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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14日,长治市群众自办文化课题顺利通过文化部专家评审。根据《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第一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为把群众自办文化制度设计研究成果转化为推动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具体政策举措,针对示范区后续建设面临的新问题,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群众自办文化制度设计研究方案(2014年—2016年)。
一、研究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精神,根据《长治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后续建设规划(2014—2016年)》,结合我市群众自办文化的实际,重点解决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将理论研究成果转化为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参考、实践指导、立法依据。
二、研究目标
1、对群众自办文化组织进行归类。实施分类指导,建立联系指导机制,由市县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工作人员进行指导。根据政府主导,协调组织参与经常化、规模化、品牌化的群众自办文化活动。
2、对群众自办文化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供活动条件,让他们的才艺有展示平台和发展空间。同时,尽快培养文化产品创作人才、文化产品营销人才,从而提高群众自办文化质量。
3、将群众自办文化投入及成效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提高各级政府对群众自办文化的重视程度。
4、对社会力量参与群众自办文化模式进行研究,探索其发展规律,制定社会力量参与支持群众自办文化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
5、从群众自办文化活动中发现和选拔文化艺术优秀人才,充实到基层群众文化艺术机构和组织,从而增强群众文化活动的人才资源供给能力。
6、建立群众自办文化激励和补助机制,政府采用直接补贴或以奖代补等形式对群众自办文化给予支持。重点解决优秀群众自办文化创办者的基本生活保障。
7、加强群众自办文化信息平台建设,完善群众自办文化宣传和维护体系。
三、研究内容
1、群众自办文化的内涵主要类型调查,包括内容、形式、设施、组织等方面。
2、基层尤其是农村群众对自办文化的认知度、需求度和满意度调查。
3、不同部门、不同行业、不同层次群众自办文化的特殊需求调查。
4、本地群众自办文化组织及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生存状况、发展预期及存在的问题和症结所在。
5、市县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对群众自办文化所提供的专业辅导和技术支撑形式。
6、文化类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群众自办文化情况的调查。
7、各级政府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为群众自办文化提供服务采取的政策措施及统筹协调机制。
四、研究方法
1、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以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文化机构为范例,利用理论研究成果开展相关制度的试点运行,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具有操作性、符合实际、特色鲜明的群众自办文化运行机制。
2、普查与抽样相结合。编制群众自办文化现状调研表、群众满意度调查表,通过座谈、观摩、访谈、问卷的形式,在相关调查点对不同年龄、性别、职业、政治面貌等人群中抽样,分析社会公众对长治市群众自办文化的认可程度。
3、自创与借鉴相结合。在听取专家的点评和指导的基础上形成能为示范区建设提供理论、方法和方案指导的研究成果转化实施细则。充分运用制度设计研究成果,推动制度建设和政策制定。借鉴兄弟省份开展群众自办文化的成功经验和措施,进一步形成促进群众自办文化发展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对策机制。
五、保障措施
1、成立制度设计研究成果转化课题组。课题组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由市文化部门负责人、文化工作专家、熟悉社会文化工作的专职人员10人组成,主要负责研究成果转化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
2、建立课题研究成果转化工作推进制度,由课题组组长定期召开进展分析会。
3、建立课题研究成果转化评审和奖励制度。在课题研究成果转化工作中,由市政府召集专家及相关人员参加评审,对有价值的政策措施和相关人员给予奖励。
4、加大经费投入,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确保课题研究成果转化工作正常开展。
六、研究计划
1、2014年6月底,出台由相关部门领导、专家学者、工作人员起草的群众自办文化研究成果课题转化实施细则,并由课题组提出初步方案。
2、2015年6月底,在示范区后续建设过程中,将市政府印发的《关于鼓励和扶持群众自办文化的意见》在全市13个县市区试行完成。
3、2016年6月底,通过长治市的实践,收集反馈意见,进行修改、补充和加工,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和可持续性的发展机制,推广到我省其他10个地市。
长治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4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