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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取得积极进展
发布时间:2020-10-29 10:13 来源:中国文化报 编辑:马思伟
信息来源:中国文化报 2020-10-29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国有文艺院团改革指明了方向。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对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国有文艺院团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部署要求,聚焦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着力完善院团管理体制和生产经营机制,推动改革发展取得了积极进展。

  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

  宣传文化阵地作用更加彰显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文化体制改革要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无论改什么、怎么改,导向不能改,阵地不能丢。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文化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重点改革任务实现突破,基础性制度框架基本确立。国有文艺院团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中坚力量,是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发展文化产业的重要力量。国有文艺院团改革是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先后出台了《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为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特别是今年6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下一阶段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以及保障措施,为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提供了基本遵循。

  中宣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相关部门按照中央部署,结合职能,加大对国有文艺院团引导扶持力度。推动国办关于支持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和文化企业发展文件落地落实,出台《关于支持转企改制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强转企院团政策保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推动院团党组织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加强舞台艺术作品内容把关。加大财政资金保障力度,2013年至2018年,全国国有文艺院团财政补贴由98.4亿元增加到138.3亿元,年均增长近9%。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设立国家艺术基金,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推动扶持方式由直接财政拨款向基金资助、补贴票价等多种方式转变。加强剧场等基础设施建设,为国有文艺院团配备流动舞台车。此外,将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非遗保护传承体系、文化产业扶持体系,为国有文艺院团创作生产提供了有力支撑。

  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要求,把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纳入全面深化改革重点议程,北京、上海、重庆、四川等地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深入国有文艺院团一线调研并作出部署。各地按照本地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实施意见或专项工作方案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细化配套政策,持续推动改革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乌兰牧骑条例》,为乌兰牧骑改革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

  各级国有文艺院团提高政治站位,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根本任务,深入挖掘中华文化底蕴,积极反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以优秀舞台艺术作品回答时代课题,宣传思想文化阵地作用更加彰显。广大院团聚焦建党95周年、改革开放40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重大时间节点,完成了一系列重大文艺活动。坚持深入生活、扎根人民,推出了一大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优秀舞台艺术作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大力开展“戏曲进乡村进校园”“结对子、种文化”等活动,积极承担公益性演出服务,持续提升演出质量和效益。近两年在国家艺术院团演出季中,80元以下的低价门票占总票量的50%。2019年,各级国有文艺院团赴农村演出25.61万场,占总演出场次的63.3%。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自觉将传承弘扬戏曲、曲艺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责任扛在肩上。坚持交流互鉴,用文艺讲好中国故事,在展示中国形象、促进民心相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国有文艺院团内生动力持续激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生产经营机制,建立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来做好工作,以此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各级党委、政府和国有文艺院团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把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持续完善国有院团管理体制和生产经营机制。

  国有文艺院团主管部门扎实推进职能转变,进一步理顺与所属院团的关系。加快构建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的体制机制。文化和旅游部等部门印发《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试行办法》,开展考核试点。根据国有文艺院团不同性质和功能,坚持分类施策,统筹推进院团改革与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改革,加强引导服务管理,推进结构布局调整和资源整合。遵循艺术规律,指导国有文艺院团不断强化内部运行机制和经营管理创新,形成体现舞台艺术特点的经营管理模式。

  事业院团在突出公益属性基础上,按照面向市场、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的要求,着力完善内部运行机制。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细化岗位设置。文化和旅游部所属院团实行全员聘用制。深入推进内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绩效考评体系,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了事业院团干事创业的热情。各院团持续完善经营管理机制,细化演出排练计划,提升管理运行水平。上海、深圳等地一些院团探索建立理事会、基金会等制度,推动院团社会化、专业化管理,增强了院团发展活力。

  企业院团注重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努力形成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体现文化企业特点的经营管理模式。一些已组建的演艺集团深入推进党建、人力资源、艺术生产、资产财务、宣传营销、法律工作等管控体系建设,集中力量办好所属文艺院团,有效履行院团出资人和管理机构职能,全面实施绩效考核,切实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管理,经营管理效能不断提升。持续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引入社会力量参与院团改革发展。2016年,完成股份制改制的吉林市歌舞团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在试水资本市场方面进行了有益尝试。

  健全舞台艺术创作生产机制

  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的优秀作品不断涌现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把创作生产优秀作品作为文艺工作的中心环节,努力创作生产更多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体现中华文化精神、反映中国人审美追求,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的优秀作品。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国有文艺院团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把加强舞台艺术精品创作作为重点任务,把提高质量作为文艺作品的生命线,持续完善创作生产演出机制,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在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中进行文艺创造。

  文化和旅游部门着力完善舞台艺术创作生产推进体系,加强规划引导,围绕重大时间节点组织国有文艺院团开展主题创作,持续实施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创作扶持、剧本孵化等工程项目,搭建舞台艺术优秀剧目展演、基层院团戏曲会演等展示平台,不断提升院团艺术创作能力。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推动完善演艺市场流通体系,积极打造线上线下优秀艺术作品传播平台,为国有文艺院团出精品攀高峰创造了良好外部条件。陕西等地组织国有院团开展助力脱贫攻坚文艺巡演,创作了一批以脱贫攻坚、扶贫扶志为主题的优秀作品。

  各级国有文艺院团不断完善舞台艺术创作生产演出机制。建立健全艺术创作科学决策机制。组织专家对创作计划进行评估论证,通过艺术家与观众研讨、剧目评定等,加强对剧目上演的论证。上海各市属国有文艺院团普遍推行艺术专家委员会、艺术总监工作机制,加强了内容导向和艺术质量管理。北京、湖北等省(市)属院团聚焦重大题材和现实题材,加强统筹规划,制定中长期和年度创作生产计划,实施项目滚动管理。健全“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常态化工作制度。各院团持续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艺术家们纷纷走进基层采风、创作以及送文化、种文化,使艺术创作更接地气,也搭建起专业院团艺术精品惠及群众的平台。优化创作生产演出组织机制。一些院团积极探索制作人制、项目制、委约制等,实施剧目生产项目化管理运作,激发了创新创造活力。加强国有文艺院团对口帮扶。国家直属院团及一些省属院团通过共建,提升了西部及基层院团创作能力。

  创作生产机制的健全,有力激发了国有文艺院团艺术创作热情。2013年至2019年,全国文化部门管理的国有文艺院团原创首演剧目从1288部增长到1654部,涌现出一大批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秀作品,在“五个一工程”奖、文华奖评选中屡获佳绩。

  创新人才培养引进管理机制,支持国有文艺院团

  可持续发展的人才队伍建设格局不断健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文艺队伍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努力造就一批有影响的各领域文艺领军人物,建设一支宏大的文艺人才队伍。各级宣传文化部门和国有文艺院团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把人才作为国有文艺院团的第一资源,加快完善人才培养引进、管理、保障与奖励机制,全面加强编剧、作曲、导演、演员、灯光、舞美、剧务、舞台监督以及院团管理等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是青年人才储备。

  持续加强培养培训。中宣部、文化和旅游部等部门制定了全国文艺业务骨干和管理干部培训工作规划,紧密结合文艺工作者的思想和工作实际,持续对宣传文化领域文艺骨干、管理干部及其他文艺人才进行轮训。文化和旅游部持续举办了全国文艺院团长培训班、演艺经营管理人才高级培训班、舞蹈编导人才培训班等各类培训班。通过实施国家艺术基金人才项目、“名家传戏”、“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等相关人才工程,拓宽培训渠道,创新培训手段。通过组织技能比赛等形式,让舞台艺术人才在交流中相互促进。各地国有文艺院团加强与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等的深度合作,依托院校培养青年人才,为演职员提供就业技能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建立健全人才流动机制。上海等地院团建立了优秀人才引进交流的长效机制,完善创作排演合作机制,引进知名大师驻团指导,深化优秀人才国际交流。一些院团建立转岗制度,在党委、政府支持下,输送年龄偏大不能适应一线工作的演员到文化馆、图书馆及文艺群团工作,继续发挥特长。完善人才支撑保障机制。实施艺术和技术岗位职业序列改革,突破年龄、资历以及现有职称评聘制度限制,打破院团优秀人才职业晋升瓶颈。探索对高层次人才、关键岗位、业务骨干或紧缺急需人才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等分配形式,收入分配向顶尖人才倾斜、向一线演职人员倾斜,有效激励了演职人员积极性。

  因地制宜探索创新,国有文艺院团

  改革发展形成多样有益经验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按照客观规律办事,一张蓝图抓到底,抓好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同时,要鼓励地方、基层、群众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勇于推进理论和实践创新,不断深化对改革规律的认识。各地党委、政府和国有文艺院团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实际探索创新,形成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

  在完善制度设计方面,北京提出了支持院团改革发展的18条举措,上海持续推进市属国有文艺院团“一团一策”改革,重庆出台了“5+5”政策体系,为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提供了全面有力政策支撑。

  在创新扶持方式方面,北京、天津、河北通过发行文化惠民卡,将文化惠民和繁荣演出市场有机结合,变补贴院团为补贴市民,吸引观众走进剧场剧院,同时也有效提升了院团的市场意识和竞争力。

  在加大创作演出要素保障方面,北京设立了面向文艺院团的公共服务平台——北京剧目排练中心,缓解了院团排练难的问题。建立了剧院运营服务平台,搭建起剧场、剧团、观众三方受益的服务平台,截至2019年底,共计演出498台剧目,演出882场。上海加强人才支撑保障,允许市属事业院团按照多演出多得酬劳原则,将演出收入用于发放一线演职人员的演出补贴、乐器补贴等,并纳入收入分配管理。推进“一人一策”,培养青年艺术家。

  在整合演艺资源方面,天津、黑龙江、山东等地充分发挥国有文艺院团带头作用,成立演艺联盟,积极整合院团、剧场、演出经纪机构等演艺资源,创新发展模式,壮大主流文化力量。

  在拓展发展空间方面,各地院团发挥自身人才优势、文化资源优势,持续深化演艺与旅游、科技等融合发展。贵州等地国有院团深入景区驻场演出。今年疫情期间,顺应文化消费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趋势,一些院团推出了线上剧场,较好满足了群众多样化文化需求。

  风劲扬帆正当时。当前,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面临难得的重要机遇。让我们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文艺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为统领,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奋力书写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新篇章。