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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战群工
文化部青年联合会委员增补细则
发布时间:2002-11-01 13:49 来源: 编辑:张林林
信息来源: 2002-11-01

    为了规范文化部青联委员增补的条件和程序,根据《文化部青年联合会工作规则》的精神和实际需要,制定本细则。

    一、 被推荐增补为文化部青联委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本人须为文化部机关或直属单位在职人员;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心祖国统一事业,承认《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章程》、《中央国家机关青年联合会工作细则》及《文化部青年联合会工作规则》,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 3、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在本职工作或社会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原则上需为副高级以上专业职称或副局级以上党政职务; 4、热情关心青年和社会公益事业,甘于奉献,在社会上和青年中有较高威信和较大影响; 5、有较高的文化水平和较强的议事能力,能代表青年在本会中认真履行有关权利和义务; 6、年龄不超过40周岁,增补为常委的不超过45周岁。

    二、 推荐增补文化部青联委员,按以下程序进行: 1、个人提出申请; 2、本人所在单位共青团组织或部青联两名以上委员向青联秘书处推荐; 3、青联秘书处根据相关规定初步审核,并征求被推荐人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 4、被推荐人单位党组织同意的,由青联秘书处提交青联常委会审议; 5、经常委会审议通过的,由青联秘书处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