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自然环境得天独厚,山川景色秀丽,边境贸易发达,少数民族风情浓郁,歌舞人才辈出,是远近闻名的“歌舞之乡”和“孔雀之乡”。为切实做好传承、弘扬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认真开展文化传承活动,努力做好地方特色文化遗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工作。
2013年瑞丽市把独特、表演艺术性强的《德昂族水鼓舞》申报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在2014年7月份已正式公示,作为国家级的传承保护项目。在国家级项目公示不久,省级第五批代表性传承人也正式公示,瑞丽市州级孔雀舞代表性传承人喊思也成功申报成为了省级孔雀舞代表性传承人。
传承项目与传承人的成功申报是中央、省、州有关部门领导对瑞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支持与肯定,下一步瑞丽市将认真做好项目的材料管理、项目规划,积极开展好传承人的培训工作、宣传活动,使文化遗产得到更好地保护和传承。(来源:云南省文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