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科技教育司
科技教育司
“201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艺术专业技能(声乐表演)赛项补充说明与备赛提示
发布时间:2013-06-04 10:01 来源: 编辑:科技教育司
信息来源: 2013-06-04

为帮助参赛选手更有针对性地准备比赛,更有效地考察参赛选手的相关能力,经艺术专业技能赛项专家组研究,现对高职组声乐表演分赛项“专业拓展能力(合唱排练)考察”比赛内容作补充说明与提示如下。 

“专业拓展能力(合唱排练)考察”比赛内容,是根据增强学生就业能力和综合职业素养这一需求而设计。比赛时间15分钟。具体内容和时间安排为以下三个环节: 

1、阐述排练构思(3分钟以内):选手主要从合唱作品的作者、时代背景、思想内涵、作品结构、音乐表现、风格特点等方面以及排练意图、要求进行简要的分析和阐述,对合唱队员理解和表现作品进行提示。 

2、组织合唱排练(10分钟以内):选手主要从合唱队员的声部分配、发声训练、声部协调、演唱指导、音乐表现、作品处理等方面,指挥排练合唱作品。选手在排练过程中可以自己弹奏钢琴伴奏(现场配有钢琴)。 

3、指挥演唱作品(2分钟以内):选手指挥合唱队员正式、完整地演唱合唱作品(选段)1-2遍,展现排练成果。 

另有三点说明: 

1、合唱队员由赛项执委会统一提供,人数10-12人(男女混合)。合唱队员个人已会唱合唱作品,但未经过该作品合唱排练。 

2、选手现场抽签决定排练曲目(均为二声部合唱歌曲选段),在指定琴房(配有钢琴)根据比赛内容和要求,独立进行合唱排练的案头准备,时间1小时以内。 

3、选手应根据比赛要求和本人情况,精心设计合唱排练过程,充分恰当地展示自己的能力和素养。评委对选手的各方面能力、素养和整体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本说明未涉及的该赛项其他事项,请阅赛项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