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文化部banner嵌入
当前位置: 公共服务司
公共服务司
关于建立健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长效管理机制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4-03-13 15:30 来源: 编辑:公共服务司
信息来源: 2014-03-13

各市、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市各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单位: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为使建设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确保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长效管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不断巩固和提高创建水平。现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建立健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长效管理机制提出以下意见。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第一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建立健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长效管理的组织机制、督查机制、考核机制、保障机制、联动机制、反馈机制,使示范区建设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着力推动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让文化真正成为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和谐、率先发展的强大内源动力。 

  二、 基本原则 

  (一)坚持全面协调。以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目标,瞄准国际先进水平,努力形成服务观念先进、服务方式现代、城乡服务均等、体系运行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地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坚持以人为本。把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作为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工作的第一准则,把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作为检验深化创建成效的第一依据,使深入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过程成为改善文化民生、共享文化发展成果的过程,充分调动全市人民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坚持求实创新。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从实际出发,关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选准解决问题的切入点,综合运用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文化教育、媒体宣传、典型示范、社会监督等各种手段,不断创新工作内容、形式、方法。 

  (四)坚持制度管理。着眼于常态管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把巩固创建成果与全面管理相结合,建立全方位、全覆盖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模式,形成建设工作全面推进的目标责任体系。 

  三、主要内容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示范区长效管理的组织机制。强化工作目标,把建立健全示范区长效管理机制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进一步加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文化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分工负责,人大、政协视察指导,群团组织密切配合,新闻媒体引导推进,社会各界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下,强化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能,坚持牵头部门与职能部门相协调,坚持重点工作与长效建设相促进,坚持常态性督查与阶段性考评相结合,着力推进深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长效发展。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示范区长效管理的督查机制。强化对示范区长效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明确责任单位,明确整改时限,督促整改到位,及时通报和反馈整改情况。对长效管理工作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执行不力的,要建立问责制度。市新闻媒体要加强舆论监督,加大宣传力度。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示范区长效管理的考核机制。将示范区长效管理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年终综合目标考核,推动深化各项任务的落实。对在示范区长效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个人、团队,以及涌现的创新服务举措予以表彰奖励。 

  (四)进一步建立健全示范区长效管理的保障机制。完善已经全面实施的基层公共文化从业人员专业认证、持证上岗制度,大力发展公共文化服务行业组织、社会团体,壮大文化志愿者队伍,打造一支政治素质强,专业水平高,服务水平优的公共文化人才队伍。各级财政要把建立健全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长效机制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不低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人均文化支出高于本省平均水平,确保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长效化发展。确保一定比重的新闻媒体、城市户外广告资源用以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公益宣传。 

  (五)进一步建立健全城乡联动共创机制。各级部门要统筹兼顾、密切配合、相互衔接、相互贯通,形成城乡联动的创建工作合力。要开展形式多样的结对帮扶活动,通过开展“家在苏州”“三下乡”、“四进工程”,以及“群星璀璨”文化惠民系列活动等,把示范区建设工作向基层拓展延伸,实现城乡公共文化质效整体提升。 

  (六)进一步建立健全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应充分了解群众对公共文化建设与服务供给的发展状况的满意程度,改进公共文化建设与服务供给状况,促进服务水平的提高。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应针对具体情况,科学制定相应的公共文化服务公众评价测评表,用于组织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公众评价活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与建议,建立各种畅通的信息反馈渠道形成信息畅通的群众基本文化需求反馈渠道和实际有效的满足群众文化需求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满足群众公共文化的需求。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和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长效管理机制,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精心设计载体和抓手,制定相应的示范区建设工作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贯彻落实。 

  (二)发动群众。积极倡导“让群众参与,使群众得益,受群众监督”的创建活动主旋律,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积极探索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示范区建设长效发展的新途径、新办法。 

  (三)形成合力。各牵头单位和职能部门要切实按照市委市政府制定下发的《苏州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后续建设规划》,结合年度工作目标,根据分工要求,抓住重点,各尽其责。同时,针对难点,相互配合,协同推进。 

  (四)舆论宣传。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媒体要持续宣传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过程中涌现的新做法、新典型、新经验。同时,各类媒体媒介要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常态化发布,营造积极向上的城市人文环境氛围。 

    

    

    

 

  主题词: 示范区  长效管理机制  意见                    

  报:市委、市政府; 

  送:各市、区委和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     工委和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苏州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三年十二月十七日印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