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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美术馆馆藏精品展出季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12 16:01 来源: 编辑:艺术司
信息来源: 2015-05-12
  

办艺函〔2015〕173号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

  全国美术馆馆藏精品展出季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中国美术馆、中国国家画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文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展示我国美术创作研究取得的丰硕成果,进一步推动全国美术馆对藏品的研究和利用,加强对当代美术创作的引导,切实提升美术馆的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使更多优秀美术作品惠及广大群众,文化部于2015年继续组织开展“全国美术馆馆藏精品展出季”活动。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宗旨和目标

     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充分展示国家美术收藏和学术研究取得的丰硕成果,加强对当代美术创作的引导,鼓励美术馆提升研究和收藏水平,全面提高美术馆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和水平,逐步推动建立美术馆藏品固定陈列展览制度,鼓励优秀藏品展览走进基层,促进国家美术资源共享,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更多的精神食粮。

   二、参加单位

   全国范围内各级各类国有美术馆,包括美术名家艺术馆(纪念馆)等,以及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在文化行政部门备案的具有民办非企业法人资质的民营美术馆。

   三、展览要求

  (一)各美术馆在2015年8月至11月期间举办的馆藏精品展览,展览时间不得少于30天。

  (二)展览应具有鲜明的学术主题,参展作品应以各馆自有藏品为主,能够充分体现美术馆发掘藏品资源进行研究、展示和推广的成果。展览举办同时,应配合展览内容,举办学术活动和丰富的公共教育推广活动。

  (三)鼓励美术馆藏品资源共享,鼓励美术馆之间的藏品交流展览,鼓励藏品资源丰富的美术馆到西部及少数民族地区或藏品资源相对较少的美术馆举办藏品巡展,鼓励美术馆藏品展览走进基层。

  (四)文化部不作为该活动具体展览项目的主办单位。

  四、申报及评选

  (一)符合本通知要求的美术馆均可自愿参与2015年全国美术馆馆藏精品展出季的项目申报。国家重点美术馆原则上必须参与申报,此活动将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国家重点美术馆年度考核内容。每个单位申报项目数为1个。

  (二)涉及美术馆藏品交流、巡展的项目,以展览策划实施单位为主进行申报,申报时需提供本单位与相关合作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或意向书。

  (三)申报单位需认真填写《2015年全国美术馆馆藏精品展出季项目申报书》(见附件),并根据申报书要求提供相关文字及图片资料(该申报书可从文化部官方网站www.mcprc.gov.cn下载),于2015年6月10日前将申报资料报送至所在省(区、市)文化厅(局)。

  首次参与本活动的申报单位应在申报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能够证明自身资质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各省(区、市)文化厅(局)负责本地区展览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选和推荐,原则上各省(区、市)推荐的项目不超过5个。

  (四)由各省(区、市)文化厅(局)将本地区推荐展览项目的申报资料通过邮寄方式统一报送,并同时将申报资料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报送日期截至2015年6月2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报送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五四大街1号,全国美术馆专业委员会;邮政编码:100010;收件人:温铮;联系电话:010-64008546;电子邮箱:zwh5401@163.com。(邮件外部注明“展出季申报材料”字样)

  (五)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所属美术馆、国家重点美术馆可直接申报,不占用各省(区、市)推荐项目指标。

  (六)文化部组织专家对各省(区、市)推荐的申报项目进行评选。入选项目将纳入《2015年全国美术馆馆藏精品展出季活动目录》,由文化部向社会统一发布。展出季活动期间,文化部将对部分入选项目的展览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展出季活动结束后,根据入选项目的展览效果和社会反响,评选出优秀展览项目,给予奖励性补贴,并对在此次活动中组织工作表现突出的文化厅(局)予以通报表扬。

  五、宣传工作

  凡纳入《2015年全国美术馆馆藏精品展出季活动目录》的项目,在展览及相关活动中需标注“文化部2015年全国美术馆馆藏精品展出季”标识。由文化部对入选项目进行整体宣传和推广,并对展览成果进行汇集。同时,充分调动各地及参展单位的宣传资源,全方位、多角度地做好宣传工作,使展出季活动形成广泛影响。

  六、文化部艺术司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迎宾楼

  邮    编:100873

  联 系 人:文化部艺术司文学美术处  陈  岩

  联系电话:010-59881764,传真:010-59881332

  特此通知。

  

  附件:《2015年全国美术馆馆藏精品展出季项目申报书》 

                                                        文化部办公厅 

                                                        201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