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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探索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
发布时间:2017-08-14 10:06 来源:浙江省文化厅 编辑:李庆禹
信息来源:浙江省文化厅 2017-08-14

  近年来,浙江温州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逐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民办公助”的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推动了政府部门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

  一、公买民艺,推进公共文化服务购买机制

  目前,我国专业文化团体的演出受数量、种类、地域的限制,无法充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浙江温州在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方面做出探索性尝试,通过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将演出任务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及中标信息均在温州文化信息网上公示。中标的演出单位须在演出后提供反馈单,并由演出所在地村、社区、文广新局盖章确认,演出单位再凭反馈单及发票领取演出经费。2016年,温州市本级投入300万,完成184场送戏下乡公益演出,其中直接分配下属市文化馆、市瓯剧艺术研究院、市越剧演艺中心承担演出52场,其余132场公开招标。2017年上半年,温州市投入资金150余万元公开采购市本级文化惠民演出项目,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定,确定包括事业单位、民间职业剧团、社会团体和文化公司的12家中标单位,采购越剧、瓯剧、京剧、综艺歌舞等各类演出165场次。

  二、公助民办,拓展阵地文化服务增点扩面

  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同时为民间文化团体提供活动场地、资金扶持、等级评估、指导培训,提高其整体活动能力和艺术水平。一是扶持方式多元化。积极拓展社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渠道,吸引民间资本多形式投资、运营、管理公共文化项目,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的多元化。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民间场馆参与“城市书房”“百姓书屋”等文化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挂名使用“艺路同行”“籀园讲坛”“非遗学堂”等文化品牌,实现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从而推进政府职能转移。二是扶持项目精品化。作为全国首创的品牌文化项目,温州文化驿站通过采购优质资源、拓展场所设置、吸纳高品质的社会文化活动入驻等方式,实现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的增点扩面。如2007年授牌成立的温州市流行乐团,十年间举办200多场音乐活动,拥有二十多万线下观众。2016年在市文广新局的指导下入驻文化驿站,举办52场“非遗广场”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高质量作品。三是扶持项目规范化。以集中展演、分类定级的方式开展服务评估定级活动。活动全程委托市文化馆、市越剧演艺中心等第三方文化艺术权威机构开展评估工作,根据评估结果将文化团体分为一至五星级,政府按不同星级进行扶持。同时,在活动实施方案中作了硬性规定,要求服务质量前后必须持平,并对人员专业级别、平均年龄、参展人数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明确要求“所有参与展演单位人员不得雷同”,用同等资金扶持多支文化队伍。

  三、四轮驱动,规范公共文化服务供需机制

  一是推行竞争机制。制定《温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政府购买文化服务暂行办法》,明确《公益演出公开招标方案》,转变财政投入方式,实施文化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打造一个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采购机制,充分调动民营剧团和社会文艺团体参与积极性,提升财政资金的绩效。二是推进品牌机制。在演出团体及项目的遴选上始终坚持“优中选优”“质量优先,兼顾价格”的原则,引入星级评估模式,同类剧团比实力,同样实力比价格,保证了公益演出的品质。三是创设供需机制。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充分考虑演出地、演出团体意愿,建立“摘牌制”“匹配制”等双方互选管理机制,开展“群众点单、政府买单”点单式服务,如温州瓯海区推行公共文化服务惠民“一键通”APP平台在线点单,文成县与文化礼堂供需平台对接,把送戏菜单放到文化礼堂供需平台上,方便群众点单,实现文化供给与文化需求相结合。四是健全监督机制。一方面要求演出效果书面反馈,市文广新局按书面反馈意见和协议约定支付演出费;另一方面要求演出地文化部门、乡镇政府对演出现场进行监管,市文广新局进行随机抽查。(来源:浙江省文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