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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行业标准的引领示范作用,培育一批等级(甲、乙、丙级)旅游民宿,进一步助力乡村振兴,服务“六稳”“六保”大局,日前,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 065-2019)及第1号修改单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 065-2019)及第1号修改单实施工作进行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