绚丽多彩的民族文化为云南省带来了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如独特的彝族烟盒舞、藏族锅庄舞,巧夺天工的乌铜走银、个旧锡器、斑铜,还有傣族慢轮制陶、藏族黑陶、建水紫陶等。2006年5月,云南省公布了第一批省级非遗名录147项,目前省级项目已增加至217项,其中“阿诗玛”“泼水节”等75个项目被确定为国家级项目。
云南省非遗立法和保护实践工作也一直走在全国前列。2000年5月,云南省人大就颁布了有关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的地方性法规《云南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为保护非遗传承人和防止民族文化失传,云南省已建立起四级传承人认定体系,并设立了财政专项资金补助非遗传承人。同时,建立了一批以国家级非遗项目为依托的传承基地,并在群众中开展传承活动。
上一篇: 云南巧家的文化大院真热闹 |
下一篇: 云南省2011年文化工作会议强调改善文化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