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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辽宁省文化厅公布了第三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59人被确定为省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至此,全省省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达到160名。
2015年下半年,辽宁省文化厅组织各市各单位开展第三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工作,旨在加强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经各地推荐、资格初审、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及社会公示,确定59人为第三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分别来自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传统美术等9个非遗项目。这些非遗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是非遗活态传承的代表性人物,他们有着非遗丰富知识和精湛技艺,积极开展传承活动,为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和保护做出了重要贡献。(来源:辽宁省文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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