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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云南部署今冬明春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时间:2011-11-08 10:01 来源:中国文化市场网 编辑:马思伟
信息来源:中国文化市场网 2011-11-08

    为严厉打击文化市场违法违规经营活动,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促进文化市场繁荣稳定。根据文化部对云南省文化市场明察暗访所发现的问题,云南省文化厅决定于2011年10月至2012年3月,开展全省文化市场游艺、歌舞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以下简称“网吧”)营业场所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专项整治目标是:依法取缔无证照经营的游艺、歌舞娱乐及网吧营业场所,严查游艺、歌舞娱乐及网吧等经营场所违法违规经营活动。依法查处一批重大案件,惩治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违法企业,取缔一批违法经营场所,使市场内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得到有效遏制,文化市场整体环境面貌得到较大改观,经营管理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整治的重点包括:重点场所(电子游艺、歌舞娱乐、网吧场所),重点内容(无证照经营;涉嫌赌博经营活动;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电子游戏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接纳未成年人;超范围、超时经营行为等),重点区域(城郊结合部,城镇闹市区、乡镇集市的电子游艺经营场所、歌舞娱乐场所及黑网吧),重点时段(主要是法定节假日及平时18—24时)。 
    本次专项整治要求:一是严格审核经营资质;二是依法取缔无证照经营场所。对检查中发现的无证照经营场所,严格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取缔。对蒙混逃避检查、一证多点的违法行为,一律以情节恶劣论处;三是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接纳未成年人及超时、超范围经营等违法活动。严厉查处网吧经营场所和游艺娱乐场所违法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行为,一旦发现从重处罚。对不配合检查、屡教不改的,坚决依法从重处理;四是清理排查“黄、赌、毒”等各类违法犯罪和经营活动。一旦发现涉嫌赌博、从事淫秽活动、色情表演等违法经营行为,及时移送或书面通报公安机关。同时,对网吧场所服务器违法、违规载有的电影、视频、娱乐文件依法删除,严厉查处。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旨在切实解决影响全省文化市场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突出矛盾。为确保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有序进行,云南省执法总队认真制定了《云南省文化市场今冬明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各地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严格执法,对所有游艺、歌舞娱乐及网吧等经营场所进行认真排查,凡群众举报涉及非法经营或者存在“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的案件,必须一个不漏地核查到底,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待,做到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不留后患。 
    云南省文化厅和省执法总队将适时对各地专项整治的进展情况、效果进行督查和综合评比。对工作落实措施有力,成效突出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拒不履行工作职责或履职不力、群众反响强烈、产生恶劣影响的,要依据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相关规定坚决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并在全省通报。 
    这次整治行动分宣传动员和摸底排查、清理整顿、交叉检查和督查、总结验收四个阶段,预计于2012年3月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