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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管理司调整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政策
发布时间:2022-04-29 11:19 来源:市场管理司 编辑:市场管理司
信息来源:市场管理司 2022-04-29

  近日,市场管理司印发《关于进一步调整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相关政策的通知》,允许旅行社申请100%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根据通知要求,2022年4月12日以前成立的旅行社可以申请100%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4月12日(含当日)以后成立的旅行社可以申请缓交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旅行社补足暂退、缓交保证金的期限均为2023年3月31日。已通过银行担保及保险形式交纳的保证金、被法院冻结的保证金不在暂退、缓交范围之内。2022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复杂严峻,对旅行社行业造成严重冲击。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市场管理司及时对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政策作出调整,进一步支持旅行社纾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