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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发展动态第423期
发布时间:2015-12-25 11:36 来源: 编辑:政策法规司
信息来源: 2015-12-25
改革发展动态

第423

文化部政策法规司改革指导处

中国经济网文化产业资讯部                             2015年12月22

  

非遗保护全民共努力

 

※编者按※

2001年昆曲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以来,我国由政府主导推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已经走过了15个年头。“十二五”时期,在各级文化部门的努力下,从《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颁布施行到全国多地非遗保护条例纷纷制定出台,非遗保护实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名录体系初步形成,符合我国国情的非遗保护体系初步建立;18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设立;38个非遗项目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我国成为入选项目最多的国家;非遗生产性保护、抢救性保护、整体性保护工作稳步推进,非遗传承水平不断提高。本期《改革发展动态》盘点了文化部领导、专家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言论,整理了今年文化部出台的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政策通知,供读者参阅。

 

※我国非遗总体情况※

十多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社会的广泛参与下,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抢救性保护、整体性保护、生产性保护等保护方式在实践中得到广泛响应,社会公众参与保护传承非遗的意识与积极性不断增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2011年正式颁布施行,全国已有20个省(区、市)颁布了非遗保护条例。符合中国国情的非遗保护体系初步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名录体系初步形成。我国共有38个非遗项目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名录,是入选项目最多的国家。非遗保护工作机构逐步完善。中央财政设立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截至2015年已累计投入42亿元。96所非遗保护利用设施列入《国家十二五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设施建设规划》。在非遗保护实践中,文化部与各地文化部门、专家学者共同探索实践了多种保护方式。

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源于农耕文化,经济社会转型所带来的巨大改变是非遗普遍面临的外界威胁。一些非遗代表性项目失去了生存土壤和空间,面临消亡的危险,个别门类的项目与现代生活逐渐脱离,后继乏人,受众急剧减少。传承人群普遍存在文化素养不足、知识面较窄等弱点。可持续的保护传承机制还不健全,代表性项目保护情况缺乏有效的监督和评估。

 

※高层动态※

911日上午,第五届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在成都非遗博览园开幕。文化部党组书记、部长雒树刚出席开幕式并致辞。他表示,自2007年至今,非遗节已连续成功举办四届。本届非遗节适逢中国文化遗产日设立十周年,我们将与各国专家、学者一道,共同探讨在现代化进程中非遗保护面临的挑战,开展丰富多彩的展示展演活动,为保护人类共同的文化遗产贡献一份力量。

911日下午至12日,文化部党组书记、部长雒树刚专程赴雅,看望慰问奋战在灾后重建一线的干部群众和基层文化工作者,实地考察重建成果,调研指导灾后文化重建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雒树刚饶有兴趣地走进集保护、传承、展示、体验、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南路边茶制作技艺传习所,考察了千年古茶树、南路边茶历史和制作工艺、融入了大熊猫等元素的茶饼等。他嘱咐说,要推动非遗在保护中传承、在开拓中前进,不断取得新进展、迈上新台阶,转化为文化旅游产品,文化产业发展的支撑,为当地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

1119日,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十二次双周协商座谈会上,文化部副部长项兆伦表示,我国非遗保护还存在一些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文化部在推动非遗保护工作中进一步提出并强化了三个理念:一是非遗走进现代生活的理念;二是在提高中保护的理念;三是见人见物见生活的生态保护理念。

项兆伦介绍,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非遗保护工作将从抢救保护、建章立制的基础工作阶段转入提高保护传承水平的纵深发展阶段。文化部将以巩固抢救保护成果,提高保护传承水平为指导思想,进一步完善制度,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努力扩大传承人群,扩大非遗受众,增强传承活力,推动非遗保护事业可持续发展,重点做好八项工作:一是推动振兴中国传统工艺;二是加强传统戏曲保护,推动传统戏曲振兴;三是推进抢救性记录工程和非遗数据库建设;四是启动第五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评审工作;五是开展保护规划编制和项目实施情况评估;六是继续推动非遗进校园、非遗进公共文化场馆;七是积极推动我国申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名录工作;八是开展非遗法贯彻落实情况检查。

 

※政策支持※

2015年,文化部发布了多个通知,从人才培养、资金支持、传承人申报、抢救记录等方面,开展非遗保护工作。

 

《文化部开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47

记录对象:所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优先记录年满70周岁以上的、不满70周岁但体弱多病的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

工作计划:2015年,启动300名年满70周岁以上及不满70周岁但体弱多病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2016年,开展70周岁(以2015年到龄为准)以上的其他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2017年至2020年,开展70周岁(以2015年到龄为准,含70周岁)以下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

 

文化部《关于开展2015年度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范围:可申请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补助费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传习补助经费。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补助费:国家级项目在各区市申报的基础上,由市级文化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并按照濒危程度和紧迫性区分轻重缓急,进行合理排序后申报,申报比例不超过本地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总数的30%;经济效益较好的项目不列入申报范围。已连续多次补助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原则上不再列入申报范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抢救性记录工作文化部将统筹开展,项目保护单位在申报项目资金用途时请勿申报抢救性记录工作经费。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传习补助经费:经文化部批准公布的所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均可申请传习补助经费,本通知申报截止日期前已经去世的除外。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万元。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1021

申报条件:熟练掌握其传承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从事该项遗产25年以上),在该领域或区域内被公认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在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中具有核心作用,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已入选该项目的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遵纪守法,爱国敬业,德艺双馨。   

申报范围:新入选第四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前三批中无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项目;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已去世或丧失传承能力的项目。

申报名额:各省(区、市)在以上三个重点关注范围内,每一项目申报数量不超过1人;其他需要增补的项目,每省(区、市)申报数量不超过5人。

 

《文化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1117

计划目的:研修研习培训计划着眼于“强基础、拓眼界”,旨在通过组织非遗传承人群的研修、研习、培训,帮助非遗传承人群提高文化艺术素养、审美能力、创新能力,在秉承传统、不失其本的基础上,提高中国传统工艺的设计、制作水平,促进传统工艺走进现代生活,促进现代设计走进传统工艺,促进就业增收。该计划对于推动相关高校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更好发挥文化传承创新功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培训对象:委托相关高校对具有较高技艺水平的传统工艺传承人或资深从业者进行研修培训;组织中青年传承人进入高校工作室、实验室及设计企业研究学习;委托相关高校对传统工艺项目学徒或从业者进行普及培训。

时间和规模:研修、研习、普及培训时长1—2个月,具体时间由各高校或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高校每年组织3—5期。研修班每期不少于20名学员,普及培训班每期不少于60名学员,研习每期不超过8名学员。要争取经过各级各地共同努力,用5年时间,培训10万人次。

 

※专家观点※

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传统艺术应该与时俱进,与当下社会相结合,千方百计创新,来吸引观众。但是怎么创新,什么尺度,又是一个需要解决的矛盾。

中国书法家协会副主席言恭达:目前,我国实施的分级非遗保护制度,增强了全社会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扩大了非遗项目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但目前非遗保护中存在诸多问题有待完善和解决,如非遗文化缺乏具体可操作的保护措施、传承人的认定体系存在缺陷、部分非遗传承后继乏人、非遗项目申报与保护单位不在统一的区域、非遗项目申报困难等等。

诸城派古琴传承人高培芬:尽管现在我们对非遗的关注提高到一定高度,但由于保护措施和保护力度尚处在不足的状态,一些非遗文化得不到很好的传承。要想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就应该突破仅由传承人带几个徒弟学艺的这种狭窄的传承局面,非遗的传承应面向社会,从娃娃抓起,从小孩子做起,应将我国优秀的非遗项目列入中小学基础教育体系中。

中国国家画院艺委会副主任李延声:在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配套规章时,应特别注重加大对传承人的保护细则,对国家级传承人的国家财政补助应由1万元增加至3万元,应开展对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一些手工技艺类项目经济效益很低、市场上生存难以为继的现状,李延声提出加快制定非遗手工艺类项目保护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

民进中央专职副主席朱永新:非遗保护,说到底是对传承制度、传承环境和传承人的保护,其核心是对传承人的抢救和保护。尽管我们做了很多工作,但非遗传承人的生存困境与发展问题依然值得重视。一是传承人严重老化,面临普遍断层、后继无人困境。二是传承人生存发展环境不容乐观。三是传承人认定工作有待完善。为此建议,构建完善的传承人认定机制,着力抢救性保护传承人的影像资料,促进职业传承与人人传承的融合。

全国政协常委、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中共党史学会常务副会长龙新民: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量众多,分布极广,这么大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要全部传承和保护,难度非常大。因此,建议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要分类管理,区别对待,重点扶持。

文化部原副部长、国家文物局原局长励小捷: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组成了文化遗产,但两者形态不一样,保护方式也不一样。从文物保护角度看,应尽可能利用资源,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做一些事情。因此,应该充分利用博物馆展示平台,做好非遗展览展示与互动体验;要发挥文物保护工程的作用,用好传统技艺,保护非遗;发挥文物复仿制品的作用,搞好生产性传承;发挥文物机构的作用,研究恢复和宣传古代文明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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