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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开展了第五批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工作,本次认定主要是查漏补缺,针对没有传承人的项目和去世的传承人。
为了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成立了第五批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评审委员会,下设专家评审组;专家评审组负责初评,评审委员会对初评意见进行复议,提出公示和公布名单。制定了《国家级、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审办法》。在初评和复议基础上,按照规定还组织专家对个别申报人员进行了实地查证。
经评审,阿拉腾沙、宝日胡等166人被公布为第五批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