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十艺节”承办为依托,努力推动山东文化科教工作再上新台阶
张钢
山东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和支持文化建设,积极发挥孔孟之乡文化资源富集优势,大力实施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战略。当前,山东正在全面推进半岛蓝色经济区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两大国家战略实施,抓紧筹备第十届中国艺术节,为我们文化科教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在文化部科技司指导和厅党组领导下,山东文化科教工作依托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文化部创新奖、文华艺术院校奖、国家文化创新工程等国字号品牌,紧密围绕全省文化重大工作和热点问题,强化文化科教的基础地位与资源整合功能,发挥艺术科学理论引导、文化科技技术支撑、艺术教育和艺术考级人才保障作用,发挥文化创新对于文化建设的强大助推力,各项工作循着文化发展足迹,有了显著提升。
现将我省文化科教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整合,完善职能,建立健全全省文化科教管理体系
山东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文化科教,文化厅党组历来都将科教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加强文化科教体系建设,保障文化科教工作健康发展。1978年我厅即设立了科教处,1997年更名为科技教育处,2000年更名为科教法规处,2009年更名为“文化科技与法规处”。 2009年省政府三定方案批准的我处职能是:拟订全省文化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省重点文化艺术科研项目攻关及重大成果推广;推进全省文化科技信息化建设;负责全省艺术院校共建工作;指导文化行业艺术职业教育;监督管理全省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批准梳理文化科教政务事项为文化科技、艺术科学、艺术教育、艺术考级、文化创新、世界儒学大会共6类54项(不包括法规)。三十多年来,无论体制如何变化,科教处建制和职能始终保持完整,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先后获得过文化部科技管理奖、文化艺术科学优秀成果奖、艺术教育组织奖和山东省政府业务奖励。
全省17个地市文广新局组建以来,也都安排了分管领导、科室及工作人员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文化科教,其中5个市专门成立了科技科。
同时,针对文化科研和艺术教育发展新格局,为了搭建全省文化科教合作平台,经厅党组批准,2005年成立了山东省文化艺术科学协会。该协会由有关文化艺术单位、艺术院校、科研机构及文化科教工作者组成,目前共有146个单位会员,855名个人会员。协会成立时,得到了科技司的支持与指导,时任文化部部长的全国政协副主席孙家正发来了贺信,司领导还出席了成立大会。协会成立来,积极发挥文化科教的“管、产、学、研”桥梁纽带作用,有效整合文化科教资源,协助主管部门做好文化科教工作,努力推动文化科教成果向艺术生产力的转化,并连续五年被民政厅评为全省优秀社会组织称号。
二、大力开展文化创新,努力提升文化管理服务水平
在文化部文化创新工程引导下,山东文化工作积极引入创新机制,形成“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文化市场网络监控平台”、“山东文博会”、“泰山方特文化科技园”等一批知名文化品牌。2008—2011年,山东共有1个项目获得文化部创新奖,2个项目入选国家文化创新工程,11个项目入选文化部科技创新项目,是山东文化创新的代表项目。
为推进文化创新工作,我厅率先在国内设立了省级文化创新奖项,于2008年、2010年组织开展了两届评选。全省各地各单位推荐、选送参评项目155个,涵盖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创新、文化资源整合、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艺术演出、文化市场、对外文化交流、文化科技、艺术理论与教育等专业领域。经评审,“潍水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山东省网吧监控平台运行模式创新”等17个项目获奖。这17个项目是山东文化工作最新创新成果,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实践性、示范性,是在山东省乃至全国极具推广价值,叫得响的文化品牌。为了更好地宣传、推广山东文化创新成果,引领文化领域创新活动,省文化厅编辑、出版了《山东省文化创新奖集粹》一书,并编印了《文化创新摘报》内刊9期,深受各界欢迎。
为深入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全社会文化创新意识,引导和激励全省文化领域加强创新,加快提高文化产品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山东文化软实力,2011年我们提出申请,在省文化厅两届文化创新奖基础上,升格为省政府名义设立山东文化创新最高奖。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批示。根据省领导指示,省文化厅、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修订了《山东省文化创新奖励办法》,现已报送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审批。如果获批准实施,我省文化创新工作将更上一个台阶。
三、加强艺术科学研究,更好地服务文化实践
(一)科学规划,加强建设。山东文化厅非常注重艺术科学规划,以科技司制定的国家规划为指导,从有关政策和具体措施上予以大力发展和扶持,鼓励社会各界有志于文化科技研究的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先后编制、发布《全省艺术科学工作“十五”规划、“十一五”规划》、《全省艺术科学研究指南》,确定了艺术科学工作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目标,以及采取的主要措施,规划了全省艺术科学研究的重点学科和重点领域。2010年,编制、发布了《山东省艺术科学研究2010—2015年度重大课题指南》。该指南分为文化科技研究、艺术科学研究、艺术教育研究三大部分,设立综合研究、文化产业、艺术理论、戏曲戏剧等十大学科共186个分项,确立了山东文化强省建设、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文化建设、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文化建设、文化产业发展四大重点研究项目,努力使我省的研究成果体现科学性、时代性和前瞻性,力求居于全国学科前沿。通过不断加大建设力度,我省艺术科学研究质量、成果推广转化和学科建设方面进一步深化,艺术科学体系更加完善,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对文化事业的贡献率连年增长,先后在文化产业、戏曲、音乐、舞蹈、影视艺术、美术、设计、文物考古、区域文化建设等领域形成了规划科学、结构合理的优势学科,很多重点领域走在前列。至2011年,全省文化系统设立有研究机构16个,其中省级2个;高校和社会设立艺术研究机构100多个。省文化厅还在省艺术研究所设立了文艺学和戏剧学两个重点学科,实施了学科带头人制度,建立了学科研究梯队,带动了全省学科建设工作。此外,我厅完成的“山东艺术科学发展研究”也被评为文化部第二届文化艺术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二)加强艺术科学重点课题、优秀成果奖评选平台建设。从2001年开始,山东文化厅就设立了全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开展了全省文化艺术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旨在表彰文化艺术领域的科研成果,鼓励更多的艺术科研工作者,特别是中青年科研工作者和专家致力于艺术科学的研究工作,迄今已先后开展11届重点课题立项评审和文化艺术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全省共受理课题申报5100余项、成果项目申报6900余项。经过十年的建设和积累,山东的重点课题立项和优秀成果奖评选已发展成为全省文化工作的著名品牌,取得良好成效。一是成果丰硕,全省共有41项课题立项为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2个项目获文化部优秀成果奖,62个项目获山东省社科优秀成果奖;二是全省文化行业从事科研的热情日益高涨,科研队伍正在不断壮大;三是在研究方向上,这些课题和成果不仅关注前瞻性、前沿性,而且更加注重应用性、实效性;四是在科研成果转化、服务艺术实践方面也迈出可喜的一步,为我省文化工作科学发展积累了科研基础。通过这一平台,全省文化领域大力加强艺术科学理论研究和理论创新,不断提高艺术科学研究质量和水平,努力推出一批文化事业改革发展及文化建设重大课题和重大成果,切实加强对文化领域具有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问题的研究和具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对策研究,发挥艺术科学智库作用,为党和政府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三)办好世界儒学大会和孔子文化奖评选。根据国家领导同志“召开世界儒学大会,由我们来主导世界范围内的儒学研究”的倡议,为进一步扩大中华文化在世界上的影响,创建儒学研究、交流、合作的国际化平台,推动国家文化发展战略实施,文化部、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于每年九月组织召开一届“世界儒学大会”,并在国际儒学界评选孔子文化奖。儒学大会和孔子文化奖工作是由中国艺术研究院、山东文化厅等具体组织实施,秘书长由厅领导兼任,大会秘书处工作由厅科技法规处负责协调。
2007年至2011年,文化部和山东省政府在曲阜成功举办了世界儒学大会发起会和四届大会。先后有30个国家和地区的110个儒学研究机构、1200多人次的专家学者应邀参会,有关国家领导、文化部和省政府领导出席并讲话。会议先后开设“儒学的当代价值”、“ 儒学的时代发展与国际传播”、“儒学的传承与发展”、“ 儒家与文化多元的发展”、“儒学与社会经济发展”、“儒学与文学艺术创作”、“儒学与美学”、“儒学与伦理学”、 “儒学的价值取向与社会发展”、“儒学创新与当代文化建设”、“儒家仁爱思想及普世价值”、“道德礼义与人文教化传统”等21个议题,举办学术研讨30余个,发表学术论文400多篇,出版论文集5个,建立专题网站1个,发行专题刊物1个。
为鼓励世界儒学研究者,加快儒学研究成果的创新,扩大儒家文化的传承和普及,从2009年起,设立并评选“孔子文化奖”,该奖项每年评选一次,获奖学者或机构共2个,每个奖励人民币10万元。哈佛大学燕京学社社长杜维明、山东大学终身教授庞朴、北京大学教授汤一介和香港贤达人士汤恩佳,中国孔子基金会、国际儒学联合会先后获奖。
经过五年建设,世界儒学大会及孔子文化奖在国内、国际上都产生了积极而广泛的影响,成为汇聚海内外儒学研究权威机构、知名学者以及各界人士的世界儒学盛会,成为跨地域、跨学科、跨行业的国际儒学研究与文化交流的高端平台,也是艺术科学研究应用实践的具体体现。
四、推动文化与科技融合,提高文化行业科技水平
我国文化科技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取得辉煌成就,山东也不例外。我省“现代黑陶工艺”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四旋高音柳琴”、“异形榫合陶板浮雕”获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1986—1999年,我省18项科技成果获得文化部科技进步奖,10项获山东省科技进步奖,80项获省文化厅科技进步奖。2000年后,我国科技奖励政策调整,各级部门不再设立科技奖项。我们及时创新思路,积极探索文化科技工作新途径,把重点放在文化信息化建设、优秀成果转化应用和文化系统技术集成方面。
(一)制定发展规划,确定发展重点。为把握文化与科技融合的时代趋势,用“文化+科技+创新”思路谋求文化建设跨越式发展,在惠及广大群众的文化项目中多运用现代科技,有效提升文化行业科技水平,2006年山东文化厅编制、发布了《山东省文化科技中长期发展规划(2006—2020年)》,确立了以舞台艺术、公共文化、文化遗产保护、文化产业、文化市场科技为重点,规划了全省文化科技研究的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研究,鼓励开展文化科技创新,促进高新技术成果在文化行业中的应用与转化,为文化科技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探索文化科技奖励新途径。2006年,经省科技厅批准并报科技部备案,我省依托省文化艺术科学协会设立“山东省文化艺术科学技术奖”,这是各省市文化行业中第一个获准设立的科技奖项。这个奖项的设立,对于整合全省文化科技资源,促进文化艺术事业的科技进步,推动文化产业与高新技术的结合与应用,进一步提高文化行业的科技水平,具有积极而深远的影响。2010年,该奖项被山东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批准公布,成为目前我省文化系统唯一正式批准的常设奖励项目。
(三)大力开展科研攻关,涌现出一批优秀文化科技成果。2000—2011年,我省先后完成“新媒体卡通剧《三毛从军记》研究”、“山东省文化生态研究”、“山东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运行模式研究”、“山东省图书馆信息网络技术研究”、“临淄齐国故城遥感影像研究”、“濒危鲁绣传统技艺保护研究”等科研项目20个,通过了省科技厅组织的省级科技成果鉴定。这批项目中,获得山东省科学技术奖12项,文化艺术科学技术奖8项,成为我省文化科技的典型成果。通过项目带动作用,我省文化行业的创新能力和科技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并在演艺、图书馆自动化、文化市场监管、文化产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物保护、艺术教育等方面形成具有较高水平的攻关能力。
(四)抓住十艺节机遇,推进文化与科技融合。文化与科技融合,是文化建设的新型动力,也是当代文化发展的基本特色和经验。第十届中国艺术节于2013年在山东举办,在科技司领导关心下,“十艺节管理运营模式创新研究”列入2011年度国家项目。这是国家针对十艺节专门设立的前沿课题,也是历届国家艺术节在办节模式创新和运行科技研究的一次突破,同时也为我省借力国家高端科研平台,创新我省文化科技发展提供了历史机遇。目前,我们与武汉大学国家文化创新中心开展合作,并引进山东大学、山东科学院等,通过运用多学科综合技术,联合开展科技攻关,重点做好十艺节高新技术应用研究和十艺节信息平台建设研究,实现国家艺术节在指挥通信、应急保障、咨询服务、演艺展示、传播模式等科技提升的重大突破,发挥文化科技对十艺节的支撑、提升、引领作用,为办好十艺节提供科技服务,同时为进一步推动文化与科技融合、提升全省文化行业的科技水平,作出积极贡献。
五、促进共建艺术教育,提升艺术教育品牌影响力
2000年以来,艺术教育面临了新的情况,一是我们文化部门主管的部分艺术学校转并撤,二是众多高校开办艺术学院及艺术专业,中专艺校挑大梁的时代没有了。但是艺术教育在文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无可替代,“艺术院团和艺术院校是文化的车之两轮、鸟之双翼”的格局无可替代,文化行政部门指导行业艺术院校、共建艺术教育的职能无可替代。
山东是有名的艺术教育大省,至2011年,全省有各类艺术院校500多所,其中,高等艺术学校2所、中等专业艺术学校10所(其中曾有国家级重点艺校5所,省电影学校还被国家发改委列为十二五重点培育学校)、职业和民营艺术学校480余所;高校二级艺术学院66个,设立艺术系220多个。全省从事艺术专业教学的教师超过1万人,文化艺术类在校学生达12万人,每年输送各类文化艺术人才3万余名。各艺术院校根据社会需求和各自办学特点,开设有文艺学、戏曲、戏剧、音乐、舞蹈、美术、艺术设计、文物考古、文化产业、文化管理等门类齐全的文化艺术专业,其中有3个博士点,30个硕士点。此外,有各类文化艺术教育培训机构3000多个,每年培训艺术类学员20多万人。根据文化部科技司及我厅科技法规处“共建艺术教育、指导行业艺术院校”职能,按照文化部、教育部新时期“把艺术教育建设成为我国文化艺术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学术研究和艺术创作的重要基地”的目标,我们加强了全省艺术院校共建工作。
(一)加强重点学科建设。为加强我省艺术学科建设,提高高层次艺术人才培养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增强文化艺术事业综合科技实力,省文化厅与艺术院校开展了重点学科共建工作。“十一五”期间,共批准设立了22个艺术学省级重点学科。这批重点学科,涵盖了艺术教育大部分学科领域,具有科研水平高、学科前沿、学术队伍健全、学科带头人学术影响大的显著特点,整体上代表着我省艺术教育的最高水平。2011年,为了加强对文化领域具有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问题的研究和具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对策研究,推动我省艺术学学科建设、队伍建设、基地建设、人才培养,我厅编印了《山东省文化艺术科学“十二五”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并组织开展了“十二五”重点学科的评选工作。共受理26所院校单位85个学科的申报。我们本着“合理布局,突出重点,择优确定,公平竞争”的原则,经专家评审和实地考察论证,最终确定23所院校和单位的37个学科入选,其中2个为强化学科,10个为 “十一五”优秀学科。
(二)创建教学实践示范基地。为了整合优质艺术教育资源,发挥艺术教育教学基地的示范作用,实现艺术院校在教学和艺术实践的共建共享,培养更多更好的高层次文化艺术人才,提升艺术教育品牌影响力,我们从2010年开始,陆续在全省范围创建一批艺术教育教学实践示范基地。为规范做好示范基地创建工作,我们制订了《山东省艺术教育教学实践示范基地创建标准》,设立了五大项指标。示范基地按照“严格标准,突出特色,创建品牌”原则,以文化艺术事业急需的专业如山东地方戏曲、舞蹈、杂技、民族音乐等为重点,以具备完善、科学的艺术教育教学体系、在全省具有一定的实践性和示范性的艺术院校和社会艺术教育单位为创建对象。目前,共有潍坊艺校、省电影学校、青岛青少年宫、上海音乐学院山东考级委员会等6个单位被授予教学实践示范基地。
(三)丰富艺术教育活动,为院校师生展示才华创造条件。我们积极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把促进院校艺术实践作为工作重点,把专业活动作为师生教学实践的检阅平台,努力发挥艺术教育在培养高层次艺术人才的主要阵地作用。2001年以来,我厅先后举办全省艺术院校舞蹈比赛3次、音乐比赛2次、美术比赛和作品展4次,编印作品画册2个,举办教学研讨和学术交流会议6次,组织院校观摩3次,并多次邀请艺术院校师生参加大型文艺展演活动,如第十一届全运会开闭幕式文艺演出、港台山东文化周、法国孔子文化周等,为各院校和广大师生相互学习、交流搭建了广阔舞台,深受各界欢迎。
(四)创新艺术考级监管服务模式。艺术考级是艺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青少年专业水平和艺术素质的主要途径与标准。2001年开始由文化部归口管理以来,山东的艺术考级按照文化部总体部署,立足本省实际,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创新运行机制,创新考级监管与服务模式,从刚开始几年应对考级承办单位、承办点的备案、管理,上升到近年来对全省艺术考级规范化的整体监督管理、维护考生利益及考级单位合法权益上来,取得显著成效。2008—2011年,经过四年的规范化建设和模式创新探索,切实做好监管与发展、服务、维权、执法“四个统一”,有效解决文化行政部门只有监管职能没有投入的困难,真正做到监管之中有服务,服务之中有监管,实现了监管和服务双赢的局面,在考级监督管理和服务方面积累了一定经验,得到考级机构、考级承办单位、考级承办点的好评,总体工作走在前列。主要创新点有:
1、监管与服务模式运行机制创新。通过规范化建设,探索出“政府监管主导+省管单位业务督导+行业协会自管自律+师生家长共同参与+技术服务保障运行”的运行机制。2、管理体系和组织形式创新。在考级监管方面,创建了省市县文化行政部门、省考级管理中心、省管考级单位、省级考级检查员“互联互通共管”四位一体监管模式和组织形式;行业自律服务方面,成立省艺术考级专业委员会,制定考级行业章程和规范,建立会长联席会议制度和理事会,创建考级行业自律、行业服务运行模式和组织形式。3、监管服务信息技术平台创新。研发并开通第一个省级考级监管与服务的专业技术平台“山东省艺术考级信息网”,开设政策法规、考级信息、考级指南、证书防伪查询等12大系统平台,创建“政府—行业协会—考级单位—考生家长教师”一站式监管与服务信息通道,为考生、家长、辅导教师、考级单位和考级监管部门提供互动便捷服务,也为深化做好考级监管服务提供了强大的科技支撑。4、考级监管方法创新。在完善全省考级管理规范规章基础上,制定考级单位评估考核标准、考场设置标准,连续对考级单位及考点管理、招考宣传、考场设置、考官监督、从业人员管理、指导教师队伍建设、考级等级证书防伪和安全防范等进行规范化动态监管,并实施考级单位和考级工作者岗位培训制度与评先树优制度,提高考级从业人员职业素质、理论水平和专业技能;同时,建立举报查证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考级活动和假冒考级证书,优化艺术考级监管服务环境。5、考级服务内涵创新。以服务考生、服务教师、服务考级单位为中心,创新服务理念和内涵,建立考生互动平台、明星考生展示平台,建立优秀指导教师展示平台,开展考级指导教师执业资格评定,创建省级艺术考级教学实践基地,搭建全省青少年艺术实践平台,举办10余项考级展演比赛,参赛青少年达1.1万人次,促进了艺术考级、艺术教学和艺术实践协调发展。
2008—2011年,山东有省厅批准文化部备案的考级机构2家、文化部批准进入山东的考级机构12家,各类考级承办单位、承办点210家,开设中国舞、芭蕾舞、声乐、器乐、朗诵、美术等专业,2011年度考生人数达15万人。艺术考级也发展成为我省青少年文化艺术活动的著名品牌,对于繁荣青少年艺术教育,提高国民艺术素质,为文化艺术提供早期人才储备,具有重要意义。
以上是山东文化科教工作情况汇报。当然,这些成绩与文化部科技司的要求还有很多距离,与兄弟省市的经验也有很大差距,不当之处,敬请指正。
(作者为山东省文化厅文化科技与法规处副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