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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函(2013)41号
中期检查及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的规定,我司现对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及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
中期检查范围为2012年度国家文化创新工程立项项目。请各承担单位填写《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年度执行报告》,并于
二、项目验收
验收范围为未结项的2010年度项目、2011年度项目,请相关承担单位填写《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验收申请》一份,并于
相关附件请下载。
联系人:文化部文化科技司 罗娟
联系电话:010-59881679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十号文化部文化科技司
邮编:100020
专此通知。
附件:《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年度执行报告》 (下载)
《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验收申请》(下载)
文化科技司
201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