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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于:中国文化报 毛俊玉
8月19日,文化产业发展再次迎来政策利好。文化部、工业与信息化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大力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文产发【2014】27号)。这是国家部委首次发文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实施意见》分6个部分17条,分别从增强创新发展能力、健全金融服务体系、完善财税支持政策等方面提出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措施。其中,专门提出要加快培养文化创业创意人才的步伐。
如何培养人才,解决小微文化企业的用人难题?对此,《实施意见》提出了形式多样的人才培养举措。从国家层面的支持力度看,明确将小微文化企业培训工作纳入“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扶持范围,加强对小微文化企业经营管理能力的培养。
在人才培养的具体层面,人才培养机构和平台所发挥的作用至关重要。目前,高校、行业协会和创业服务平台等在文化创业创意人才的培养方面已积累了很多经验。《实施意见》指出,要鼓励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行业协会、小微文化企业创业载体和社会教育服务机构对小微文化企业经营者和创业者开展有针对性的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并推进网络课堂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扩大小微文化企业培训工作覆盖范围。从实体课堂到网络培训,《实施意见》的出台或将构建一个多层次、全方位的人才培养体系。
在培养体系之外,文化艺术人才职称评定的体制障碍也将逐渐消除。《实施意见》指出,打破文化人才职称评定的体制壁垒,逐步建立面向社会文化艺术人才开放的职称评定制度。这一举措一定程度上能激发小微文化企业人才的创新创造热情,提升从业者的工作成就感和价值认同感,也有利于小微文化企业留住人才。
扶持文化创业创意人才是政府公共服务职责的体现。《实施意见》提出的“文化产业创业创意人才扶持计划”将产生重要影响。《实施意见》指出,要通过该计划运用市场化办法,体现普惠性原则,通过合适的平台,加大资金投入、提供展示机会、扩大品牌影响,促进创意成果转化和创业团队孵化。其实, 早在今年3月,文化部、财政部已经启动全国文化产业创业创意人才扶持计划,该人才扶持计划的一项扶持活动是以中国(义乌)文化产品交易会、中国苏州文化创意设计产业交易博览会为依托,面向全国征集青年优秀创意作品。这可看做是为政策的出台进行实践探路。
小微文化企业应积极争取政策的扶持。《实施意见》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来认定小微文化企业,其明确规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行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值得一提的是,划分标准中并没有资产规模的要求。这对文化企业争取政策优惠较为有利。按照此标准,《实施意见》的覆盖面较宽,大多数文化企业或能从中获益。在《实施意见》的指导下,业界期待政策能得到更为细化的落实和更有效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