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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出台地方标准推进民宿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2023-07-18 15:15 来源: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 编辑:张静
信息来源: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 2023-07-18
  7月11日,由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提出并归口管理,由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等单位共同起草的《民宿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DB52/T1743-2023)贵州省地方标准正式发布,并于2023年7月1日开始实施,助力全省民宿行业发展更加标准化,提升科学化管理水平。
  随着民宿经营内容和形式的不断创新,民宿在文化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乡村产业兴旺、农民增收致富及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规范全省民宿产业发展,提升标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增加全省等级民宿数量,特制定了《民宿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贵州省地方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标准适用于正式营业的民宿,包括但不限于民居、客栈、庄园、宅院、驿站、山庄等。标准明确,民宿是利用城乡居民自有住宅、集体用房等闲置资源和新建设施,为游客提供体验当地自然景观特色文化与生产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设施。民宿等级分为三个级别,从低到高划分为青山级(三星级)、银山级(四星级)、金山级(五星级),并明确青山级(三星级)、银山级(四星级)、金山级(五星级)民宿分别应满足的条款及内容。
  标准分为13个章节,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等级和标志、民宿分类、总体要求、公共环境和配套、建筑和设施、卫生和服务、山地特色、管理和经营、等级划分条件、等级划分办法。并按所处地域、建筑空间、用地性质、经营方式、建设方式进行民宿分类。按所处地域可分为城镇民宿、乡村民宿,按建筑空间布局分为单栋民宿、多栋民宿。单栋民宿按规模分为小型、中型,经营用客房面积在800平方米及以内为小型,经营用客房面积在800—1200平方米范围以内(不含800平方米)为中型;多栋民宿按规模分为小型、中型、大型,客房数14间及以下为小型民宿,15-50间为中型,50间以上为大型。民宿用房按用地性质分为农房(使用宅基地)、集体用房(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其他用房。按经营方式分为自有经营、租赁经营及其他方式经营。按建设方式分为装饰装修、改扩建、新建。
  标准不仅规定了经营管理的总体要求,包括经营用房、资质、条件、规模、安全、卫生、应急、防疫、环保等方面的要求。还规定了对周边交通条件、公共停车场所及生态环境在内的公共环境和配套要求,同时也规定了建筑和设施要求,包括对建筑装修、客房设施、公共卫生间、公共设施、厨房、布草间、消洗间等各功能区的设施要求。明确卫生和服务要求,包括客房、卫生间、公共区域、客用品、设施设备等卫生管理,及主人服务、日常接待服务、个性化服务和其他服务等。并提出山地特色要求,即民宿运营建造体现特色、提供可参与性活动项目、建筑材料及环境摆陈体现特色、利用当地产品和商品提供特色服务,以及利用公共文化服务资源传播地方优秀文化等。
  标准还给出了管理和经营要求,即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及食品进出台账制度、有效处理各类投诉、利用媒体平台开展宣传和营销、建立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与其他旅游行业单位合作共赢等。并明确说明了民宿等级划分条件和划分办法:由民宿等级评定机构制定民宿等级划分的具体办法和评分细则,以及取消民宿等级的相应情况。
  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标准制定是结合贵州高质量民宿发展实际情况,突出山地特色,除在卫生和服务质量、建筑和设施设备上进行标准化规范管理外,还增加了山地特色内容,并因地制宜进行差异化特色化打造。明确更清晰的等级划分要求,对民宿的规划建设、品质划分提供了较为全面、细致的参考。不仅能整体提升民宿产业的建设水平,规范经营管理,提升服务质量,而且在推进高品质民宿建设、推动民宿规范化健康化发展,促进文化旅游和民宿产业提档、推进全省民宿品质提升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标准注重民宿产业效益和文化建设,将民宿经营业绩、民宿经营带动当地村民就业、参与地方或社区公益事业活动、参与山地优秀文化传承等纳入等级划分条件,旨在引导民宿在发展中注重经济性和社会效益,带动当地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推动民宿产业发展壮大、提升效益。标准的制定和贯彻执行,能为地方民宿管理部门和经营者提供规范的、可参照依据,对规范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可进一步规范管理、提升品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贵州民宿行业高质量发展,为旅游度假市场提供有效的消费指引,填补全省民宿领域现行地方标准空白。
  据了解,标准发布后,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等相关管理部门将组织全省范围内的相关行业人员开展宣传、培训、范本发放等工作,以便提高服务质量和经营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