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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互联网+文化消费” 市民享优惠企业得实惠
发布时间:2017-07-17 14:34 来源: 编辑:产业发展司
信息来源: 2017-07-17
  来源于:江西日报

    南昌正式出台相关实施方案,将给文化企业和市民发放“红包”。根据方案,南昌市民去公众文化场所、看电影、买书、看演出等,将得到“电子积分”,再用积分兑换“电子优惠券”,去文化场所可抵扣消费;文化企业靠提交积分兑现申请,经审核通过,可获资金补贴。此次,南昌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和途径,由直接补贴文化经营单位向补贴居民文化消费转变,并运用“互联网+文化消费”方式,在微信、微博、广播、电视等渠道推送南昌文化消费信息。据介绍,居民可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南昌文化惠”获取资讯,享受优惠。居民前往公共文化场馆(场所)参观或参加公共文化活动,通过在微信公众号上注册、签到、评价、分享等方式获取奖励积分;居民使用奖励积分兑换相应电子优惠券,可到选定的文化企业消费,获价格优惠;文化企业提交积分兑现申请,经平台数据库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资金补贴。目前,南昌公共文化场馆基本加入试点。如江西省博物馆、江西省图书馆、江西省美术馆、南昌市博物馆、南昌市图书馆、南昌市美术馆、南昌八一起义纪念馆、八大山人纪念馆、新四军军部旧址陈列馆、南昌市群众艺术馆、南昌市民俗博物馆,各县(区)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陈列馆、纪念馆。同时,试点文化企业涵盖新闻出版发行服务、广播电视电影服务、文化艺术服务、文化信息传输服务、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工艺美术品的生产等7大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