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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
2014年度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研究项目评审工作已经完成,现将经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定批准的立项名单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凡立项课题,各地文化行政部门应当予以高度重视,必须切实纳入工作计划,加强管理,提供必要的条件,确保课题研究工作顺利进行。
二、《2014年度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研究项目立项通知书》将由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于近期发出,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和有关部门,尽快转发至课题负责人,并参照《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做好课题管理工作。
三、对那些具有一定地方特色和学术水准、经过各级艺术科研学术部门遴选推荐但未能入选的申报项目,要根据当地文化建设的实际需要,纳入本地区的艺术科研规划,予以积极扶持,以保护广大艺术科研工作者的积极性,促进本地区艺术科研工作进一步发展。
特此通知。
2014年8月25日
附件:2014年度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研究项目立项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