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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图书馆条例》将于7月1日起实施
发布时间:2023-06-07 09:08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编辑:周祎
信息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3-06-07

  6月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公布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图书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5月31日通过,将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条例》共有总则、建设、运行、服务、附则五章,为提升公共图书馆服务效能,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提高公民科学文化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坚定文化自信,推进文化润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而制定,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公共图书馆的建设、运行与服务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