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城区、浙江宁波市创建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
文化和旅游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批复同意
发布时间:2019-12-13 15:18
来源:中国文化报
编辑:张静
信息来源:中国文化报 2019-12-13
日前,文化和旅游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正式批复,同意北京市东城区和浙江省宁波市创建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创建周期为2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创建期满,文化和旅游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将对示范区创建工作进行验收。
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是文化和旅游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根据2014年三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一项创新举措。示范区建设纳入了中央深改组、文改组工作要点。这项工作通过选择部分条件较好的地区推动各项财政金融政策更好地落地实施,建立和完善覆盖文化企业各发展阶段、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有机结合的融资服务体系,并在此基础上总结形成若干行之有效、可持续和可复制推广的文化与金融合作模式,为全国文化金融合作提供典型示范。
据悉,创建工作将重点围绕建构文化企业信用评级体系、探索创新多元化文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扩大直接融资、健全多维度文化金融组织、拓宽多层次文化融资渠道、探索符合城市发展特点的文化与金融合作模式等方面,扎实推进示范区建设,进一步深化文化与金融合作,完善文化金融服务体系,积极破解民营和小微文化、旅游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增强金融服务文化和旅游产业能力,同时切实防范金融风险,营造健康良好的产业投融资环境。
北京市东城区文化发展促进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东城区将围绕构建文化企业信用评级体系、文化信贷风险分担体系、文化创业投资扶持引导体系、文化资产定价流转体系,探索文化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文化与金融合作模式创新,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文化金融产品、机制体制和服务模式。
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宁波市利用建设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优势,已推动保险创新政策在文旅领域落地,先后推出“文创+保险”“旅游+保险”“文保+保险”服务。宁波市将充分利用创建契机,不断推出文化与金融合作发展新思路、新举措,探索符合宁波特点的文化与金融合作模式,破解民营和小微文化企业、旅游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李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