村文化示范村”建设,村图书阅览室内藏书量达2000册(本)以上;村综合文化室建设面积达到200平方米,有300平方米的室外活动场所;有室内数字电影放映场地,每月完成3场放映任务;有收看40套以上电视节目的广播电视“户户通”设备;有村级文艺表演队,经常开展演出活动;有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的创建活动。目前已创建成功45个“新农村新文化示范村”。为夯实新农村、新文化示范村工作,对一年后通过复查的示范村予以补助5万元以示鼓励,目前,已对33个村发放补助165万元。积极推进公共文化服务进寺庙。在符合条件的农牧区宗教活动场所93座寺庙都建起了“寺庙书屋”,有80座的僧尼的寺庙通广播电视,同时还配备了相应的体育健身设施。设立“便民警务站图书漂流服务点”,积极探索街头读书服务活动,为周边群众和过路行人提供免费借阅图书的便利,创建了地广人稀的农牧区的西部图书流动特色服务。 

  专家组对林芝地区下一步加强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工作提出五点建议。一是制定巩固和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措施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完成41乡镇文化新建改造工作,早日投入使用。二是注重推进文化与科技的融合。加大投入力度,健全基层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独具特色的数字文化资源。三是发挥林芝地区旅游资源丰富的优势,深入研究文化事业与旅游文化的关系,建立文化事业涵养旅游产业、旅游产业带动文化事业的协调发展机制。四是进一步落实编制,为高质量建设示范区提供人才支撑。五是加强经验总结,注重宣传工作,为少数民族地区、西部地区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供示范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