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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关于召开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规划和制度设计研究方案评审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26 11:41 来源: 编辑:信息中心
信息来源: 2013-11-2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 

  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定于12月17-18日在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召开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规划和制度设计研究方案评审会议,对第二批示范区创建规划和制度设计研究方案的科学性、现实性和前瞻性等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纳入示范区验收。现就评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12月17-18日,16日下午报到,本地示范区评审结束即可离会。 

  报到地点: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北京市大兴区林校南路5号)主楼前台。 

  评审地点: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东部地区在双柏书屋;中部地区在4号楼二层会议室;西部地区在4号楼一层会议室)。 

  二、参评人员 

  每个示范区参评人员限2名,要求为示范区文化局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三、评审流程  

  参评人员报到后请到相应会议室调试演示文稿(PPT)。评审顺序由我司安排。 

  每个创建示范区评审时间为40分钟,具体流程为: 

  (一)创建示范区负责人汇报创建规划和制度设计研究工作方案总体思路,落实创建规划和制度设计研究工作方案的具体措施。汇报人应为当地文化局负责人。汇报配合使用演示文稿(PPT),20分钟以内;  

  (二)评审专家提问,参评人员(每个创建示范区不超过2人)回答,18分钟;  

  (三)评审专家打分,2分钟。 

  评审过程中,各创建示范区参会人员可入场旁听。 

  四、其他事项 

  (一)请第二批示范区创建城市按照示范区创建工作要求,对创建规划和制度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报省(区、市)文化厅(局)初审。 

  (二)请各省(区、市)文化厅(局)组织专家对本省(区、市)第二批示范区创建规划和制度设计研究方案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出具初审意见(加盖文化厅局公章)。请于12月9日前将创建规划、制度设计研究方案及省文化厅(局)初审意见报送我司,包括纸质材料及电子版。 

  (三)所有参评人员自行安排食宿,费用自理。请于12月9日下班前将参评人员报名表、汇报演示文稿(PPT)报送至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联系人:袁航,电话:010-69225374(传真),13811876719,邮箱:ccm30@sina.com 

  (四)请各创建示范区按照我司电话通知的评审时间,提前30分钟等候,并按现场工作人员提示参加评审。 

  (五)请所有与会人员遵守评审纪律,维护评审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在旁听和观摩时保持安静,听从现场工作人员要求,不得扰乱会场秩序。 

  联系人:公共文化司文化馆处白雪华 王珊珊 

  联系电话:010-59881740、59881770   传真:010-59881776 

  电子邮箱:swswhg@126.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3号楼文化部公共文化司文化馆处。 

  邮政编码:100873 

  特此通知。 

    

  附件:参评人员报名表 

    

                                     公共文化司 

                                   2013年11月25 

    

  附件: 

  参评人员报名表 

                      省(区、市)        市(区、县)

姓名

单位及职务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