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人事司关于举办全国省级艺术院团回族民间舞蹈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07 11:25
来源:
编辑:人事司
信息来源: 2015-04-0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提升全国省直艺术院团舞蹈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根据《文化部2015年干部培训计划》,文化部人事司决定举办全国省级艺术院团回族民间舞蹈培训班。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4月20日—4月25日
地点:宁夏艺术职业学院(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同心北街666号)。
二、培训对象
各省(区、市)文化厅(局)直属艺术院团舞蹈编导或演员1-2人。
三、培训内容、方式
采取课堂讲授、现场教学、交流研讨等形式,进行回族舞蹈简史概论、回族民间舞蹈组合、回族舞蹈作品赏析等内容的培训。
四、培训费用
培训班培训费和食宿费由主办单位承担,学员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
五、报名、报到
(一)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统筹协调,做好学员报名工作,于4月9日前,将学员报名表传真至宁夏艺术职业学院。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版及参训人员照片(注明姓名)发送至电子邮箱。
(二)参训学员于4月20日报到。地点:宁夏艺术职业学院行政办公楼一楼大厅。
六、联系方式
文化部人事司培训处:
刘前闯 010-59882171
宁夏艺术职业学院(全国文化干部培训宁夏基地):
傅志斌 13639514069 0951-2021214(传真)
梁毅 13895117658 0951-2035212
电子邮箱 nxpeixunjidi@163.com
附件:学员报名表
文化部人事司
201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