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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厦门市第一批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集中评议汇报材料
发布时间:2013-09-16 15:20 来源: 编辑:信息中心
信息来源: 2013-09-16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文化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和改善文化民生、维护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手段,也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作为福建唯一的入选城市,厦门市在两年多的创建实践中,始终坚持“文化惠民,幸福厦门”的理念,搭建“两大支撑”,抓好“四个到位”,积极探索公共文化服务均等、普惠、长效发展的模式和路径,努力建设更广覆盖、更高效能、更可持续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创建工作的认识与措施 

  (一)坚持“一个理念”:“文化惠民、幸福厦门” 

  厦门是我国最早设立的经济特区,也是宜居宜业的文明城市。改革开放30多年的积淀,使得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有了更好的条件、基础和需求:去年厦门市的人均生产总值达到1.23万美元,为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的2和1.5倍;财政总收入749亿元,相当于全省的四分之一;连续三届九年荣膺“全国文明城市”桂冠,市民有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与之相应,党委、政府在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方面,也必须有更高的标准、更高的要求和更大的责任担当。恰逢此时,文化部提出开展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明确指示,要全力以赴创建首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发挥厦门在全省、全国的先行先试和“排头兵”作用。 

  创建是手段,惠民才是目标。市委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文化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确立了“文化惠民,幸福厦门”的理念,以创建为抓手,加速文化资源的均衡布局和合理配置,使广大市民共享文化发展成果,促进百姓幸福指数、城市文化品位和科学发展水平“三个全面提升”。我们的目的主要不在于拿牌子、争荣誉,而是用更短的时间做更多的事情,让群众真正受益;不是少数人的自娱自乐,而要动员各方力量广泛参与,成为全市人民的共同追求;不是“一时兴起”的短期行为,而是通过创建夯实基础,形成长久持续的管理机制;不仅要实现自身的完善和提升,还要努力探索创新,为全国提供有益的经验借鉴。 

  (二)构建“两大支撑”:资金与人才保障 

  1.资金支撑。坚持政府基本公共文化保障的主导作用,出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形成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持续加大财政文化投入,2010—2012年连续三年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均高于当年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公共文化支出占比和人均文化支出均为全省最高;创建期间,市、区两级财政创建经费投入1.3亿元,区级配套经费比例平均为1:3.77。 

  2.人才支撑。建立市、区、街(镇)“三个一点”的经费保障机制和“严格选聘、加强培训、重视考核”的管理制度,各街(镇)文化站均配齐3名专干,各居(村)均配备1名财政补贴的文化协管员,文化队伍建设达国内一流水平;以“文化志愿者工作机制研究”为制度设计课题,率先建立起一套涵盖组织、培训、活动、管理等在内的工作机制,形成“政府引导、分层组织、自我管理、提升自我”的厦门模式,发展文化志愿者队伍超过1万人,占总人口的千分之三,占比全国最高 

  (三)抓好“四个到位”:组织、责任、宣传、落实 

  1.组织到位。市领导多次下基层调研考察,协调推动、解决问题;从市到6个区、39个街(镇)和482个居(村)均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及具体实施的工作组,形成既有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又有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和格局。 

  2.责任到位。市政府与各区政府、各区与各街(镇)、各街(镇)与各居(村)分别签署创建责任书,将创建目标分解成为具体可执行的约束性细项条款,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3.宣传到位。建立联络员及信息报送制度,开设示范区创建网站,编辑出版《工作简报》,在国家、省、市媒体组织递进式、不间断报道,刊发、编印公益广告和宣传挂历,有效激发人们的文化自觉,形成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4.落实到位。一是以检查推进,将创建重点、难点工作纳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督办项目,逐月通报进展、督促推动。二是以督导问责,建立工作例会和督导机制,通过全市性督导检查和不定期明查暗访,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三是以考核约束,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围,考评结果与各级领导班子年度政绩考核直接挂钩,有效调动创建积极性。 

  二、创建工作的成效与亮点 

  (一)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更广覆盖” 

  1.公共文化设施更广覆盖。坚持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跨岛发展”同步规划、同步推进,建立起覆盖市、区、街(镇)和居(村)的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一是突出提档升级。新建了以闽南大戏院、集美新城文化公建群和同安文体中心为代表的标志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既满足群众需求,又彰显城市文化品位。二是突出均衡布局。占总人口52%的岛内区,建有28家公共文化设施,占57.1%;占总人口48%的岛外区,建有21家公共文化设施,占42.9%。三是全面覆盖。街(镇)、居(村)文化站(室)设置率均达100%,街(镇)文化站达标率从46.2%提升到100%,居(村)文化室从25.5%提升到95.4%,实现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公共电子阅览室、“农家书屋”工程、广播电视“户户通”与“村村响”工程100%全覆盖,初步建成“十五分钟公共文化圈”,市民可就近、便捷地享受公共文化服务。 

  2.公共文化活动更广覆盖。形成“市级有活动、每区有一节、街镇有品牌、居村有特色”的群众文化活动体系。一是大型活动引领带动。群众文化艺术节获颁全国首届“群文品牌”,两岸民间艺术节成为两岸民间的年度艺术盛会,“温馨厦门”广场文艺活动常年在近百个社区开展,“书香鹭岛活动月”影响不断扩大,“红领巾读书读报”奖章活动坚持举办27年。二是“一区一节”各领风骚。充分发掘区域文化资源,打造了思明区郑成功文化节、湖里区福德文化节、集美区龙舟文化节、海沧区保生慈济文化节、同安区孔子文化节和翔安区池王爷文化节等文化活动品牌。三是基层活动多姿多彩。全市共有基层业余文艺团队1225支,平均每个居(村)2.5支,涌现了以金炳拍胸舞、新圩女合唱团、古宅儿童竖笛表演为代表的“三子”文化及莲花褒歌、洪塘腰鼓、内厝南音、造水宋江阵等项目,体现了公共文化全民参与、服务全民的特色。 

  3.文化服务对象更广覆盖。在均等服务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特殊人群服务保障的实现方式。一是关注农民工群体。市图书馆和少儿图书馆在农民工聚居地开设分馆,市文化馆举办“外来工群星表演工作坊”、“外来工广场排舞”等文化活动点,湖里区组建以进城务工人员为主的青年艺术团。二是关注弱势群体。为少年儿童专设图书馆、阅览室、活动室,在图书馆设置盲人阅览室,常年为残疾人免费送书上门。三是关注农村居民。抓好农村电影放映、文艺演出和群众文体活动,保障农民参与文化活动的基本权益。四是关注在厦台胞。开设面向两岸民众的厦门卫视和闽南之声广播,在厦、台两地轮流举办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两岸艺术家共同排演歌仔戏《蝴蝶之恋》,共同打造《欢喜大围炉—两岸闽南话春晚》,两岸文化融合和互动日益密切深入。 

  (二)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更高效能 

  1.创新驱动。一是借助技术手段拓展服务。全市90%的公共图书馆实现无线射频智能化管理;市图书馆运行了智能化的图书自动分拣系统;湖里区建立全区公共电子阅览室远程管理系统;市图书馆和少儿图书馆开发“掌上厦图”和“移动厦门少图”移动数字阅读系统,增强了公共文献资源的社会共享和远程服务能力。二是引入院线管理提升水平。闽南大戏院通过竞争性谈判,成功委托中演院线经营管理;保利院线正与集美嘉庚剧院接洽运营管理,争取国内两大知名院线在厦“会师”,给市民带来高水平的演出剧目。 

  2.资源带动。依托地方特色文化,提供更接地气、更受欢迎的公共文化服务。一是与闽南传统文化结合。两岸闽南语“双歌赛”成为两岸交流的重要载体;厦门美术馆的漆画展览品牌在国内独树一帜;歌仔戏研习中心、小白鹭民间舞团、金莲升高甲戏剧团、南乐团等长年坚持进基层演出,仅去年就组织了不下750场演出,其中公益演出529场。二是与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结合。启动了14个“非遗”保护试点和26个传习中心建设,带动了高甲戏、歌仔戏、南音等闽南古老戏曲剧种和送王船、车鼓弄、答嘴鼓、厦门方言讲古等民俗活动及民间技艺的传承和发展 

  3.机制推动。一是以厦门图书馆为中心组建区域性公共图书馆联合体,通过加盟型的市区合作和托管型的社区分馆、“四方合办”的联网分馆等,突破系统、单位的体制限制,形成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的合力。市、区图书馆流动服务车、昼夜自助图书馆及“街区24小时自助图书馆”突破时间与空间制约,提高了便利性和可及性。全市图书年流通率1.4次以上,人均外借图书1.6册以上,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的4倍多,创造了公共图书馆服务效能的全国领先水平。二是创立“送文化下乡”和“迎文化进城”的双向交流形态,市、区“送”出了流动文化大篷车、基层文化辅导等服务,为农村基层培养了一批业余文艺团队。这些队伍不仅活跃在农村文化舞台,还被“迎”进城参加国家、省、市演出和比赛,形成城乡互动、相得益彰、各具特色、共同繁荣的局面。 

  (三)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更可持续 

  1.以制度化确保。制定了《厦门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规划》厦门市城乡群众基本文化服务内容及量化指标的规定》等10余项规划方案与规章制度,以制度建设引领公共文化服务的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2.以常态化推进。对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开放时间和服务内容进行严格规范,将服务效果考核作为财政补助的重要依据,引导鼓励文化单位丰富服务手段、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水平,确保公共文化设施的充分利用。 

  3.以社会化支持。一是调动社会力量。全市涌现出各类民间文化团体50个,厦门爱乐乐团长期举办公益性“周末交响”演出,中华儿女美术馆等民营机构坚持举办公益性服务和活动,在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引导文化消费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活用市场机制。采用“企业经营、市场运作、政府买服务”的模式,如政府出资购买农村电影放映、文献物流周转服务、广场文化演出及民办公助形式举办群众文化活动等,实现文化服务社会化。 

  三、今后创建的主要思路 

  上月底,文化部考核验收组对我市的创建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既给予了充分肯定,也提出了不少工作建议和要求。验收评审不是结束,而是工作的新起点。我市将结合“美丽厦门”发展战略的规划和实施,以尊重和满足市民的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继续深化创建工作,以公共文化服务能力的持续提升助力厦门的美丽“蝶变”。 

  (一)推进服务网络的整体建设,实现均衡发展 

  在跨岛发展战略过程中,突出公共文化服务的谋篇布局,实现城乡文化一体化和岛内外文化一体化;搭建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平台,实行整体规划、分工合作、相互协调和资源共享,促进不同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的均衡发展,提高整体服务能力。 

  (二)注重文化设施的管理运营,提高服务效能 

  将工作重心从“硬件”转向“软件”,加快探索以效益为导向的评价激励机制,切实提高各类文化场馆设施的利用效率,避免资源闲置和资金沉淀,让广大市民实实在在受益,在保持公共图书馆服务效能全国领先水平的同时,打造厦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升级版”。 

  (三)探索服务手段的丰富多元,满足市民需求 

  结合形势发展变化,改进传统服务方式,发展新型服务手段,不断解决新问题,满足新需求。重点结合创建国家信息消费城市,推动信息技术与公共文化服务的深度融合和创新发展,整合公共文化数字资源,建设完善的公共文化数字传播与服务体系,让市民感受公共文化服务的全新层次和水平。 

  (四)深化服务体系的制度建设,强化制度支撑 

  加强公共文化制度设计研究,为文化改革发展提供理论指导、实践支撑和决策参考。一是以地方立法、政府规章等形式固化和推广创建的成功经验,提升政策规范的层次。二是不断完善和修订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与绩效考评标准,强化考核督导机制,确保公共文化服务长久运行,常态管理。三是加快两岸文化交流合作机制创新,更好完成打造公共文化对台窗口的历史任务。 

  (五)完善文化投入的长效机制,提升保障能力 

  在保持本市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及文化支出居本省最高水平的基础上,持续加大文化建设投入,安排公共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有计划地推进公共文化的软硬件建设发展。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永无止境的工作。我们将认真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全面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让文化之光、文明之风遍及每一个家庭、每一个角落,为文化事业的大繁荣大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