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美函〔2015〕4号
文化部艺术司关于举办全国美术馆年会
暨全国美术馆优秀项目交流推荐活动的通知
各相关美术馆:
为交流总结2014年全国美术馆工作,讨论研究2015年全国美术馆工作重点,推进全国美术馆优秀项目交流推广,促进美术馆资源共享,文化部艺术司将于2015年2月7日、8日在广东省东莞市召开2014年全国美术馆年会暨全国美术馆优秀项目交流推荐活动。会议由全国美术馆专业委员会、莞城美术馆共同承办。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时间:2015年2月7日至2月8日,会期一天半。(6日报到,8日下午和9日安排离会)。
二、主题和内容
本次活动的主题是“美术馆的资源共享”。活动的主要内容包括: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总结交流2014年全国美术馆工作,研究讨论2015年全国美术馆工作重点;公布2014年全国美术馆馆藏精品展出季优秀展览和优秀组织单位,以及2013-2014年度全国美术馆优秀项目名单,并颁发证书;组织部分2014年全国美术馆馆藏精品展出季优秀展览项目,以及2013-2014年度全国美术馆优秀项目专题发言,介绍项目情况,并组织参与活动的美术馆进行交流讨论。此外,还将编制《2015年美术馆推荐交流合作项目目录》,推动各馆在活动期间讨论交流合作意向。
三、出席人员
国家重点美术馆、各省级美术馆代表;全国美术馆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代表及全国美术馆专业委员会理事会代表;以及部分特邀参会单位的代表,包括部分参与全国美术馆馆藏精品展出季、全国美术馆优秀项目评选活动的美术馆代表,以及部分民营美术馆的代表。每家美术馆原则上1名代表参加,如确有工作需要,可带1人列席活动。具体参会单位名单见附件。
四、会务安排
(一)参与活动人员往返交通费自理。活动期间的食宿、市内交通费等费用由组织方承担。列席活动人员食宿自理,如需会务协助安排,请提前与莞城美术馆办公室联系,相关费用自行承担。
报到地址:东莞市银丰花园酒店(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银丰路银丰花园酒店,电话0769-22803888)。
(二)请与会者于1月28日17:00前将本通知回执填妥,传真至莞城美术馆办公室,以便安排接送服务。
(三)请各馆将本馆2014年的重要出版物和资料(书籍、画册等)两套,于1月30日之前寄至莞城美术馆办公室。在年会期间由莞城美术馆统一展示,有需求的馆可在会议期间直接交流。
五、联系方式
(一)莞城美术馆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高第街1号市民广场北楼莞城美术馆,邮编:523001
联系人:徐骄,电话:15920642332;张炎燊,电话:13532373772
E-mail:gcart@sina.cn
传真:0769-22100182
(二)全国美术馆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五四大街1号,中国美术馆内
联系人:温铮
联系电话/传真:010-64008546
E-mail:zwh5401@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回执表.doc
附件2:2014年全国美术馆年会暨全国美术馆优秀项目.doc
文化部艺术司
201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