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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扎实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 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发布时间:2018-01-15 09:33 来源:广东省文化厅 编辑:李庆禹
信息来源:广东省文化厅 2018-01-15

  近年来,广东认真贯彻落实广东《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推进广东先进标准体系建设的意见》,扎实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加快贯彻落实《广东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2020年)》。广东2015年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附《广东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2020年)》),2017年积极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完善提升、第六次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建设、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建设、国家和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效能抽查、基层公共文化干部队伍培训、群众文艺创作和惠民品牌打造等一系列工作,加快推进《广东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2020年)》的贯彻落实。同时,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先后制定出台了贯彻落实《广东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2020年)》的地方实施标准。

  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试点验收工作。按照文化部和省委、省政府的改革要求,2014年起,广东省文化厅积极推进东莞市和惠州市、深圳市福田区三个国家和省级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2017年3月,在文化部完成东莞市标准化改革试点验收的基础上,省文化厅组织专家对2个省级试点开展了验收工作,惠州和深圳市福田区均顺利完成阶段性试点工作任务,通过广东省验收工作。东莞市结合国家示范区后续创建工作,在坚持做好《东莞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东莞市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设计的基础上,制定了《东莞市文化馆服务规范》《东莞图书馆服务规范》《东莞图书馆总分馆运行管理规范》《东莞市各镇(街)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指标》等一系列标准和规范。深圳市福田区结合国家示范区创建工作,出台了高于国家和省级标准且富有福田特色的《福田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2016—2020年)》,同时制定了包括《深圳市福田区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要求》《深圳市福田区公共文化服务规范》《深圳市福田区公共文化服务满意度评估指南》在内的“福田规范”,初步建立具有福田特色的标准体系。惠州市以创建“文化惠民卡制度”国家示范项目为抓手,结合省级均等化试点工作,制定了《惠州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2016—2020年)》,在技术标准、评价标准制定等方面作出了一定探索。

  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研究工作并出台系列标准。一是积极实施村级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计划,省文化厅联合省直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我省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建设的通知》,制定了《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标准(2017-2018年)》。二是委托省标准化研究院开展广东公共文化设施公共信息导向系统标准化研究工作,目前基本形成了《广东省公共文化设施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规范》《广东省公共文化信息导向系统标准化管理办法》两个研究成果。三是根据全省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试点工作建设方案和验收标准的要求,设计、公布图书馆及文化馆总分馆统一标识。四是加快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根据国家和省的最新法规政策修订了省级示范区(项目)创建标准,印发了广东《第一批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验收暨第二批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标准》。五是为推动文化志愿服务事业的繁荣发展,省文化厅制定并印发《广东省文化志愿服务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不断完善《广东省文化志愿者管理办法》,督促落实《广东省文化志愿服务规范指引》,为全省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和文化志愿服务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和规范指引。六是加快推进国家和广东“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命名、创建和管理,制定了《“广东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命名和管理办法》,目前正在征求意见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